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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克姆比溪谷奇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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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克姆比溪谷奇案

一天早晨,我正和妻子用早餐,女仆送进来一封电报,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上面写道:

“能否抽出几天时间?收到英格兰西部电报,涉及博斯克姆比溪谷惨案,若你伴同,甚佳。当地空气景致颇好。

将于十一点十五分自帕丁顿启程。”

“亲爱的,”妻子隔着餐桌看着我说,“你想去吗?”

“我真不知如何是好,我手头上有很多事。”

“噢,你的工作安斯特鲁瑟可以替你。你近来脸色有点苍白,我想换换环境对你有好处,并且你对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兴趣一直很大。”

我回答说:“想想从任意一个案子中学到的东西,我这次要是不去,就太不仗义了。不过要是去的话,我马上就得准备行李了。现在只剩一个半小时了。”

在阿富汗的宿营生涯中,我起码有了一点收获,那就是能够迅速完备地作好出行准备。我要带的必需品并不多,不到半小时就带着旅行箱坐上了出租马车,飞速地向帕丁顿车站驶去。到达之后,我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正在站台上踱来踱去,身着一件长长的灰色出行斗篷,头戴一顶紧箍着头的帽子,这使他清瘦的身形越发显得瘦长。

见到我,他说:“华生,你能来太好了。有个能完全靠得上的人陪伴着,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地方上的协助要么是毫无价值,要么满是偏见,你去占那边角落里的两个座,我去买票。”

车厢里就我们两个人,福尔摩斯随身带了一沓杂乱的报纸,一上车就开始翻阅,偶尔停下来做点笔记,时而还默想片刻,就这样一直过了雷丁站,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团成大大一团,随手扔到行李架上。

接着他对我说:“你听说过这案子吗?”

“一点也没听过,好几天了,我一张报纸都没看过。”

“伦敦的报纸报道的消息一直不全面,刚才我浏览了最近所有的报纸,想了解一下这事的详情。根据我搜集的资料看,这应该是一件极难侦破的简单案件。”

“这话听起来可有点自相矛盾。”

“从深层意义上看,这可是真理。奇案中几乎总是可以找到线索,罪行越没特点、越普通,解决起来越困难。而这个案子,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子弑父的重案。”

“那就是一起谋杀案了?”

“哦,他们推测应该是这样。在亲身调查此案之前,我不会妄下任何论断。根据我所能了解的一切,我简要地跟你说一下有关的情况。”

“博斯克姆比溪谷处于赫利福德郡,属农村地区,距离罗斯郡不远。此地最大的土地领主是一位叫约翰,特纳的先生,他过去在澳大利亚赚了大笔钱,数年前刚回到故乡。他将名下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同样是从澳大利亚回来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在澳洲殖民地时就认识了,因此他们返回定居时要尽可能地比邻而居,这就再正常不过了。显然,特纳更富裕些,于是麦卡锡就成了他的佃户。不过看起来他们关系一如往常,完全平等,还是经常在一起。麦卡锡有一个儿子,十八岁,特纳的独生女也是十八岁,不过他们二人的妻子都已过世。他们好像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本土人家有任何交往,过着隐退的生活。不过麦卡锡父子喜欢运动,经常出现在当地举行的运动会上。他家还有两个仆人,一男一女。而特纳家的人要多些,至少六口人左右。这就是我了解到的这两个家庭的所有情况。另外还有些具体事实。

“六月三日,也就是上周一,三点左右,麦卡锡离开在哈瑟利的家,步行去博斯克姆比水塘。这个水塘是由从博斯克姆比溪谷流出的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他上午和男仆一起去过罗斯一趟,还嘱咐仆人说一定要抓紧时间,因为他下午还有一个重要约会。可是他去赴约之后就再没能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克姆比水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他在走过这段路时有两个人见过他。一个是位老妇人,报纸上没提她的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的农场看守人,名叫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都宣誓作证说麦卡锡先生是一个人走过去的。那个农场看守人还说,几分钟后看到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胳膊下夹着一杆枪沿着同一条路走了过去。他确信当时还能看得到这个父亲,也就说明儿子是在跟踪父亲!当时他没再多想,可是晚上就听到了这个惨案。

“在麦卡锡父子走出农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的视野之后,还有人见到过他们。博斯克姆比水塘周围都是茂密的树林,只在水塘边上长着一圈杂草和芦苇。一个名叫佩兴斯·莫兰的十四岁的女孩——她是博斯克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当时正在那里的一片树丛中摘花。她陈述说,她在那里时看见麦卡锡和他儿子就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当时他们好像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她听到老麦卡锡在大骂儿子,然后看到儿子举起手好像要打他父亲似的。他们吵得那么厉害,小女孩吓得赶紧跑开了,回到家时告诉她的母亲说是看到麦卡锡父子在博斯克姆比水塘边吵架,恐怕他们会动手打起来。她刚说了这几句,小麦卡锡就跑进房来,说看到他父亲死在树林里了,来向看门人求助。当时他很激动,身边没枪,也没戴帽子,右手和右臂袖子上有新鲜的血渍。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发现尸体躺在池边的草地上。死者头上被人用沉重的钝器连续击打,凹了进去。伤口有可能是用他儿子的枪托打的,那杆枪就扔在离尸体几步远的草地上。根据这些情况,这个年轻人当即就被逮捕,周二开庭审讯定案为‘蓄意谋杀’,周三交由罗斯郡地方法官审理,后又提交高层巡回法庭审理。这些就是由验尸官和刑事法庭提供的这个案子的大体事实。”

我说:“再没见过比这更该死的案子了。这个过程就是通过现场证据指认罪犯。”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道:“现场证据有时会遮蒙人的双眼,有时它似乎会直接指向某个对象,不过你只要稍稍转变一下观点,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也可以明确地指向完全不同的一个方向。不过必须承认案情对这个年轻人非常不利,他也很可能真的就是凶手。不过周围还是有几个人相信他是无辜的,其中就有该地区土地领主的女儿特纳小姐,并且委托勒斯特雷德来调查这个案子,为小麦卡锡辩护。你可能还记得勒斯特雷德,他曾参与过‘血字的研究’案。勒斯特雷德对此一头雾水,就向我求助。于是我们这两个中年人就不能再在家静静享用早餐,而是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来调查这个案子。”

我说:“恐怕事实已很清楚,你很难再从这个案子里获得点什么了。”

他大笑着回答道:“没什么比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更具有欺骗性了。况且,勒斯特雷德没有看出的一些事实,说不准我们会一眼就能看出来呢。你了解我,我的方法勒斯特雷德根本用不了甚至理解不了,我会用自己的方法来证实或者推翻他的观点,这我绝对不是在吹牛。眼下就可以举个例子,我非常清楚你家卧室的窗子开在右手边,这点不言自明,而勒斯特雷德先生就不见得能够注意到这点。”

“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亲爱的伙计,我太了解你了,你保持着军人特有的爱整洁的习惯,每天早晨都会刮脸,在当前这个季节,你肯定会在阳光下刮。而你左侧脸颊越靠后刮得越不干净,在耳根附近就非常马虎了,很明显,这说明左侧光线不如右侧好。你这么爱整洁,要是在光线均匀的情况下把脸刮成这个样子,真的让人很难想象。我举这个小例子,只为说明一下观察推理的过程,这正是我的特长,很可能对我们要进行的调查有些帮助。法庭传讯中提出的问题中也有这么一两个值得考虑。”

“什么问题?”

“看来他没有立即被捕,而是在回到哈瑟利农场后方才被捕:当巡警官向他下达逮捕命令时,他却说对此并不奇怪,他是罪有应得。他的这段陈述自然会消除验尸陪审团心中尚存的任何疑虑。”

我忍不住说道:“他这是在坦白。”

“不对,因为随后有人声明说,他是清白无辜的。”

“在发生了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件之后发表声明,这就不足为信。”

福尔摩斯说:“恰恰相反,这是眼下我在迷云中所能看到的最清楚的一线光亮,因为他就算是再单纯,也不会傻到看不出当前情况对他非常不利。要是他对被捕一事表示震惊或是装出愤慨的姿态,我都会认为这些声明完全不可采信,因为这种震惊或者愤慨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正常,只是一个富有心计的人的策略;而他坦然接受当前的形势,表明他要么清白无辜,要么就是个自制力很强、意志特别坚定的人。至于他说自己罪有应得,你要知道,他说这话时就站在自己父亲的尸体旁边。毫无疑问,他那天忘了自己做子女应该尽的孝道,和父亲争吵起来,甚至像小女孩提供的重要证据一样,还要动手打他父亲,想想这些,你就会觉得他这样说再自然不过了。可是我从他的自我谴责和悔悟中看出他是个心理健康的人,心灵并不邪恶。”

我摇了摇头,说:“很多人在证据比这少得多的情况下被执行了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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