惊魂过山车(第1页)
惊魂过山车
——[美]斯蒂芬·金
这个故事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想过要告诉谁,它是我的一个秘密,就连我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但是在我母亲去世之后,我一直没法安心。我经常做噩梦,在梦里我会惊颤着醒来,我的心事就像是夜晚里的幢幢黑影,萦绕在周围久久不能散去。
当时我正在缅因大学上三年级,突然一天,邻居麦考蒂夫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说我母亲中风了。我的父亲去世的早,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在记忆中,这么多年来都是我和母亲相依为命地过日子。“你妈妈的病发作了’。”她带着特有的北方口音说,“当时她正在餐馆里打工,幸亏及时发现。她告诉你,就待在那里安心读书,到周末再说。还说,如果课不紧,也可以回来。”
“啊,可是她到底严不严重?”我问,虽然我的心狂跳起来,但尽量使自己说话的音调显得平静,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宿舍变得十分燥热。
我告诉麦考蒂夫人,我马上就回去。我想我母亲正一个人躺在南方150公里外的医院里,也许快死了,我是一刻也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再晚的话可能就没有见面机会了。
“你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你是直接到医院吗?”
“是,我直接开车到医院。”我回答。我觉得没必要把我的车坏了的事告诉她,如果我告诉她我将搭便车去医院,那她和母亲一定会为我担心,反正这不是我第一次搭便车回家了。听着麦考蒂夫人的电话,我想象着在哈罗镇的家,我自幼就在那里的小屋长大,入夜之后的院子一片漆黑,只有满天的星星相伴,,麦考蒂夫人说我妈还年轻,但在我眼中,48岁似乎已经很老了,因为我现在才21岁。
“小心点,迈克,开车注意安全。”
我的车速当然不是由我来决定,而是由所搭的那辆车的司机决定,我希望无论司机是谁,最好把车开得快一些,那样我就可以尽快到达缅因中部的医疗中心。为了不让麦考蒂夫人担心,我说:“放心吧,多谢了。”
挂上了电话,我写了张便条,简单说明我的去向及缘由。
然而当天晚上却发生了一件令我的世界观发生巨大改变的事情,那件怪异的事情我从哲学课本上找不到答案。我慢慢地看清了人世的真谛,我想有些事只有忘记才是宽慰自己的最好方法,如果可以忘却的话。
安得罗瑟金郡的路易斯顿镇距离我所在的缅因大学有150多公里,很幸运的是我才在68号公路和2号公路的交接处等了20分钟左右,便搭上了一位老先生开的车,他要去波多依汉。他同意顺路带我一段,他可以把我放在盖茨伐尔斯。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了20分钟后,月亮慢慢地爬了上来,我们抵达了盖茨伐尔斯。老先生把我放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交界处的一盏黄色的交通灯下,从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2公里的路程。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24公里,并且还要穿过一片森林。天色已晚,我想我是很难搭到车了。怀着一丝希望,我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行驶的车辆挥动着,没有人理我,偶尔有探出头来的也是犹豫了一下就开走了,没有办法我只得向前走,走着走着,人行道不见了,道路的两边出现了树林,我的影子映在路上显得孤单而渺小。随后我登上一段上坡路,那段路是一段月光倾泻的公路。与此前不同的是公路的左边不见了树林,而是一小片墓地。
我走累了,看到远处没有灯光闪现,我肯定这里绝对不会有车过往。于是我放下背包,起身走进墓地。忽然袭来一阵风,将我的头发吹散在额前,墓地中飘着淡淡薄雾。后面的墓碑显得古旧,而前面的就新多了。我弯下腰去打量一个新的墓碑,它的四周堆放着还未凋谢的花。在月光的照应下,我看清了碑上的名字:乔治·斯托伯。
从名字下面的日期看,乔治·斯托伯先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他短暂的一生仅仅21年,前两天就是10月12日,怪不得墓碑前堆满了鲜花。1998年是两年前,他的亲友应该在两天前来过。在日期和名字下还有其他文字,那是一句碑文。我蹲下来一看,差点吓坏了,那是一句我非常熟悉的话,因为我母亲经常说这句话: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我后悔自己如此莽撞,在如此的月夜只身一人造访这个墓地,墓碑上的碑文令我不寒而栗,此时心中升起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也许我母亲就在此时死了,这是个预兆。
一不留神我的两只脚绊在一起,撞到一个墓碑上,身子向后一仰,顿时摔在了草地上,我一边骂着一边站起来,坐了一屁股湿,我使劲扯了扯裤子尽量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风在林子中吟叹,天马上就要变了。周围的树影狂舞,只能听见树枝间摩擦的沙沙声,我再次弯下腰审视那碑文:
乔治·斯托伯
1977年1月19日~1998年10月12日
艮好的开始短促的结束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大脑中一片空白,狂跳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我使劲眨了眨眼睛,难道是我看错了,碑文竟是如此。当时即使是不疲劳,没有精神负担,在昏黄的月光下我也很可能会看错,那么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没事了。如果真的像我想象的那样,墓碑上的字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母亲可能就难逃此劫了,估计她现在也就真的死了。我烦躁地骂了一句,转身离开了。待我走动时,薄雾透过草丛飘然升起,雾气蒙咙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地开始发亮。一阵马达的轰鸣声由远及近,终于有车子过来了,我想。我急着穿过墓地的出口,抓起随身的背包。我竖起大拇指示意那辆正在上坡的车停下来,车和我擦肩而过,随着一声紧急的刹车声,它停靠在路旁。我马上跑了过去,手上拿着的背包摇摇晃晃地打在膝盖上。这是一辆福特公司六七十年代流行的野马车,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把包往两脚之间一放,就在这时我闻到了一股怪味——像什么东西腐臭的味道。“谢谢你。”我说。
我仔细打量开车的家伙,他面容英俊,看上去不过二十岁,他穿着一条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被晒得发黑,肌肉很壮实。头上是一顶反戴的印有凯伦·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在胸前偏左的位置别着一枚徽章,我看不清徽章上印着什么。
“你是要进城吗?”他问。
“是的。”我说。在我们这里,“进城”指的就是去路易斯顿,它是波特兰以北地区中唯一可称得上是城镇的地方,就在和他说话的间隙,我朝他偷偷瞄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有种不祥的预感。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揣测中,他这一声发问惊得我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我感到头皮发麻,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恐怖。此刻我嗅到车厢里不是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而是一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便提了一个我舍友的名字,我有股连自己都搞不明白的强烈念头,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真实情况,于是我只好撒谎。
当他的身体往我这边稍稍倾斜了一些的时候,我看见了徽章上的一行书“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那地方我知道,曾经还去玩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然而就在下一秒,我还看见了更加恐怖的景象:在他的脖子上绕着一条又大又粗的黑线,粗得就像他胳膊上文着的刺青,是整整的一粗圈,哦,天哪,不,我看错了,那根本不是文身,那是缝合术后伤口的线,密密麻麻的,很显然他的头是后缝上去的,我坐在车里整个人都僵住了。
“认识你很高兴,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完全不受大脑的支配,像在梦里一般抬了起来。我和一个死人同车!现在我终于闻出这熟悉的味道了,可能是甲醛。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然而这“梦境”却很真实。我把双手交叉在一起,紧紧地抓着,连指甲也陷进了关节上的皮肤中,却感觉不到痛。我只想着绝对要装出镇定的样子,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子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朋友。”他问道,关切的声音却使我觉得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