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和我变卖家具(第1页)
法拉和我变卖家具
如今只剩我一个人留在农场。其实连农场也已经不再属于我了,但买家表示随便我在房子里住多久都行,只是为了在法律上有所依凭,每天要收我一先令租金。
我开始变卖家具,这给了法拉和我不少事做。我们需要把所有的瓷器和玻璃器摆在桌面上展示,后来桌子卖掉了,我们就把它们在地上摆成长长的几排。咕咕钟上的布谷鸟在它们头顶傲慢地报着时,后来钟也被人买去了——鸟儿飞走了。有一天,内罗毕的一位夫人和我约好要买下我所有的玻璃器,但当晚我左思右想不是滋味,隔天一早就开车到内罗毕取消了交易。其实我已经没有地方存放这些餐具,但它们曾经触碰过友人的指尖和双唇,我也用它们饮过友人送来的美酒,杯盏间似乎还萦绕着席间的长谈,我舍不得和它们分开。我想,实在不行我还可以把它们全都打碎。
我有一架老旧的木屏风,上面绘着中国人、苏丹以及黑人的肖像,人影的手中还牵着狗。我一直把它摆在壁炉旁边。多少个夜晚,就着熊熊的火光,这些人影从屏风上走下来,变成我给丹尼斯讲故事的插图。我盯着屏风看了半天,把它收起来放进箱子,这些人影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
也是在这段时间,内罗毕的麦克米兰纪念堂竣工了,这是麦克米兰夫人为纪念丈夫诺斯拉普·麦克米兰爵士而修建的。纪念堂很精致,有一个图书馆和几间阅览室。麦克米兰夫人开车来农场探望我,与我伤感地聊起往昔的岁月,最后把我当年从丹麦带来的家具几乎全都买了下来,打算放到图书馆里。我得知这些开朗、智慧而好客的箱子和柜子仍然能够聚在一起,与书籍和学者相伴,感到十分欣慰,好像看到革命年代的一群弱女子在大学里找到了庇护所。
我把书籍打包装好,打成的书箱就成了座椅和餐桌。书籍在殖民地生活中的意义与在欧洲大不相同,它占据了你生命的一整个侧面;所以你对好书的感激、对劣书的憎恶,都会比你身处文明国家之时来得更强烈。
书里虚构的人物会在农场里与你并辔前行,在玉米田里和你擦肩而过。他们像机警的战士,立刻就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落。一天夜里,我读完了《克罗姆庄园的铬黄》[13],这本书是我在内罗毕某家书店随手买来的,以前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位作者,但这本书非常精彩,我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在大海上发现了一座碧绿的海岛。第二天早上,我骑马穿过禁猎区的山谷,一只小羚羊突然蹦到马前,立即在我眼前幻化成了一只牡鹿,就是赫尔克里士夫妇带着三十多只或黑或黄的巴哥犬捕猎的那一只。沃尔特·司各特[14]笔下的角色在这片山野中都能找到归宿,我不管走到哪儿都能碰上他们;奥德修斯和他的同伴也一样,最奇怪的是,这里居然还有拉辛[15]笔下的很多人物。彼得·施莱米尔穿着七里格靴[16]走过山丘;“蜜蜂小丑”阿格赫[17]就住在河边的花园里。
家里的东西都陆续找到了买主,一件件被打包运走,我的房子在这几个月里也渐渐恢复了本来的面貌,变得像颅骨一般高贵。凉爽宽敞的大屋子里开始有了回声,外面草坪上的草深及门阶。最后整幢房子干干净净,一件杂物都没有,我觉得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适合居住。
我对法拉说:“这幢房子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
法拉完全明白我的意思,因为索马里人的个性里都有几分苦行僧的气质。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全心全意地帮我料理着一切,而且打扮得也越来越像一名真正的索马里人,就像他第一次来亚丁接我时的模样。他很担心我的旧鞋坏掉,悄悄告诉我他每天都在向真主祈祷,希望我的鞋子能撑到巴黎。
在最后这几个月里,法拉每天身着盛装。他有不少好衣服,我送过他一条金线刺绣的阿拉伯坎肩;伯克利·科尔送给他一件猩红色镶金带的制服马甲,款式非常优雅。他还有不少色彩亮丽的丝绸头巾。平时他都把这些衣服压在箱底,只有特殊场合才穿,但现在他却把最好的衣服都穿在身上。无论是在内罗毕街头跟在我身后一步之遥,还是等在总督府和律师事务所门外肮脏的台阶上,法拉永远穿得像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只有忠贞不贰的索马里仆人才会这样做。
我也得给我的马儿和猎犬安排一个归宿。我本来想把它们用枪打死,但不少朋友来信表示希望领养它们。此后我再骑着马、带着几头猎犬出门,就觉得把它们打死并不公平——它们体内的生命力还如此旺盛呢!我犹豫了很久才决定把它们都送给朋友,在别的问题上我大概从未如此优柔寡断过。
我最喜欢的一匹马叫“胭脂”,我骑着它往内罗毕去。我控着马慢慢走,一路眺望着南方两侧的风景。我想胭脂一定觉得很纳闷儿,我们沿着公路进了城,为什么不再折返呢?我好不容易才把它拉上奈瓦沙的火车,关进运马的车厢。我在车厢里最后一次感受着它丝绸般柔滑的鼻尖滑过我的手掌和脸庞。胭脂,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离去!我们曾一起在土著人的自留地和茅草屋之间找到了直通河边的小径,胭脂走在那条陡峭湿滑的下坡路上,就像骡子一样灵巧;河中央湍急的褐色急流映出我们的倒影,我看到自己的脸紧紧依偎在胭脂的颈上。此刻,我希望你在云雾萦绕的山谷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尽情享用着康乃馨和紫罗兰!
那时我身边还有两只年幼的猎鹿犬——大卫和戴安娜,都是帕尼亚的子嗣。我把它们送给了在吉尔-吉尔附近经营农场的一位朋友,它们在那儿有机会经常打猎。两只狗都非常健壮顽皮,被车子接走的时候显得神采奕奕,头挨着头挤在车窗一侧,吐着舌头喘个不停,似乎在追踪什么新奇的猎物。它们敏锐的双眼、迅捷的四爪、活泼的灵魂,从此告别了我的房子和农场的草原,在新的土地上呼吸着、嗅闻着,快活地狂奔。
有些人已经离开了农场,因为这里再也没有咖啡和咖啡加工厂了。普兰·辛格也失业了,他不太乐意继续待在非洲找工作,决定返回印度老家。
普兰·辛格是冶矿的一把好手,但在工坊之外天真得像个孩子。他完全接受不了农场即将倒闭的命运,为它深深地默哀,黑胡子上洒满清亮的泪珠。他千方百计地想让我留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都缠着我提出各种维持农场经营的主意,这让我很为他担心。他一向为我们的机器设备而自豪,如今整个人更是钉在了工厂的蒸汽机和烘干机前面,似乎要用那双温柔的黑眼珠把每一颗螺钉都吞下去。后来,他终于醒悟到大势已去,就把这些努力一股脑儿全抛却了。他仍然很伤心,但已经接受了现状,并且开始另做打算,在农场遇见我还会对我大谈他的旅行计划。他离开农场时身无长物,只有一个小小的工具箱和一套焊接装备,似乎他的心灵和生命早已运去了大洋彼岸,现在这具单薄、不起眼的棕色身躯也要提着焊锅随之而去了。
我打算送给普兰·辛格一份离别的礼物,最好是我手头就有的东西。可是当我向他说起这件事,他却兴高采烈地表示想要一枚戒指。我身边没有戒指,也没钱给他买戒指。这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当时丹尼斯来农场与我共进晚餐,我还在席间对他说起这个情况。丹尼斯此前送了我一枚阿比西尼亚产的软金戒指,指环粗细是可调的,男女都能戴。他见我盯着手上的戒指,以为我打算把它送给普兰·辛格。他以前常常抱怨说不管送我什么,我总是一转身就给了家里的有色仆人,为了防止我再这么干,他马上从我手上把戒指脱下来,戴在自己手上,说他先替我保管着,什么时候普兰·辛格离开了农场,他再把戒指还给我。几天后他就去了蒙巴萨,所以这枚戒指最后也与他一同下葬了。不过,我还是设法在普兰·辛格离开前满足了他的心愿,我用变卖家具凑的钱在内罗毕买了一枚戒指送给他,这是一枚分量十足的金戒指,镶了一颗很大的红宝石,简直像块玻璃。普兰·辛格拿到戒指后喜极而泣,我觉得这枚戒指冲淡了他与农场和机器分离的不舍。他在离开农场之前的最后一周里每天都戴着这枚戒指,一来我家就把手扬起来给我看,脸上洋溢着温和灿烂的笑容。我去内罗毕车站为他送行的时候,最后一眼瞥见的画面就是那只黝黑修长、曾在锻炉上狂飙飞舞的手——他把工具箱垫在脚下,从挤满土著人的酷热的车厢里伸出一只手向我挥别,指间的红宝石就像一颗闪耀的小星星。
普兰·辛格回到了故乡旁遮普,与家人团聚。他有好多年都没见过家里人了,但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家里总会给他寄照片。普兰·辛格把照片珍而重之地保存在加工厂旁边的铁皮小屋里,向我展示的时候满脸都是温柔和骄傲。普兰·辛格在乘船前往印度的途中已经给我写了好几封信,开头一律是:“亲爱的夫人,再见了。”接下来就开始讲述他的近况和旅途中的新鲜事。
丹尼斯去世一周后的清晨,我遇上了一件怪事。
那天我正躺在**梳理最近几个月经历的一切,试着捕捉事情背后的本质。我觉得自己莫名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踏入了本来绝不应该陷入的旋涡。不管我走到何方,大地都在脚下裂开,星辰从空中坠落。我想到一首描写诸神黄昏的诗,诗中记载了星辰坠落之事,还有一些描写小矮人躲在山洞里长吁短叹、最终忧惧而死的诗行。我觉得这一切绝非祸不单行那么简单,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规律。如果我能找到这种规律,就能获得救赎:而只要寻找得法,事实背后的规律就会昭然若揭。我想,我必须从**爬起来,主动寻找征兆。
很多人都觉得寻找征兆的行为很荒唐,那是因为窥破征兆的前提是具备某种心境,但经历过这种心境的人少之又少。在合适的心境下寻找征兆,得到的答案就不会让你失望——它会应你的呼告自然浮现。打个比方,这就像一名如有神助的牌手从桌上随机拿到十三张牌,突然发现这是一手绝顶好牌——一张散牌都没有。别人连叫牌的机会都没有,他却看见一个大满贯赫然摆在面前。牌里真的有大满贯吗?当然有,但只有命里注定的牌手才拿得到。
于是我出门寻找征兆,不知不觉朝着仆人的茅屋走过去。他们养的鸡刚放出来,在茅屋四周乱跑,我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
法蒂玛家的大白公鸡神气活现地走到我面前,突然停住脚,脑袋左右歪了歪,竖起了鸡冠。这时,路对面的草丛里爬出了一只灰色的小变色龙,它也像公鸡一样一大早就出来觅食。鸡本来就以这些小生物为食,于是公鸡就径直向变色龙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还满意地咯咯叫了几声。变色龙一看到公鸡就吓得僵在原地,但它仍然表现得很勇敢,踏定四只脚,一步不退,把嘴张到极限,伸出小棍一样的舌头冲着公鸡吐来吐去,希望能把敌人吓跑。公鸡见状顿了一下,仿佛真被吓住了,但马上就闪电般地冲过去,喙子像小锤一样干脆地一砸一抬,把变色龙的舌头连根拔了出来。
这场交锋还不到十秒钟就宣告结束。我把法蒂玛家的大公鸡赶跑,拾起一大块石头把变色龙砸死了。它全靠一条舌头捕食昆虫,没了舌头根本活不成。
这一幕令我心胆俱寒——它像一个缩影,让我窥见了命运那残忍骇人的真相——我逃离了现场,在房子附近的石凳上呆坐了半晌。法拉把热茶端到我身旁的石桌上,而我低着头,盯着地上的石块,不敢抬头直视这个突然变得危机四伏的世界。
几天后我才醒悟过来,这一幕实在是无比玄妙的应答。可以说,我莫名蒙受了恩宠,虽然方式略显怪异。诸神听取了我的呼告,在我力怯之时为我保留了最后的尊严——夫复何求?现在显然不是宠溺子民的时刻,但他们仍然回应了我的祈求。诸神对我哈哈大笑,笑声响彻群山,神谕伴随着天使的号角,显现在公鸡和变色龙的争斗之中。
我很庆幸那天清晨及时赶到,给了这只垂死挣扎的变色龙一个痛快。
就在这段时间——其实是我把马送走以前,英格丽德·兰斯特朗从恩乔罗的农场专程赶来,陪我小住了一段日子。这是英格丽德对我的情分,因为她本来不可能离开农场。她丈夫为了偿付恩乔罗的地租,在坦噶尼喀一家大型剑麻公司找了一份工作,现在正在海拔两千英尺的田里挥汗如雨。那感觉就像英格丽德为了保住农场,把老公当成苦力租了出去。所以当时是由英格丽德独力支撑着整座农场,她扩建了养鸡场和菜园,养了猪,孵了一群小火鸡,忙得不可开交,连一两天的休息时间也抽不出来。但她还是把一切工作都丢给了基默萨,风尘仆仆地赶到我家,就像跑到朋友家里救火一样。基默萨没有随她同来,这在目前的情况下对法拉来说可能是件好事。英格丽德太清楚女主人被迫放弃农场是什么滋味,她从心底对我怀着同情和理解,用大地一般宽厚博大的胸怀安慰我,给我力量。
我和英格丽德不谈过去与未来,也不提起任何一位挚友和熟人的名字,只是全神贯注于眼前这场灾难。我们肩并肩走遍整个农场,道出每一处设施、每一头牛羊的名字,仿佛在盘点我的损失,由英格丽德代我登记,准备写成一纸诉状,在日后呈递到命运面前。其实英格丽德早已尝尽生活的沧桑,她知道这样的诉状无处可寻,但辛苦谋生的女人总是免不了生出与命运清算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