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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政业绩(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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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仪,字游韶,陕州陕县(今河南三门峡市)人。曾祖回,任后周襄城太守。祖父失名,履历不详。父弘,隋比部郎中、江都总监。虽然家世并不显赫,但也算得上个小门士族。隋炀帝大业末年,父弘为陈棱所杀,仪乃私度为僧,“游情释典,尤精《三论》。”“寝工文词,涉贯坟典”。诗歌清秀,“好以绮错婉媚为本”,人称“上官体”。贞观初,以进士及第,任弘文馆学士,颇为唐太宗所重。高宗即位后,迁秘书少监,进西台侍郎。

龙朔二年(662)十月,同东西台三品,位至宰相,“颇恃才任势。”当宰相一年多工夫,就形成了“独持国政”的局面。这是武则天所不能容忍的,她要对上官仪加以限制。

上官仪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进而真正达到独持朝纲的目的,便指使同党王伏胜捏造罪名,激怒高宗,并见缝插针,亲手导演了一出废皇后的滑稽剧。然,正当他指手划脚,得意忘形的时候,一副沉重的镣铐禁锢了他的身躯,直到死在狱中。

上官仪是被指控为与燕王忠谋反而丧生的。燕王忠自显庆元年失去皇太子地位以后,怀恨在心,结纳宾客,图谋不轨,遣使入京,窥探消息,又怕事泄被杀,常穿妇人之衣以防奸细。因而也未能逃脱死亡的厄运。上官仪被杀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再敢对武氏参政公开表示异议。

不徇私情,大“义”灭亲。

参预朝政之前,武则天曾“制《外戚诫》献诸朝”。参预朝政后,武则天对自己的亲戚限制得比较严格,贬杀了哥哥武元庆、武元爽、武惟良、武怀运和侄儿贺兰敏之。元庆与武则天同父异母,官至宗正少卿。元爽是元庆的亲弟弟,官至少府少监。惟良是武则天伯父士让的儿子,官至司卫少卿。怀运是惟良的弟弟,官至淄州刺史。

关于元庆、元爽、惟良、怀运之死,史书上是这样记载的:武士獲死,元庆等对继母杨氏及其女武则天淡漠失礼。武则天当上皇后以后,杨氏被封为荣国夫人,地位日益尊崇。

有一天,杨氏设宴置酒,与亲戚会饮。想想过去,看看现在,用挖苦的口气对惟良说:“颇忆畴昔之事乎?今日之荣贵复何如?”惟良答道:“惟良等幸以功臣子弟,早登宦籍,揣分量才,不求贵达,岂意以皇后之故,曲荷朝恩,夙夜忧惧,不为荣也。”

杨氏听后,很不高兴。于是武则天就上疏,请出惟良等为远州刺史。高宗下诏以惟良检校始州(今四川剑阁县)刺史、元庆为龙州(今广西龙州县北)刺史、元爽为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刺史。元庆至州,不久即忧惧病死。乾封元年,惟良、怀运至京师,献食,“后密置毒醯中,使侄女魏国夫人(韩国夫人之女)食之”,遂暴卒,“因归罪于惟良、怀运”,诛之,改其姓为蝮氏。元爽等缘坐配流岭外而死。

从这些记载看来,武则天贬杀武元庆等,似乎完全是感情用事,报当年之旧恨。事实上,恐怕也与当时武则天抑制外戚的主导思想不无关系。武则天“通文史”,对历史上外戚专权之祸,是很清楚的。此时的武则天,一心辅佐高宗治理朝政,尚无当女皇的欲望,这与后来登基之初利用外戚抑制皇室不同。

因此,她对外戚采取抑制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武元庆病死龙州,不完全是武则天的责任。武惟良等人被杀,若《通鉴》记载属实,好像有点冤屈。至于贺兰敏之被贬死,完全是罪有应得。

贺兰敏之是武则天姐姐韩国夫人的儿子,长得潇洒英俊,一表人才。武元庆等人死后,武则天觉得贺兰敏之还差不多,就上奏高宗,以贺兰氏为武士饕之嗣,改姓为武,袭爵周国公,官至弘文馆学士,左散骑常侍。本来,武则天对贺兰敏之抱有很大希望,“令鸠集学士李嗣真、吴兢之徒,于兰台刊正经史并著撰传记。”

但是,贺兰敏之不知恩德,恃宠骄纵,屡犯国法。对此,武则天甚为不满。后来,他越来越变得不像话了。

司卫少卿杨思俭的女儿姿色出众,唐高宗和武则天亲自选择,以为太子李弘之妃。快要成婚的时候,被贺兰敏之强奸了。

当时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还小,去外婆荣国夫人家玩耍,宫女侍行,“又尝为敏之所逼”。

咸亨元年(670)八月,荣国夫人死,武则天悲痛欲绝,为之举行隆重葬礼,破格于咸阳县洪渎原堆土为陵。为了使母亲在阴间过得很快活,武则天出内库大瑞锦及钱数十万,“令敏之造佛像追福”。贺兰敏之又贪污挪用,并在荣国丧服之内,“私释衰绖,著吉服,奏妓乐”。

由此可见,贺兰敏之已完全变成了一个流氓、无赖、贪官污吏。他竟敢在武则天的女儿身上动手动脚,对武则天的母亲又是如此不孝,武则天当然非常气愤。咸亨二年六月,武则天表陈贺兰敏之前后罪恶,请加贬逐。高宗准奏,将敏之流雷州(今广东海康)。敏之自感途穷,在前往雷州的半道上以马僵自缢而死,结束了他丑恶的一生。

武元庆等人的死亡,使外戚势力大为削弱。人们由此看到:武则天之参预朝政,是为了“天下”,而不是为其亲戚。因此,不少人从内心打消了抵触情绪。

重用学士,著书立说。

武则天参政十几年后,感到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有限,便通过高宗召集了一批文学之士,让他们著书立说,帮助她处理朝政。《新唐书》卷二O一《文艺上·元万顷传》载:“武后讽帝召诸儒论撰禁中,万顷与周王府户曹参军范履冰、苗神客、太子舍人周思茂、右史胡楚宾与选,凡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九(当为凡)千余篇。至朝廷疑议表疏密使参处,以分宰相权,故时谓‘北门学士’。”显然,“北门学士”与弘文馆学士或翰林学士不同,不是职官名称,而是当时人对这批文学之士的称呼。

据《旧唐书·经籍志》等记载,《臣轨》、《百僚新戒》是后来的作品。此时所撰除《古今内范》一百卷、《青宫纪要》、《少阳政范》各三十卷、《维城典训》、《凤楼新诫》、《孝子传》、《孝女转》各二十卷外,还有《紫枢要录》十卷、《列女传》一百卷、《字海》一百卷、《玄览》一百卷、《乐书要录》十卷、《保傅乳母传》一卷。这些书绝犬部分已经失传,但顾名思议,可知这些书大都是为太子和诸王写的。当然,也有为“天下”写的,如《孝子传》、《孝女传》、《列女传》等等。至于《字海》、《玄览》、《乐书要录》更是通用的工具书。

著书立说是北门学士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另一重要任务是“参决朝政”。关于北门学士参决朝政的原因,史书上说是为了“分宰相之权”。可见,唐高宗、武则天对当时的一些宰相并不放心。实际上,北门学士是武则天和唐高宗的智囊团。武则天提高了北门学士的地位;北门学士成了武则天进一步参预朝政的重要帮手。当然,北门学士都是中级官员,虽然能对时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相权的分割是有限的,还远远没有达到架空宰相的程度。

由于高宗体弱多病,皇太子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武则天处事皆符合高宗旨意,因此从显庆五年(660)十月开始,武则天参预朝政历经二十三载,直到弘道元年(683)高宗病死。

显庆六年到弘道元年之间,唐高宗亲理朝政的事实屡见于史籍:

龙朔元年(661)五月,高宗命左骁卫大将军、凉国公契蕊何力为辽东道大总管,左武卫大将军、邢国公苏定方为平壤道大总管,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乐安县公任雅相为次江道大总管,以伐高丽。

二年(662),有一次左相许圉师的儿子奉辇直长许自然游猎,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鸣镝射之。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向高宗报告。高宗知道后说:“圉师为串相,侵陵百姓匿而不言,岂非作威作福!”圉师免官。

三年(663)二月,高宗下诏说:“在京系囚应流死者,每日将二十人过”,并亲自临问,多所原宥,不尽者令皇太子录。

麟德二年(665)四月,高宗“讲武邙山之阳,御城北楼观之”。乾封元年(666)正月,高宗赴泰山封禅,封于泰山,禅于社首。二年正月,高宗以去冬至于是月无雨雪,“避正殿,减膳,亲录囚徒”。

咸亨二年(671)六月,因天旱,高宗“亲录囚徒”。

三年(672)四月,吐蕃遣其大臣仲琮入贡,高宗问及吐蕃风俗,并谴责吐蕃吞灭吐谷浑、败薛仁贵、侵逼凉州之事。

元二年(675)四月,高宗“以旱避正殿,减膳,撤乐,诏百官言事”。

调露元年(679)十一月,高宗“临轩试应岳牧举人”。

这些事实说明,在武则天参预朝政后,唐高宗仍然掌管某些重要的军政事务,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完全成了武则天的傀儡。

但是,如前所述,显庆五年以后,唐高宗新病旧疾,时常发作,而且病情愈来愈重。这种情况,加上其他因素,武则天参预朝政的程度必然会逐步加深,其政治地位势必会随之增高。事实也是如此。

自上官仪被杀之后,武则天的权势有所增长。“自是卜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这是《资治通鉴》卷二○一的评述。《新唐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说:“群臣朝,四方奏章,皆曰‘二圣’。每视朝,殿中垂帘,帝与后偶坐,生杀赏罚惟所命。”虽然二书有视朝方法的不同,并夸大了武氏的权力,与上述事实不符。但都说明,武则天的政治地位进一步尊崇。

上元元年(674)八月十五日,唐高宗称天皇,武则天称天后,地位又升了一级。上元二年(675)三月,唐高宗旧病复发,风眩不支,准备逊位于武则天,由于宰相郝处俊等人反对而中辍其事。《大唐新语》卷二载:

高宗将下诏,逊位于则天,摄知国政,召宰相议之。(郝)处俊对曰:“礼经云:天子理阳道,后理阴德。然则帝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各有所主,不相夺也。若失其序,上则谪见于天,下则祸成于人。昔魏又帝著令,崩后尚不许皇后临朝,奈何遂欲自禅位于天后?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合谨守宗庙,传之子孙,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惟陛下详审。”中书侍郎李义琰进曰:“处俊所引经典,其言至忠。惟圣虑无疑,则苍生幸甚。”高宗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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