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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吃人的凶手年幼报童死亡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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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到达案发现场两三个小时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淹没了现场的证据和线索。不过,幸好他们在大雪前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很多脚印,脚印显示有两个人走进去,但是却只有一双脚印走出来。这表明此处有可能就是案发现场,也可以断定凶手是单独作案。

通过这起案件,雷斯勒更加断定凶手的胆子比较小,而且有些懦弱。他选择小男孩作为下手对象,表明他不敢冒险,知道他们会因为害怕而丧失抵抗能力。而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越发成熟了。

根据这些线索,雷斯勒对凶手的作案方法和心理进行了模拟:第一次作案时凶手使用了特殊的绳子,联邦调查局已经对绳子进行了化验,所以凶手下次不能再使用了。对付孩子,只要用恐吓、威胁就可以,不一定非要用绳子、胶带。这次作案应该让孩子穿着衣服走到隐蔽的地方,然后让其脱掉衣服,再将其杀掉。

通过模拟,雷斯勒断定凶手的年龄可能在20岁左右。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遭到性侵,雷斯勒更加确信凶手有性方面的问题。他挑选容易得手的小男孩,可能是凶手曾经因遭到他人侵犯而感到自卑,这表明他的心理非常脆弱。

雷斯勒仔细研究这两起案件,发现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起案件凶手是在实验,而第二起案件则是从中体验到快感,因而更加残暴。如果此后再作案,他会更加残忍。

另外,验尸官也提供了新的情况。上次验尸时发现的被害人口中的小石子是误报,那是另一桩案件中与此案无关的证据,他不小心将证据弄混了。因此,雷斯勒认为,第一起案件的抛尸地点应该距离作案地点不远。

掌握这些情况后,雷斯勒再次对凶手的心理画像进行修改:年轻的白人男性,单独作案;所住地方在贝尔维尤或离空军基地不远的地方;学历不高,可能是在基地做维修工作或是担任技师之类的工作;爱看侦探类的小说或杂志,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业余工作有可能是做男孩们的棒球队教练等;而孩子们身上的刀伤,可能是凶手为了清除死者身上的印记,有可能是咬痕。

雷斯勒猜想凶手可能还会继续作案,而现如今学校马上要放假了,凶手下手就更加容易,因此他与FBI探员伊凡斯联合当地警方积极投入调查中,希望尽快破案。另外,雷斯勒还通过媒体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千万不要单独外出,并呼吁各个执法机关遇到可疑人员和车辆,要立刻汇报给联邦调查局。

而在此期间,警方对当地曾经有过性犯罪记录的人进行了仔细调查、盘问。在调查过程中,有一个嫌疑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并在他的住处搜到了绳子和胶带。可是,对其进行测谎后发现,他并非凶手。因为在警方与其交谈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活泼,并毫无隐瞒地说出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

此时,有一位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尔登失踪的前几天,他曾经看见沃尔登与一名年轻的男子在一起。为了得到更确切的信息,警方对目击者进行了催眠,他回忆起沃尔登与那名男子一起上了车,并想起了男子所开汽车的车牌上的前几个号码。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有将近1000辆车符合他所说的情况。不过,在沙比郡的这种车辆比较少。于是,当地警方按照车牌号进行一一排查。正当警方调查车辆时,案情有了新的突破:

一位教堂的女教师打了报警电话,她声称一辆车在教堂附近转悠,司机是一个瘦弱的男子。他将车停好后来敲门借电话用,但她拒绝了。对此,男子非常生气,威胁要杀了她。

通过女教师的描述,FBI探员伊凡斯觉得那名男子的特征与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非常符合。另外,女教师还提供了那名男子的车牌号码。

警方根据车牌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这辆车是从租车行租来的,租车的人来自欧福特空军基地,租车时声称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并将车留在那里。经过调查发现,留在租车行里的车与几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非常吻合。当警方打开车子的后备厢时发现,里面有尖刀、绳子、胶带。而这辆车正是警方要搜寻的1000辆车之一。

警方立刻将这个信息反馈给联邦调查局和空军基地,伊凡斯带着几名FBI探员以及基地的安保人员对这辆车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这辆车的车主名叫约翰·约瑟夫·裘伯特,在空军基地担任维修师,今年21岁,身材瘦小。这些特征与雷斯勒对凶手的心理画像很符合。

警方在征得裘伯特的同意后,对其房间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很多特殊的绳子以及一把猎刀,还有很多侦探小说,其中一本已经被翻得皱巴巴的。

随后,联邦调查局对裘伯特进行了审问。起初,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声称警方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后来,当调查局拿出有力的证据时,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接下来,雷斯勒对裘伯特进行了深入研究,原来他在六七岁时就有谋杀的幻想,想把自己的保姆杀掉并吃其肉。从童年到青春期,再到成年,这种幻想一直在他脑海中浮现。

裘伯特的母亲是旅馆的用人,父亲是餐厅的服务员,两人关系一直都不好。在他10岁时,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母亲脾气很暴躁,时常会乱发脾气、摔东西。每次见到母亲发火,他就害怕地躲进房间里,母亲也从来不关心他,这让他变得非常自卑。在他12岁**时被母亲发现,母亲对他又打又骂。于是,他的幻想对象从年轻女孩转移到了年轻男孩身上。

为了能够到天主学校读书,裘伯特找了份送报的工作,因为母亲无力负担他读贵族学校的高额学费。但裘伯特进入天主学校后,同性恋的他却被同学们嘲笑。高中毕业后,他进入一所军校读书。由于所在州法定的饮酒年龄比较低,因此他开始纵情饮酒,从而导致他时常训练迟到或彻夜不归。所以,第一学年结束,他就回了家。

不久,他加入了空军,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同僚,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后来,两个人一起到欧福特空军基地服役,并住在一个宿舍,此时,裘伯特迷上了侦探小说。可不久,他的室友突然对他说,基地的一个小伙子看上了他,并让他远离裘伯特。裘伯特听闻非常生气,气得摔门离去。很快,室友就搬走了,这对裘伯特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从而让他犯下第一起凶杀案。

而在犯案的过程中,之所以对被害人百般摧残,用刀划伤他们,是因为他要用刀抹去他的咬痕,这与他六七岁时幻想吃人不谋而合。而喜欢读侦探小说,则是要从小说的情节中体会到杀戮的快感和灵感。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通过研究表明,孩子从出生到六七岁这段时间里,最大的影响来自他们的母亲,因为这个阶段是孩子学习爱的能力的阶段。而通过研究诸多罪犯显示,他们在此期间往往与其母亲的关系冷漠、淡薄,并且互相排斥。由于他们很少能够得到母亲的关怀和呵护,更不会从精神上得到温暖,所以他们无法像正常人那样学会珍惜彼此,也不会表达对爱和关心的需要,从而会让他们终其一生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并让社会承受惨重的代价,夺走很多无辜的生命,并让更多的人陷入恐怖的氛围之中。

不仅母亲,父亲也对孩子的成长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称,曾有一个罪犯的父亲由于工作比较忙,经常外出,偶尔才回家。而回到家中,只要不顺心就对罪犯妈妈和罪犯本人拳打脚踢,因此,罪犯从小就非常害怕父亲。不仅如此,罪犯的父亲还曾猥亵过他。调查显示,有40%的罪犯在儿童时期曾遭到父母的打骂或猥亵;70%的罪犯在小时候曾目睹过性暴力行为,甚至自己也是受害者。

因此,这致使大多数罪犯在童年时精神上出现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们长大后,这一精神问题就会出现各种异常现象,如性功能失调、人际关系非常差等,从而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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