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磨砺明志(第4页)
也就是马应彪出生的那一年,英国的《威斯敏斯特评论》就已指出:
契约华工劳役一听主人之便,华工虽至劳死,亦非所顾,较之黑奴又下等矣。盖黑人乃永久之役,主人常恐其积劳致疾,有误其工,故待之较优。若华工则因期限有定,如不严加逼责,必致期满尚有余力。故在八年内,力求其食用少而出力多,倘能于一年内竟八年之功,则其身虽股亦可弗恤。
这是西人自己的评述,可见华工之惨烈,连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
难怪,“中国苦力”一词,在十八、十九世纪要取代“黑奴”,而成为一个历史的共名,其间,渗透有多少华工的血泪啊!
应彪的父亲马在明,就是在这种状况下,被“卖猪仔”运到了南洋。
当他还留下一口气,在澳洲登岸时,他都诧异自己居然还活在人世。异国的风光,更使他有恍如隔世之感。
——我还活着吗?
从水中的倒影中,他只是见到一具干枯了的皮包骨的躯体,几个月前在香山的自己早消失了,此刻,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连自己也认不出来。
身边的人,尚认识的已没有几个了。
尤其是同乡。
多少个恐怖的日子——底舱里,你无法分辨出白天黑夜,只听几声哀号,就可以听到有笨重的物体拖出去的钝响声。
而后,则是舱门“砰”地一声关上。
很快,就可以听到有什么被扔进大海的水响。
这是风平浪静的日子里可听到的。
显然是病死或病重的劳工被“处理”掉了。
假如风狂浪险,劳工船在巨浪中颠簸,底舱里则是不绝的哀号与呻吟,自己也昏昏然不知所终,一旦清醒过来,身边是必已少了好一些劳工,这是抛人不抛货的呀。
他们的命运,就不用问了。
他庆幸自己还活着,凭借自己的毅力,也凭借原来在中国业已经受的磨炼,即便头痛呕吐,他也尽量不发出呻吟,以免被“客头”就此拖出去扔去喂鱼。
活下去,这是需要勇气的。
也许,对妻子与独儿的思念,给了他这一分勇气。
不知握了多少个昼夜,他总算握到了头。
虽然还有好些年的“赎身”期,可活着抵埠,这已是第一个胜利。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坚持到最后。
——快走,小心看鞭子!
有人在他身后催促,是同船活下来的劳工。回头,果然看见“客头”扬起了皮鞭,正气势汹汹地扑来。
这畜生,一开船脸就变了,当初,为把劳工哄上船,脸上堆满了笑。
鞭影一晃,马在明心中哆嗦了一下——等待自己的,会有比大洋上更险恶的命运吗?
等待马在明的,除开数年的“赎身”期外,决不是黄灿灿的金子,而是随时可能坍塌的淘金坑与矿穴——中国人只能在白种掘金人业已放弃的或已采掘殆尽或十分危险或品位含量极低的矿穴内淘采。
种族的歧视虽不是一开始便有的,但无端的忌恨却每每教华工料所未及。
其实,华工对于所挣的微薄工资珍惜,是因为它们来之不易。一日,马在明领了一笔薪水,小自翼翼扎在腰带上,不知怎的,就被一群白人围上了。
——走,上赌馆去。
——来,我们去喝个痛快。
马在明挣扎出来,说:
——我还得还赎金。
另外的华工也称:
——我们在中国还有妻子儿女。
这本来是再正当不过的理由了,没料到,白人一听,便来了火:
——吝贵鬼!中国乞丐!
——把我们的钱弄走到中国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