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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人类思想的机械论
我们承认了必然论学说,自然而然,关于人类思想的理论也完全成为一种机械论,就像我们所熟知的任何其他一系列事件的理论一样;此处理解的机械论仅仅不过是一系列现象有规律的依序演替,对任何事件都确定无疑,所以每一个后果都会有其特定的前提条件,而且该后果与其前提所决定的方方面面没有任何不同。
不过,有两种机械论可以用来解答这一问题:一种是只以物质和运动作为媒介;另一种是以思想作为媒介。哪一种被认为最有可能呢?
依据第一种,我们可能认为人体的构造,如同乐器的弦拥有的特性一样,易受到振动的影响。由人体表面产生的振动被传递至大脑,同样地,由于该构造特性引起的相同结果是大脑开始随之产生第二套振动,并将其传递至人体的所有器官和各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想象,一个婴儿的身体被已经烧得很热的熨斗烫了之后,身体某些部分产生的疼痛和这种疼痛被分离的消息被传递至大脑,再通过尖锐刺耳的哭声发泄出来。看来,一些间歇性**疾病也是这样在人体内发生的。这里描述的例子与一对风笛的气囊是相似的,以某种方式按压气囊,它就会发出哼哼声,除了众所周知的物质和运动规律外,没有必要用任何其他方式来解释这种现象。让我们将一联想系统加之于这些振动,该联想系统靠印刻在大脑脑髓上的轨迹来传递,随着轨迹的相互靠近和接触,过去和现在的印象也被一定规律联结;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关于某种人类行动现象的完整的图解。根据该理论,我们观察到没有必要用思想和感知这二者来解释表象。是由于其他原因,作为一个过程的旁观者引进一种思考的本质或是一种感知的力量的做法也许是合理的或是明智的,例如那个万物的创造者;但是这种理解的力量是完全中立的,无论是作为媒介或者其它事物,它显然和所产生的事件没有任何关系。[1]
第二种理论表明了以思想作为活动的媒介,根据必然论的学说,它同样是一种机械理论,但它却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机械论。有许多理由要使我们相信,这后一种假设是最有利的。关于被我们称为思想的这种人类特性所持有独一无二和重要的本质可以得出无比重要的论证,所以如果认为它仅是多余的累赘物而把它从我们的理论系统中取消,那肯定是有点粗暴的。
比前一个理由起到更大决定性作用的第二个理由是,在数不胜数的实例中,思想都经常伴随着该机械论的作用。对于任何想得到的问题,我们都是从前因推论到后果,并在看到一件特定的事情的时候就期待有另外一件特定的事情相继发生[2];我们能这样做的唯一根据就是这种恒久的关联。因此,除非根据那些一定会推翻人类研究的每一个问题的推理的那些理由,我们就不能否认思想是人体机械作用的一种真正的媒介。
也许会有人反对说:“尽管事件的这种规律性是唯一有道理的推理原则,但思想可能被认为不具备媒介的性质,运动在一切情形下都是前提条件,而思想从来不过是一种后果。”然而这种认识违背了我们关于宇宙体系的一切知识,在宇宙体系中,所有事情看来都是交替着既为原因又为结果,没有一件事情终止于它的本身,它总是导向无穷尽的一系列的后果。
若有人反对说:“我们无法感知思想如何能有在躯体中产生运动的趋向”,那也是同样徒劳;因为我们刚才看到,这种无知绝不仅仅体现在我们当前的这个问题上。我们普遍没有意识到关于必然关系的基础。[3]
现在已经足够明白了:有很多使人信服的理由能让我们相信,思想是使躯体的运动通常被传递出去的媒介;我们不妨继续思考支配我们四肢和器官运动的那些思想具有什么的本质。我们可能发现:阻碍智力机械论的说法的那些困难主要是建立在从自由意志理论得出来的错误观念之上的;好像是在作为产生运动的媒介的思想和一般思想之间有任何本质差别一样。
首先,思想可能是躯体运动的源泉,在任何程度上它都不具备行使意志和企图。的确,躯体的机械运动变化多样,而且从任何角度来看这些运动都是非自然的[4]。例如,一个婴孩的啼哭,也是首先由疼痛的感觉引发的。在机械体系的前期运动中,没有任何一类可以提前预测,因此也没有任何事情是有意为之的。然而这些运动之间有感觉或思想恒久伴随,所以我们提出的一切辩证都已经强有力地证明了思想是产生行为的媒介。
如果我们考虑到行使意志本身的性质,这看来也不足奇怪。如果必然学说是真理,在行使意志里,思想是完全被动的。两种观点以某种相互联系的方式呈现,必然会伴随着一种偏好的感觉。看见一件有可取之处的物品在我眼前伸手可及,我必然会有意识地伸出手去拿到它。
如果一种偏好或是悦人心意的感觉不可抗拒地导致躯体运动,为什么单纯的疼痛感觉就不能呢?物质自动论的反对者所关心的是坚持的是思想是这个巨大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它被移走时,此前的环节就不再为此后的环节提供任何期待运动的丁点儿基础。既然各式各样运动一直以思想作为源头,那么可能没有任何思想完全离得开运动的参与,这是可能存在的。
其次,思想或许是机械运动的源泉,与此同时没有意识的参与。毫无疑问,这是经过相当精炼的区别,并依赖于词义的精确;如果一个人想选择在此问题上独抒己见,那么固执地与他争辩这种不同是毫无用处的。至于伴随着任何思想的意识,看起来似乎是暗藏的与思想截然不同的含义。意识是人类为思考的一种补充,依靠大脑不仅有了思想,而且让它注意到自身的状态并意识到自己拥有了思想。因此,不管区别多么微妙,意识看起来是一种第二位的思想。
为了确定是否任何思想都有意识的参与,研究一下思维是否能在任何某一时刻拥有多于一种的思想,这或许是恰当的。此刻看来这似乎是完全违背了思想的真正本质。我此时的思想就是我此时的注意力赋予它的东西;但是我不能同时注意到好几样东西。这种主张看来是带有直觉原理的性质;而经验也一直提醒我们它的正确性。我们在比较两件东西的时候,好象常常竭力把它们同时放进思想里,但是我们似乎又不得不按照顺序一件一件地想。
然而,即使从直觉上来讲是正确的,即我们只能在同一时间注意同一件事情,换言之,我们在一个时刻只能有一种思想;即使正确地讲,直觉和不正自明的主张,都不需要论证来支撑,但是有一种间接的论证,即举出论据的本质里的东西来支撑这种主张。
目前,一切善于正确推理的人,基于人类思想的本质,都普遍承认:它全部的内部历程都可以追溯到一个唯一的原则,即联想的原则。只有两种方式能够在人们的头脑里激起一种想法,第一是靠外界的影响,第二是靠存在于人的头脑里的一种思想所具有的一种特性,它能通过同另一思想之间的某种联系而引发这另一想法。以此为前提,让我们假设一个特定的人的头脑里同时有两个观念。我们没有理由证明为什么这两个观念中的任何一个不会产生另外的观念;或者为什么最适合于被它们引来的两个观念不会像先前的两个观念那样同时并存。让这个同样的过程无限地重复下去。那么我们看到就在同一头脑里完全同时有了两条思路。这里我们就会好奇地提出问题;“这两条思路之间有没有任何联系呢?”
他们是独立的流动?还是偶尔彼此交错或相互中断呢?能给出什么原因来回答,为什么二者之一不会是有关微分学,而另一个是有关戏剧学呢?换言之,外什么同样一个人不能同时既是牛顿,又是莎士比亚呢?为什么在同时存在的两条思路中不可以其中一个是欢乐的情调而另一个是悲哀的调子呢?基于这种原理的假设,任何一种荒谬的东西都可以找到支撑的根据。事实上,关于人类思想我们不能再有其他有关忠诚的概念,必须认为一个单一的观念或者可以为外界影响所推翻,或者通过各种联系有规律地和不间断地引导出无限的一系列观念。
然而,这个原则虽然明显能得到理性和直觉的支撑,但并不是没有遇到障碍。首先就是来自从复杂观念的问题上产生的障碍。如果我们把这一问题同有形的物质联系起来研究,我们就能最好地理解它。“我们不妨假定我现在是在从事阅读这个行为。我似乎是通过一个单一的脑力活动吸收所有单个词汇,甚至是整个词群。但是让我们暂时假定:我连续地逐个阅读了每一个字母。可是每一个字母又是由几部分构成:例如,字母D,由一条直线和一条曲线,而且这每一条线又是由一系列点的连续增加和流动构成的。如果我认定一条线作为一个整体,那么它的延伸是一回事,而它的终止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用来描述字母的黑色线条,和覆盖它的白色表面都不在我的视野之内时,我可能就看不见那个字母。因此,基于以上提到的假设,看起来似乎在领会那些我们所熟悉的简单对象之前,头脑里应该已有一系列无穷尽想法的交替产生。但是我们对此却没有任何感觉,我们所感觉的却恰恰完全与此相反。成千上万的人们还没有领悟到线条是由无数点的递加和流动形成,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一个与如此众多的事实背道而驰的假设,必须有相当一部分非常规的证据来证明,如果它真能被证明的话。
对于这个反对意见的正确回应似乎可以如下所说:头脑只能一次领会一个单独的观念,但这个观念一定不是简单的观念。头脑能一下子领会理解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但它不能将它们二者分而视之。
似乎没有充足的理由来否定这一事实:所有这些着色在肉眼的视网膜上的对象在头脑内产生一种相互连结的并同时发生的印象。但是它们不能分别被头脑立即识别,而是作为一个对象被识别:在回忆中它们可能是分别由各部分组成的,但是这些组成部分只能被我们先后依序了解。把这些对象分解成为它们的简单成分是一种科学的和改进的作用;而且这是我们最初的和原始的概念里边所没有的。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理解的作用都是分析性的而不是综合性的,是分解的而不是合成的。我们在得到一种整体的观念以前,是不会开始陆续认识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而是先从认识整体开始,然后才能够把它分解成为各个组成部分。
第二种障碍的性质更为微妙。这种障碍存在于以下看法之中:似乎“如果我们没有同时拥有两个观念,如果其中一个在另一个出现之前就完全消失,那么我们就无法进行诸如对比等任何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观念的思维活动”。这种障碍的源头似乎在于错误地认为在两个观念之间有一种真正的间隔。
但根据准确的研究观察,我们或许会发现:我们即使不能同时有两个观念,但是如果说,在第二个观念开始存在以前,第一个就已经消逝,那也是不公正的。那个联接它们的瞬间并没有真正的数值,也不会产生真正的分界。头脑总是充满各种观念的,因此对比的真正时机就在这个瞬间。
或许有人会反对说:“比较宁愿是一种回顾,在两个已被完全了解的观念中做出决定,而不是在认识第二个观念之前在两者中间产生的理解认识。”至于这个反对意见,或许经验能提供正确的回答。事实上,我们发现我们要在头脑里把两件事物反复地审查之后,我们才能对它们做出比较。
“假设这个关于比较的思维活动的解释得到承认,那我们又怎么来解释一个包括有二十个观念的复杂的句子,我只要一听就完全领会了它们的意义,不,甚至于某些情况下,只说出其中的一半,我就已经完全了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