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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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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姨妈,我那根肿了的脚指头烂掉了!”

老太太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了一阵,又哭了一小会儿,随后又哭又笑,折腾了一阵子才缓过来,她开口道:

“汤姆,你可把我吓坏了,现在你给我闭嘴,不许再胡说八道了,赶快起床。”

惨叫声戛然而止,脚上的疼痛也转瞬间无影无踪,汤姆觉得自己有点蠢,他说:

“波莉姨妈,我的脚指头刚才看起来的确像是要烂掉了,而且非常疼,疼得我忘记了牙的毛病。”

“牙也有毛病?真的吗?你的牙怎么啦?”

“有一颗牙变松了,也很疼。”

“好啦,好啦,别再哼哼了,张开嘴,嗯——这颗牙真的松了,可是牙松了又不会死人。玛丽,给我拿一根丝线来,再去厨房夹一块烧红了的木炭。”

汤姆说:

“啊,求求你了,姨妈,别给我拔牙,我现在已经不疼了,就算再疼我也不会叫唤了。求你,姨妈,我再也不逃学了。”

“啊哈,你再也不逃学了,真的?原来你今天大吵大闹,就是为了不去上学啊?你觉得装病就能待在家里,好顺便溜出去钓鱼了是吗?汤姆啊汤姆,我那么爱你,你却想方设法调皮捣蛋,伤我这个老太太的心!”这时候,玛丽已经把拔牙的工具准备停当,老太太把丝线的一头套在汤姆的牙齿上,另一头系在床柱上,然后夹起木炭,冷不防地伸到汤姆面前,几乎戳到了他的脸,汤姆吓得向后一退……说时迟,那时快,一颗牙摇摇晃晃地挂在了床柱上。

俗话说得好,有失就有得。吃过早餐,汤姆去上学,路上碰到的每个男孩都羡慕他,因为他上排牙齿的缺口能让他以令人佩服的新颖方式吐唾沫。一大群孩子跟着他,看他表演,有个孩子前一阵割破了手指,最近一直是大家的崇拜对象,现在却立刻失宠,风头全被汤姆抢走了,这个孩子当然十分不甘心,于是他嘴硬地说,像汤姆·索亚那样吐唾沫,根本没什么了不起,另一个孩子马上反驳他:“你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这位过气的英雄只好灰溜溜地走开了。

不久,汤姆遇到了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的父亲是远近闻名的酒鬼,镇子里那些做母亲的对这个孩子既讨厌又畏惧,因为他游手好闲、无法无天、粗野下流、行为恶劣——还因为她们的孩子都欣赏他,虽然大人们不让自己的孩子和他玩,但孩子们巴不得跟哈克贝利为伍,幻想成为他那样的人。与其他体面家庭的孩子一样,虽然羡慕哈克贝利逍遥自在的流浪儿生活,汤姆却被大人管得牢牢的,不能公然和哈克贝利一起玩,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偷着来找他。哈克贝利常年穿着大人们丢掉不要的旧衣服,因此身上总是开花绽线,破布乱飘,帽子也又大又破,一大块月牙形的帽檐脱了线,耷拉在边上,他的外套——如果他穿了外套的话——下摆直拖到脚后跟,背后的纽扣延伸到屁股,裤子上却只有一根背带,裤裆肥大松垮,像个空****的大口袋,呲着毛边的裤腿没卷起来的时候,就拖在地上的灰尘里。

哈克贝利来去自由,随心所欲,天气好的时候睡在门口的台阶上,下雨天就睡在大空桶里,不用上学,不用去教堂,也不用叫谁“老师”或者服从谁,可以随时随地钓鱼游泳,想玩多长时间就玩多长时间,没人禁止他打架,想怎么熬夜就怎么熬夜。冬去春来,小孩里面他总是第一个打赤脚的,也是入秋之后最后一个穿上鞋的,他从来不用洗脸,不用穿干净衣服,骂人的本事精彩绝伦,张口就来。总而言之,生活中的所有好事他都享受到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无论真实情况如何,反正圣彼得堡的每一个饱受折磨管束的体面家庭里的小男孩都是这么想的。

汤姆向这位传奇般的草莽英雄打招呼:

“你好,哈克贝利!”

“你也好哇,喜欢这个吗?”

“这是什么?”

“死猫。”

“让我瞧瞧,哈克。哎呀,它都僵了。你从哪里弄来的?”

“从一个小孩那儿买的。”

“你给了他什么?”

“一张蓝票,还有一只我从屠宰场弄来的‘尿脬’[1]。”

“你从哪儿弄来的蓝票?”

“两星期前,拿滚铁环的棍子和本·罗杰斯换的。”

“我说——死猫有什么用,哈克?”

“有什么用?能治疣子啊。”

“不会吧!真的吗?我倒是知道一个更好的治法。”

“别吹牛了,什么办法?”

“用雨水治。”

“雨水!我才不信呢,屁用没有。”

“不信?你试过吗?”

“我没试过,但鲍勃·坦纳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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