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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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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培迪35岁左右,个子很高,漂亮的灰色长发,淡蓝色的眼睛。他的五官长得很不错,可脸很瘦,因为经常吃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脸呈土灰色,看上去脏兮兮的,还很粗糙。他穿的比大多数的流浪汉要好,一件粗呢夹克衫,一条旧的、只有在晚上的正式场合才会穿的带有穗带的裤子让他看上去很不一样。很显然,他觉得裤子上的那些穗带是残存的尊严的象征,有的时候穗带松了,他就会细心地把它再缝上去。总的来说,培迪很看重自己的外表,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剃刀和一把牙刷,别的东西如“文件”,甚至连他的小折叠刀都卖了,可这两样东西他一直留着,怎么都不肯卖。尽管如此,离100码,人家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流浪汉。他漫步的方式别有一番味道,因为贫穷,他总是弓着背朝前走。看到他走路的样子,你马上就会有一种直觉:他很快就会挨顿揍,而不是揍别人。

他在爱尔兰长大,打仗的时候在军中服役两年,然后在一家金属抛光厂工作,两年前丢了工作。他觉得当流浪汉是件极其丢脸的事,不过流浪汉那一套他却都学会了。他的眼睛不停地盯着人行道,从不错过一个烟头,甚至是一个空烟盒,他常用烟盒纸卷烟抽。在我们去爱德博瑞的路上,他在人行道上看到了一个纸包,便猛扑上去,一把捡了起来,里面装着两个只在边上咬了几口的牛肉三明治。这些东西,他非得分我一半。路上碰到一台自动取款机,他总是过去拉一下把手,他说有的时候机器失灵了,要是你拉一下的话,里面就会吐出几枚硬币来。不过,培迪可没有犯罪的念头。等我们到了拉姆顿郊区,培迪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放着一瓶牛奶,很显然是送奶工放错地方了。他不走了,一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那瓶子。

“上帝!”他说,“这么好端端的一瓶东西就浪费了。那瓶东西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嗯?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

我看出来了,他心里正在盘算“把它偷走”。他打量了一下那条街,这地方很僻静,没看到人。培迪那张粗糙而病恹恹的脸伏在了那瓶牛奶上。然后他转回身,沮丧地说:

“还是别动吧。偷东西可没什么好处。感谢上帝,我还从没偷过人家的东西。”

是怯懦和饥饿让他保持了高洁。要是他的肚子里有两三顿好饭,他是会鼓起勇气把那牛奶偷走的。

他谈论的有两件事:作为一个流浪汉是羞耻的也是堕落的以及用什么办法才能弄到一顿免费的饭。我们在街上游**,他一个人喋喋不休地抽噎着说,爱尔兰腔里透露着自怜:

“在路上游**真是糟透了,嗯?沿路奔波去找那些该死的临时救济站,你的心都碎成了一片一片。可除了这个,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呢?我两个月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我的靴子也走烂了,还有——哦,上帝!要是咱们俩在去爱德博瑞的路上能在某座该死的修道院喝杯茶该多好。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地方都有好茶。啊,要是一个人没了信仰该怎么活?我在这种修道院里喝过茶,在浸信会教友那儿也喝过,在英国的各个教堂中也喝过。我自己是个天主教徒,这就是说,我已经有17年没有忏悔过了,不过我的心中还怀有教义,还是有宗教感的,知道吗?修道院里的茶真的很不错……”他会一直这么说一整天,几乎一口气不停。

他什么也不知道,这一点让我震惊。比方说,有一回他问我拿破仑是出生在公元前还是公元后。还有一回,我隔着一家书店的窗户朝里面看时,他顿时变得非常不安,因为里面有本书的名字叫《复制耶稣》,他觉得这书名是对神的一种亵渎。“他们为什么要复制他呢?”他愤怒地质询着。他识字,却对书充满厌恶。在我们取道拉姆顿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虽然培迪不想读书,可我还是建议他进来坐坐,放松放松腿脚。可他宁可在人行道上等着。“不,”他说,“一看到那么多该死的书就让我恶心。”

像大多数的流浪汉一样,他在火柴上也是吝啬得不得了。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有一盒火柴,不过自那以后我没见他划过一根,每次我划火柴时,他总是批评我铺张浪费。他的办法是向陌生人借火,有时他宁可半小时都不抽烟,也不愿划一根火柴。

自怜是他的性格特点。他总在想自己的坏运气,一刻也不肯停。沉默太久的时候,他总会大喊一声“一个人开始走霉运时真糟糕”或者“那家临时救济站的茶根本不是茶,是尿”似乎在这个世界上,他想不起别的来了。

看到人家比他好过(不是在钱这方面,因为钱这事他连想都不敢想,而是看到人家有工作),他总像个可怜虫那样,偷偷在心里嫉妒人家。他渴望工作,就像一位艺术家渴望出名一样。要是看到一个老人正在工作,他总会说:“瞧瞧那个老家伙,让年轻力壮的小伙儿找不到工作,”要赶上工作的是个小男孩儿,他就会换个说法:“这帮该死的小杂种正从咱们嘴里夺面包。”在他眼中,所有的外国人都成了“该死的人”——因为按照他的那套说法,失业人数这么多都是外国人闹的。

看女人的时候,他又渴望又恨。年轻又漂亮的女人他不敢想,可见了妓女,他又馋得口水直流。两个抹着红嘴唇的老妓女走过去了,培迪的脸上顿时变得粉红,他会转过头去,贪婪地盯着人家。“婊子!”他嘟囔着,就像一个小孩子隔着窗户盯着商店橱窗里的糖果时的那番做派。有一回,他跟我说他两年都没尝过女人是什么滋味了——也就是从他丢了工作那时候算起——他也忘了一个男人的目标应该高些,不应该只盯着那些妓女。他具备流浪汉的通常性格——卑贱、嫉妒心强,也有着奴才的特点。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儿,为人很慷慨,愿意把最后一粒面包屑分给朋友。他真的有一次把最后一粒面包屑跟我分着吃了。如果他能好吃好喝休养几个月,他的工作能力肯定是没问题的。可这两年,他吃的一直是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身体被毁掉了,再也没有了好起来的希望。他靠着这种肮脏、人造的东西活着,直到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变成了劣等材料。他的成年时期就这样被毁掉了,毁掉他的不是作为本国人的缺点,而是营养不良。

居无定所

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跟培迪说我有个朋友,可以从他那儿借点儿钱,并且提议直接去伦敦,不必在临时救济站里再过一个糟糕的夜晚。可培迪最近这段时间没去过爱德博瑞临时救济站,不想浪费掉白住一个晚上的机会,流浪汉大概都是这副德行。于是我们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再去伦敦。我身上只剩下了半便士,可培迪还有两先令,这点儿钱够我们睡一觉、喝几杯茶了。

爱德博瑞的临时救济站和拉姆顿的临时救济站差别不大。最坏的地方都是在门口检查时,随身携带的香烟要全部上缴,要是逮着谁抽烟,就直接让他滚蛋。依据《流浪条例》,流浪汉要是在临时救济站抽烟就会被起诉,可实际上,要想起诉他们,不管他们做什么事差不多都能这么办。当局为了减少麻烦,通常的做法是把那些不合规矩的家伙直接赶出去。不用干活儿,小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我们俩睡在一个屋里,睡的是“上下铺”,也就是说,一个睡木板,一个睡地上,身下铺几个草褥子,身上盖几条毯子,这些铺盖脏是脏了点儿,可没臭虫什么的。吃的东西和拉姆顿一样,只有一样不同,在这儿喝的是茶,不是可可饮料。要是有谁再想喝点茶,早上的时候可以从流浪汉头儿那儿买,每大杯半个便士,当然了,这家伙这么干是违法的。走的时候,工作人员还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黄油,让我们路上当中午饭吃。

到了伦敦,离公寓开门还有八个小时,于是我们就闲逛了一下。有些事情以前我没注意到,现在想想真是弄不明白。伦敦我来过无数次了,可直到那天我才发现它最糟糕的一面——坐着也得花钱。在巴黎,要是你没钱,又找不到公共长椅的话,完全可以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可伦敦不行,坐马路牙子会被拎进监狱,天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下午四点,我们已经站了五个小时,脚被硬石子硌得似乎已经红肿了。我们饿了,把从临时救济站里带出来的东西吃了,我的烟抽完了,可对培迪来说,有烟没烟似乎差别不大,他总是捡烟头抽。后来,我们去了两座教堂,敲敲门,门锁着。然后,我们又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发现里面没座位。只剩下最后一丝希望了,培迪提议去罗顿酒店,依照规定,晚上七点之前是不能进去的,所以我们打算偷偷溜进去。我们走到酒店气派的门口(罗顿酒店的确很气派),装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就像常客一样,溜达着往里走。可就在这时,在门口闲逛的一个小伙子把我们俩给拦住了,这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看得出来有点儿权力。

“昨晚你们俩是在这儿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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