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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点,阿勒曼(11)风行250年的著名小说《亚尔法拉施的无赖汉古兹曼传记》中有一段话,也值得人注目:
为了爱情,不必费太多的时间、太多的心思去考虑和选择,只需要在最初的一瞬间,男女双方能产生某种适应和一致就行,这就是通常所谓的“心灵感应”。在这方面,人们习惯于被星辰的特别影响所驱策。
所以对正在热恋中的人来说,自己的恋人为情敌所夺取,或者因死亡而消失,是最令人痛苦的事,因为失去恋人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它不仅关系到个人,也关系到个人的长久本性和种族的永恒生命。陷入爱情,是接受种族特殊意志的委托,因此,把爱人让给别人,是一个人能做出的最大的牺牲。英雄虽不耻一切哀叹,但恋爱的叹息除外,因为这时悲泣的不是英雄本人,而是他的整个种族。
在卡尔德隆(12)《伟大的泽诺比娅(13)》的第2幕中,德修斯曾对泽诺比娅这样说:
你是真爱我?
我多么荣幸!
这样,我可放弃成千上万的胜利,
回到你身边。
这个事例中表现出的是**,即种族的利益的问题。一旦**在人的眼前展现出明确的可能性,它就会立刻击退包括名誉、成败等等在内的一切利害得失。个体的利益虽然重要,但种族的利益远胜于它,因此,名誉、责任、诚实等精神虽足以抗拒其他所有的**甚至是死亡的威胁,但面对种族利益,也只有臣服而已。在私生活方面,能一直秉从道德的规范去做的人也不多见,连一向正直、讲义气的人,此时也往往会不顾一切。我们不难发现,当面对激烈的**,即种族利益的时候,连通奸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会毫无忌惮地去做。不仅如此,他们似乎还会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是为种族的利益,这比起只是为个人利益的行动而言具有更高的权利,因而他们能更心平气和地干那违反道德的大事。
关于这一点,商福特(14)的几句话说得好:
热恋时的男女,不管遭遇什么样的阻碍(例如丈夫或父母亲),也不拘法律和习惯究竟如何,他们照样会自然相爱。
我常想,大概是神使他们相互结合的罢!
对这一点表示愤慨的人,不妨先去翻翻《圣经》,在里面,救世主对通奸的女人显然也采取了宽大的态度。《十日谈》(15)的绝大部分,就是根据这种观念而写的。种族的守护神坐在它那高高的宝座上,对被踩在自己脚底下的个人权利发出轻蔑的嘲笑,而当阶级、贫富的悬殊等等成为反对热恋中人结合的理由时,种族的守护神同样也可轻而易举地将它视为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东西。种族的守护神存在于无限的世代中,一边追求自己的目的,一边把人为的种种顾忌和古板的教条,都像吹稻壳一样吹掉。
基于这样深藏不露的理由,不管有何危险,只要那有关恋爱的**目的,人们都会欣然接受,就连平素很害臊胆怯的人,在这个当儿也会变得勇敢起来。在戏剧或小说中常会有这样的故事:年轻人为了恋爱事件,即为了种族利益而战,最终击败了只以个体幸福为念的老一辈人。当我们看到这些时,总会感到无比高兴,因为正如种族比个体更重要一样,相爱双方的努力,也比任何反对他们的因素都显得更重要、更崇高、更正当。
几乎所有喜剧的主题,都是在反对人们的个人利害,故事中,种族守护神会破坏那些以己身利益为重的人的幸福。这就是由所谓“文学的正义”来贯彻种族的目的,它能使观众获得满足,因为观众也感觉种族的目的比个人利益更深远重大,因此,观众都希望能在喜剧终了看到相爱者终成眷属。观众会和这些相爱中的人一样产生一种错觉,那就是他们的成功结合奠定了自己幸福。但实际上,恋人们是牺牲自己的幸福,回到用意深远的种族意志的怀抱,为种族的幸福服务。
极少数反常的喜剧会试图将这两者颠倒,即让主人公牺牲种族利益去换取个人的幸福,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观众往往会感受到和种族守护神一样的痛苦,因为个体利益的满足并不能给人安慰。就我所知,有两三本著名的小说属于这类作品,如《十六岁的女王》或《理性的结婚》等。在将恋爱事件处理为悲剧的作品中,种族的目的都没有达成,所以做道具的一对恋人也就随之灭亡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坦库列德》《伦加尔洛斯》《威廉斯坦》《美西娜的新娘》等都属于此类。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会做出滑稽的或悲剧的事来,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意志所占领、所支配,不再是原来的他了,所以他的行动和一般个体的完全不同。随着恋情的进展,人的思想不但会变得非常诗化和崇高,而且也会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正因为有这种倾向,所以恋爱中的人看起来也就完全脱离了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受到了种族意志的鼓舞,知道种族目的远比个体事件重大,之后他又会受种族的特别托付,开始制造完全个性化、有一定构成的子孙,这就使他摇身一变成为“父亲”,他的爱人则成了“母亲”。这一切完全都是特定的。
带有这种超绝的重要价值参与事件活动的感觉,使陷入情海中的人显得不同流俗,而他们非常形而下的欲求,也被穿上了超越凡俗的衣服。为此,即使最无趣的人,恋爱也会变成他生活中最富诗味的插曲,只是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恋爱事件才往往会带上喜剧的色彩。被客观化的种族意志表现在恋爱中人的意识里,让他们产生了和爱侣结合可以得到无限幸福的错觉。恋情进展到新的程度时,这种幻想会迸发灿烂的光辉,但如果恋情不能顺利地进行,他们就会顿感人生索然无味,甚至连生命也丧失了所有的魅力,这样轻生自杀的事情就发生了。这种人的思维已经完全被吸进种族意志的旋涡中了,或者说,在他们的身上种族意志以绝对优势压倒了个人意志,所以,他们若不能完成种族意志,也就会拒绝为个人利益而苟活。这样的个体作为种族意志的容器来讲,未免太过脆弱,所以,“自然”为了挽救人的性命,便在这种陷入绝望状态的意识上覆上一层所谓“疯狂”的面纱,否则一旦他们得不到满足,就势必会发生自杀殉情的惨剧。在社会上不同年龄的各色男女身上都经常发生这样的事,这已足可成为上述解说真实性的证明了。
话又说回来,并非只有不能达成的恋爱才会导致悲剧,那些得到满足的恋情,其不幸的收场恐怕也要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所要求的往往和当事者个人的利益发生剧烈冲突,这些要求会和当事人所有的事情都不能相适应,破坏了建立在这些事情上的生活计划。并且,恋爱不但常常与外部的事情相矛盾,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会有矛盾,因为离开性的关系来观察恋爱对象,有时甚至有憎厌、轻蔑、嫌恶的感觉。
但是,由于种族意志远比个体意志强烈,所以恋爱中人对对方的嫌忌往往会闭着眼睛毫不理会,一心只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但在种族的意志完成任务之后,这种错觉就会立刻消失,只留下让人讨厌的终生负担。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往往会和一个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妇。我们不禁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上述的说明,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
因此,古希腊、古罗马人常说,爱情的表现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有令人难以忍耐之处,会使他将来的生命痛苦,但却从不会畏缩退却。
你的心中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怎样,
我只知道爱你。
因为恋爱的人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关于种族,关于将来的新生命的,虽然当时是错觉包围着他们,让他们自以为是在追求自己的目的。不管何时何地,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都是伟大的,所以激烈的恋情能被赋予崇高的色彩,也能成为文学歌颂的题材。
最后,**也有让本该势不两立的对象之间和平相处的现象,柏拉图把这种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一方爱得如醉如痴,尽心尽力,另一方却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这时,莎翁所说的情况就出现了:
“我爱你,也恨你!”(莎翁名剧《辛白林》第3幕第5景的情形)
这种又爱又恨的心理,往往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中发现许多这种事件。歌德说得好:
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情形?
恋爱中的人把对方的冷酷态度和对方从自己的苦恼中获得虚荣心一事称为残忍,真是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彼时他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这种冲动会让人忽视理性的分析,无视周遭的事事物物,只知要追求自己的目的,毫不放松,更不会放弃。
恋爱的热情未得到满足,就像脚上拖着沉重的铁块,从此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彼特拉克一人,只是有这烦恼又具备文才的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所苦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彼特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护神和个人的守护神无时无地不在争斗,前者是后者的迫害者和仇敌,它为了完成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利益,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利益也会变成它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3部第3幕的2、3场就是这样的例子。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的本质根植在种族中,所以种族具有优先权。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现了个中道理,于是把种族的守护神丘比特人格化,虽然他的形象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是个残酷的、充满敌意的、吹毛求疵的恶神,也是个专制的、反复无常的恶魔,同时又是掌管着诸神和人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