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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和卞钟有着如出一辙的无所适从,这是唯有音乐和乐器才能彼此理解的孤独。
第三乐章是华彩乐段,第四乐章戏谑曲,快板的辉煌和长笛的明亮本应该表达肖斯塔科维奇对苏联政治的讽刺。
但首席卞钟的诠释却是高昂轻松的,听众只觉雪原上的乌云散了,阳光照进了幽暗潮湿的古代皇宫里。
快节奏演奏时飞舞的指尖和运弓,卞钟在抬眼时瞥到了舞台侧后方,坐在剧院三层的黄笙。
油汽灯的光、青铜烛台上跳跃的烛火……
可这里只有温暖如太阳的舞台灯,还有爱人一瞬都未从自己身上移开的眼神——
作者有话说:嘿嘿,今天这章写完,这本书的章节数就超过上一本出芽了,好耶!![哈哈大笑]
最开始我一本书最多憋四五万字,现在也算是有点进步吧(扶额苦笑)
第112章
这当然不可能是黄笙第一次来看卞钟的演出,但说实话,时至今日,他还是听不太明白交响乐。
隔行如隔山,更何况他俩都不止是跨了物种这么简单,黄笙能欣赏到的层次,最多就只有卞钟的颜值和演奏的姿态,可即便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也依然足够让这位大妖先生心醉整场,看得心里酥软安定,眼中的爱意几乎倾泻整个舞台、淹没那千百年来守着的唯一一人。
但除此之外,黄笙对音乐会的理解就是,一群人拿着木头做的或者铜打的东西,坐在一起发出一些不太符合中国传统妖怪审美的动静。
这其中,他最搞不懂的就是最中间的那位指挥。
那个拿着小棍子在c位抽风一般挥舞着双手、外加疯狂甩头的人类,为什么要在整场演出结束后的谢幕环节,还要跟卞钟脸贴脸亲亲?
为什么!
“……握个手不就行了。”
演出结束,黄笙臭着脸鼓掌,方彝在旁边幸灾乐祸,老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眼就看出这黄鼠狼后生在吃醋,想到了那本暗黑属性的激发指南,作为这个鬼点子最原始的输出者,他立马在旁边拱火:
“就是啊,为什么不是握手?大庭广众的,脸贴脸是啥意思?”
方彝绝对在倚老卖老,他倒也没有闭目塞听到连西方“吻面礼”都不知道的程度。
黄笙找补了一嘴:“那指挥是西洋人,他们那边的人在初次见面或者大型宴会结束会使用吻面礼……不对啊,同性之间一般不都是握手吗?”
方彝这位真正的老古董无比自然地摆出老古董的古板态度:“嗯,握手还行,这个脸贴脸,嘶…不行不行,我不能接受!这简直是礼崩乐坏!卞钟这小子怎么回事啊,被现代社会荼毒成这样了……”
“礼崩乐坏”这个词用在当下这种情景居然意外地贴切。
黄笙死死盯着那位已然两鬓斑白的指挥先生,一脸护食的警惕。
大妖和器灵这些长生种总会忽略人类寿命的极限,将所有人都视为年轻的后生,这是一种傲慢的理所当然。
毕竟人类的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短暂到他们不过活了几十年就自认为是“长辈”,而吻面礼除了异性之间,长晚辈间的问好告别也很常用。
指挥应该是把“年轻”的卞钟当成了优秀的晚辈。
卞钟也是这么想的。
指挥先生才活六十年,就有这种水平和理解了,后生可畏啊。
所以卞钟无比自然地和指挥后生贴面问候,再握手表示合作愉快,全然不知山顶票的俩人正在居高临下地蛐蛐他的“罪行”。
“那洋人是不是看上卞钟了?”
“不可能。”
“你啊,也别管可能不可能的,我跟你讲,你对象这个样子你就是得管教管教,惩罚他,知道不?不然卞钟都不知道要跟陌生男人保持距离……有些事啊,你得教他,你在这生闷气,自顾自地怪他不懂爱,有什么用?”
这话黄笙确实没法反驳,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干脆起身离场,不再搭腔。
方彝怎么可能放过他,酒壶叭叭起来比编钟还吵。
他今天穿了件凉爽简单的篮球背心,宽松的工装裤上至少滴溜着五六根带子,走起路来脚步生风,追在衬衫西裤的黄笙后面。
“黄笙我跟你讲,你别不听老人言,我喝过的酒比你饮过的血都多,你知道的,卞钟两千岁不到就跟了你,嫁给你七百多年了,你不教他爱,他能跟谁学?你还反过来怪他,生闷气吃闷醋,回家是不是还得跟他甩脸子?”
懂了,卞钟的西周娘家人,今天就是来挑毛病的。
其实这些道理,黄笙也不是不知道。
“……没必要教,慢慢来,他隐隐约约的,最近也明白一些了。”
“没必要?哎呀,你这后生,你是不是觉得,你教他什么是爱,然后他再来爱你,这样你很跌份丢脸?被教学的爱不是出自他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