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黑郁金香(第2页)
“或许,就是那次吧。”他猜想着,心随即就乱了。
那次,她傻乎乎地站在教室中间大声地向他喊:“大明,把你的作业借我看一下行吗?”
“行,妹唻!”他在教室前面高声地戏谑道,用了一个农村中老年妇女们之间常用的称呼。
话音未落,“哄”一声,全班同学都笑开了,仿佛推倒了一面摇摇晃晃的土墙,当场把他给砸晕,使他不知身处何方了。
她娇羞万分的回应也就淹没在那无边的笑声里了。
“大明哥,真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俊英还像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山村少女一样羞涩无比地说道,偏离了她的本来面目,或者说又恢复了她的本来面目,反正怎么说都是一回事。
“我不光记得,而且还记得和刀子刻的一样,”他巴结着回道,声音也变得无比柔和了,好像这碎了一地的灯光,已然给房间增加了无尽的美好,“就因为记得太深了,所以才没能一眼认出来现在的你,虽然你比小时候更漂亮,也更有味道了,简直成了标准的美人坯子了,但是我的脑子里留的还是以前对你的印象。”
从前面亮闪闪的大镜子里,他看到有两朵带着金色翅膀的薄薄的红霞欢呼雀跃着飞上了她的脸庞。他和她现在还远没达到那种面对万事万物都能保持从容优雅的不急不躁的姿态的年龄,至少他们目前还不怎么会巧妙地掩饰自己的内心感受。可是,她低眉顺眼的含羞带笑的样子,让他把对她的那种一开始便形成的妩媚少妇的印象抛得一干二净,少时玩伴和邻家女孩的温馨感觉一下子就到位了。演员开始进入角色了,身后的导演看着很满意,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我记得你的手指头还被你们家的羊给咬破了呢,”桂明兴奋地提起来这事以使彼此的关系更进一步,这虽然是聊天用的雕虫小技,但是在俊英面前其效果却是没说的,“不知道后来长好了没有?”
她红着脸笑了笑,然后便停下手中的活,伸出白如凝脂的手指摆到他眼前,开口道:“你看看就知道了嘛,还用问。”
他看到她那右手的食指上有一个很深的咬痕,虽然她手上肤色较白,些许有点透明的感觉,但是依然没能掩盖住那个醒目的咬痕。当时,他是在村里简陋的卫生室见到被羊咬破手指后去包扎伤口的她的。农村孩子嘛,磕破头摔破腿那都是经常的事情,如果不是特别厉害的话一般是不会去卫生室处理的,她去卫生室包扎就说明羊咬得还是比较厉害的,尽管她和他其实都没把这种外伤当回事。
她已经把手里的活明显地放慢了许多,意在悄悄地拉长谈话的时间。同时,他也希望时间的小河能流逝得更慢一些,并且还暗暗地祈祷最好不要再来其他顾客了,以便留下一个温柔而密闭的小天地给他们俩尽情地享受,这一对也算是久别重逢的小老乡。
她的兴致看起来很高,开始述说起两人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尽管那些带着斑斑锈迹的事情在他脑海里从来未曾走远过,但他还是很乐意听她絮絮叨叨地讲一遍,或者讲很多遍也行,只要她愿意讲就是了。
她说起了小时候两人一起放羊,他把他家的羊栓在一个斜坡上之后光顾着和她一起说话玩耍了,结果忘了去照看羊,最后那只肥嫩可怜的小羊不小心在斜坡上被绳子勒死了。那是一只尚未完全长大的小母羊,健康活泼,惹人爱怜,就像一个恰当年龄的山村小女孩,其前途一片灿烂,骤然间就死了,岂能不叫人心疼万分?
这件事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也是她心中永远的伤,因为那天晚上他看见父亲的泪水在黑夜里悄然落下。孩子是父亲的孩子,羊也是父亲的孩子,这两者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牲口。那只命运不好的羊后来交给一个邻居帮着给卖掉了,后来花卖羊的钱对父亲而言也是一种异常难言的痛楚,他任何时候都能猜得到。
“我是一个刽子手,我是一个杀羊犯!”他曾不止一次地这样想过,并且一直因为这件事而痛恨着自己。他们两小无猜的天真无邪的友情从此中断,或者说从那之后这份友情就横亘上了一个无法消解的幽怨,一个痛彻心扉的伤痕,尽管此后谁也没有再提起。
时光匆匆,岁月如水,很快就小学毕业了,他继续到乡里上初中,而她则被迫辍学了,因为她背后那个烂七八糟的任谁都帮扶不起来的家庭已经不允许她再继续上学了。不过好在她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突出,农村的女孩子嘛,大约摸地认得几个字就可以了,上不上学的也无所谓了,既然她自己都觉得无所谓,两旁世人就更觉得无所谓了。天下无所谓的事情多了,又不差她那一件两件的。
凭借着他们之间若有若无的不咸不淡的那点好感,在初中的三年里他们还是见过几次面的,虽然细致的情节他记不得了,但是大概的意思还是能回味起来的。貌似她找他借过一两次课本,这说明她后来还是想继续读书的,虽然她的成绩不算太好,但是也不是太差,稍微努努力读完初中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谈到在他上初中的那三年里他们之间的断续交往,她的表情里充满了难以想象的甜蜜和幸福,也许是由于那是她人生中最自由最青春的三年吧。想想也是,虽然她不能继续在学校里和小伙伴们一块读书了,但是同时也可以不用坐在教室受约束了,如果她想见见同学的话,特别是想见见他的话,其实是更方便了,反正她的时间充裕了,也没人管着她了。从某种角度来看,她就像一条小鱼回到了清澈的小溪里,就像一只小鸟回到了郁郁葱葱的森林里。
从骨子里来讲他是一个很刻板很僵化的人,既愚蠢盲目又固执己见,表现在和女人交往方面就是特别地不解风情和不谙世事。有时连他自己都很纳闷,他这样一个愣头青一样的人怎么会在园林工程上取得不俗的成绩呢?或许是因为他的运气比较好的缘故吧,也就是老天比较照顾他,给了他一口饭吃。在以前上学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地去努力做到“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而只是稀里糊涂地听老师的话和听家长的话而已。对于和她的那几次无所谓的见面,他始终没能很好地体会到什么和把握住什么,期间甚至还略微带点看不起她和她的原生家庭的意思,心中多少有些赶不走的排斥感。尽管他的心头也曾泛起过喜欢她的点点涟漪,但是她的那个带有原罪的家庭实在是让他不敢恭维,因此只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了。
从前,他并没有特别清晰地认为自己的前程应该是远大的,应该有更优秀的女孩子在后边等着他,他只是非常本能地觉得自己不该过早地陶醉或者留心于那些小儿女情态,迷迷瞪瞪地混日子而已。所以,对于她这个毕竟早熟些的农村漂亮女孩子,他以前是否说过使她伤心的话,他已然记不清了。对此,他现在感到十分遗憾,遗憾未曾好好地感受过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他有些后悔了,但是还不算很晚。
“后来,听说你很早就结婚了,当时是什么情况,我也没太注意。”他想在理发结束前尽快地知道他最关心的问题,因为他还不知道下一步如何发展,于是就直奔关键所在问了过去。尽管这个话题可能是她的伤心之处,对于这一点他仿佛并没有明确地预感到,又或者他就是有意为之的。至于为什么这个问题异常重要,他是不想弄清楚的。
他傻,这不要紧,因为她比他还傻。
“唉!”俊英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接着就慢慢地述说起来自己的过往种种经历,就像是在讲演一部特别精彩的大鼓词一样,而讲演的地点就是人来人往的火车站广场,所以听众特别多。
也就是在桂明初中毕业之后到县城读高中的时候,她竟然结婚了,那时的她大概才16岁。当时,他也听说过这件曾经轰动一时的事,村子里的人都议论过,大家都是一种同情和怜惜的心态,倒是没有其他什么非议,他也只是当做一个有趣的故事听听而已。即使他当时有些不成熟的想法,作为一个正在县城求学的高中生来讲他又能怎么样呢?
当然,因为违反一些法律规定,她当时并没举办什么像样的婚礼。农村嘛,一切也就那么回事罢了,反正民不举官不究的,别人也懒得管。关于她的奇葩婚姻,说难听一点其实就是她爹把她当做商品一样给卖了。对方是个矿工,家是落凤山北边白马村的,经济条件在当时看来挺不错,人也长得比较规矩,而且还是个退伍的。这事表面上看起来是她高攀了人家,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原来那家伙下边少了一个设备,另一个设备的功能也不是那么健全,他村里人多少都知道这个事。他家里人早先前为了他将来好找对象,千方百计托人把他送进了大熔炉里,因为大家都知道大熔炉的体检是很严的,能验过去的人身体肯定是没问题的。
这桩有点荒唐的婚姻就那么成了。
大家在随意地褒贬了一番她爹大傻子的糊涂和贪婪之后,也就不再把这个事放心上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各家的日子各家过,谁能管那么多闲事啊?既然人家闺女愿意,爹娘也同意,外人谁还管得着呢?更何况自那以后,张道尧的小酒喝得更得意了,连早上出去喝粥的时候兜里都装着一包白糖,一心一意地要比别人的日子过得高档一些,滋润一些,简直风光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婚后,令她的公公婆婆特别惊喜的是,她居然给他们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真是太意外了,这说明她是一个能下金蛋的母鸡。
老两口原本对抱孙子这事是连想也不敢想啊,觉得能暂时地笼络一个儿媳妇充充门面就不错了,过哪天讲哪天吧,他们甚至都暗暗地做好小两口将来要闹离婚的打算了。看来这个零件不怎么齐整的儿子还是很给力的,至少还能留个种,真是太好了。老两口在散红鸡蛋的时候几乎把全村都走遍了,谁家要是一时没人,他们就去第二趟,第三趟,好让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也有孙子了。所有关于她的男人行不行的疑虑和担心自然随着他们儿子的降生都烟消云散了。能生出儿子来,那方面还能有什么大问题?除非那个儿子是别人的种。
这个绝地逢生的男人叫刘小袋。
她像是在说别人的事一样说着,这个刘小袋在她小学5年级的时候曾经在村子南边的打麦场上给她送过项链,而且还是那种在货郎挑子买的塑料玩意,把她着实给恶心了一番。谁能料到这厮后来居然成了她的男人,真是荒唐至极,可笑至极,老天爷太喜欢和人开玩笑了,而且一开就是超级无敌的大玩笑。
“俊英,看来你这朵鲜花不光吸引咱村的人,”听到这里他傻傻地笑了,同时颇感兴趣地恭维道,“连隔着一道山梁另一个村的人都能被你迷住,你真是太有魅力了。”
“得了吧,你可别寒碜我了,“她很熟练地用小拳头捶了他的肩膀一下,就像个年轻的老鸨一样也跟着笑道,他对此不烦反喜,心里也是痒痒得不得了,”我要真是朵人人都喜欢的鲜花,怎么就没能吸引着你呢?这样看来,我还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既没有花香,也没有树高,谁也吸引不了,只能任凭风吹雨打,独自飘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