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之死(第2页)
上述奏请除咸亨二年请嫁二公主事外均得到唐高宗和武则天的认可,这在史书上有一致记载。可见并没有什么违旨的地方。所谓“数怫旨”不知从何说起。
关于请嫁二公主之事,《旧唐书》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传》记载说:“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警恻,遽奏请令出降,(诏)许之。”而《新唐书》卷八十一《孝敬皇帝弘传》则说:“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廷,四十不嫁,弘闻眙恻,建请下降。武后怒,即以当上卫士配之,由是失爱。”同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进一步说:“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
《新唐书》对二公主情况的叙述,至少有二处错误:一是年四十不嫁,一是配当上卫士。义阳、宣城二公主是唐高宗的女儿,生年不详。按高宗生于贞观二年(628)六月,至咸亨二年(671)也就是太子弘请嫁公主那年,方四十三岁。其女岂得遂有四十!三岁生子,荒谬绝伦。《新唐书》卷八十三《八十三传》及《唐会要》卷六《公主》条所载,义阳公主下嫁权毅,宣城公主下嫁王勖。而权毅、王勖并非当上卫士。
义阳、宣城二公主是否在咸亨二年仍幽于掖廷,没有出嫁?这也是值得考虑的。如前所述,萧淑妃有个儿子,封为许王,名叫素节。当萧氏被杀之时,素节并未丧命,只是被赶出京城,让他去当申州刺史。这在史书上是有明文记载的。可见,唐高宗和武则天并无将萧氏子女置于死地的意思。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要将义阳、宣城二公主长期幽于掖廷而不让出嫁?看来实在不合情理。
《旧唐书》卷八十六《泽王上金传》载:“义阳、宣城二公主缘母萧氏获谴,从夫外官。”据此,则义阳、宣城二公主早已出降了;太子弘请嫁二公主,只不过是个别史家的杜撰罢了。《册府元龟》不载请嫁公主事,越发使人相信这样的结论。
退一步说,即使太子弘确请嫁二公主,武则天也不可能因此“鸩杀之”。义阳、宣城二公主是萧淑妃之女,而萧妃曾经是武则天的情敌。因此,武则天虐待他们是有可能的。但萧淑妃死后十五六年,时移事异,武则天对她们的态度必然会有所好转,至少在高宗在世时,她表面上会这样做。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后来她曾上表高宗,请“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夫秩”。在这种情况下,太子弘请嫁二公主,武则天怎么会勃然大怒?再说请嫁公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和武则天并没有很大的利害冲突,武则天怎么会因此怀恨在心,并且在三年以后,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由此来看,“鸩杀”说实在是一种不尽情理的杜撰。
再从太子弘生前死后的情况看,武则天亦不可能“鸩杀”太子。
如前所述,太子弘是武则天的长子。永徽三年(652)七八月间生于感业寺,四年封为代王,显庆元年正月六日立为皇太子。在册封为皇太子时,唐高宗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惟尔代王宏,猗兰毓祉,乔桂凝华,岐嶷表于天姿,符瑞彰于神授。”“朕虔奉灵图,肃膺丕业,仰惟七庙之重,思隆万叶之庆,畴咨列辟,钦若前修,是用命尔为皇太子。”要他“绝骄奢之心,纳忠良之训”,“无怠无荒,固保我宗基。”当时太子弘是武则天手中的一张王牌,她对太子的态度与高宗完全一致。
由于李弘当时太小,立为太子后并没有立即移居东宫,仍然生活在武则天身边,直到显庆四年十月加元服,始入居东宫。时唐高宗与武则天幸洛阳,留皇太子“监国”,“太子思慕不已,上闻之,遽召赴行在。”可见太子弘对唐高宗和武则天是很有感情的,亦“深为帝及天后所钟爱”。唐高宗和武则天还注意培养他的政治才能。
如龙朔三年十月一日,诏云:“宜令皇太子宏每日于光顺门内坐,诸司有奏事小者,并启皇太子。”咸亨二年前,高宗和武则天亲自为太子弘选择了美丽的妃子;当该妃婚前被贺兰敏之奸污后,武则天大伤脑筋,不惜杀死贺兰氏这位侄儿,这位武士獲的继承人。咸亨二年后,他们又为太子弘纳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妃。由此可见,太子弘与唐高宗、武则天的关系一直很好。武则天作为母亲,怎么会“鸩杀”他呢?
太子弘死后,被追谥为“孝敬皇帝”。葬于洛阳附近缑氏县景山之恭陵,“制度一准天子之礼”。唐高宗还在大病之余亲制《孝敬皇帝睿德记》,并书之于石,树之陵侧。在《孝敬皇帝睿德记》中,唐高宗对太子弘作了高度的评价,说他具有九德:至孝、至仁、至明、至俭、至正、至博、至直、至睦、至通。
这样的评价显然是过于溢美,但它反映出高宗对太子弘的悼念之深。当时武则天也在洛阳,并负责处理朝政,诸如追谥太子为孝敬皇帝、葬礼一准天子等事武则天肯定是赞同的。这说明她与高宗的心情是完全相同的。
《孝敬皇帝睿德记》上说:太子死后,“天后心缠积悼,痛结深慈。言朕之怀,不欲违其心许,故申旧命,爰赠尊名。粤以吉辰,乃谥为孝敬皇帝。”可见,对太子弘之死,武则天十分悲痛,“孝敬皇帝”之谥,还是她首先提出来的。如果说太子弘确系武则天所害,那么唐高宗怎么会这样写?史载:“(裴)居道以女为太子(弘)妃,则天(称制)时,历位纳言、内史、太子少保,封翼国公。”就是说,在太子弘去世十年之后,他的岳父裴居道还受到过武则天的重用,位至宰相。如果说武则天鸩杀了太子弘,这些事又将如何解释?
事实上,太子弘并不是武则天杀害的,而是死于疾病。太子弘头脑聪明,但身体不好。《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邢文伟传》载李弘自述云:
早尚坟典,每欲研精政术,极意书林。但往在幼年,未闲将卫,竭诚耽诵,因即损心。
意思是说,他小的时候学习刻苦,但不知道保护身体,结果用功过度,伤了身体。到他能参预朝政时,又得了重病。引日唐书卷八十六《高宗中宗诸子·孝敬皇帝弘传》录制文曰: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
“瘵”即肺结核,在当时的医学条件下,这种病是很难治愈的。因此,太子身体越来越坏。到咸亨二年“监国”时,竟一度不能过问朝政。《旧唐书》卷八十六《孝敬皇帝弘传》载:“是时戴至德、张文灌兼左庶子,与右庶子萧德昭同为辅弼,太子多疾病,庶政皆决于至德等。”
咸亨三年,病情有所好转,但仍不能正常行动,而为“风虚”所苦。为了使太子弘恢复健康,唐高宗和武则天曾下旨“不许重劳”,但并未能使李弘病情好转。上元二年(675),高宗“风疹不能听朝”,太子亦为沉瘵所迫。三月,高宗“苦风眩甚”。见太子身体如此,欲下诏令天后摄知国政,但遭到宰相郝处俊的激烈反对。于是高宗决定等太子弘病愈,便让他摄知国政。但为时不久,太子弘病情恶化,终于被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对此,当时的文书上写得十分清楚。《赐谥皇太子宏孝敬皇帝制》云:
皇太子宏,生知诞质,惟几毓性。直城趋驾,肃敬著于三朝;中寝问安,仁孝闻于四海。若使负荷宗庙,宁济家邦,必能永侏昌图,克延景历。岂谓遽婴雾露,遂至弥留。顾惟辉掌之珍,特切钟心之念,庶其痊复,以禅鸿名。及腠理微知,将逊于位,而宏天资仁厚,孝心纯确,既承朕命,掩欷不言,因兹感结,旧疾增甚。
《册谥孝敬皇帝文》云:
咨尔故皇太子宏,克岐克嶷,有德有行。顷炎象戒节,属乐沈疴。实美惟痊,释予重负。粤以瘳降,告以斯怀。尔忠恳特深,考情天至,闻言哽咽,感绝移时,因此弥留,奄然长逝。
就是说,太子弘随高宗去合璧宫避暑时,又得了重病,一度昏迷不醒。其后病情稍有好转,唐高宗表示将禅位于他。听了这话,太子深感不安,很快导致病情加剧:先是“伏枕流欷”,接着便重新昏迷。病情恶化,抢救无效,于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合璧宫死去。
总之,太子弘死于疾病,这是确凿无疑的。《新唐书》所谓天后“鸩杀”太子弘者,纯粹是加在武则天头上的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