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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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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先生接过去,眉毛倒竖起来:“挺沉啊。”

“我把银行保险柜里的家当都取出来了。这里面是金币。等战争结束了我就来取。如果我没能回来,您可以把这笔钱给伍迪吗?等他二十一岁的时候。”

“什么?听着,听着,孩子,你会平安归来的。”

“我也想,到时候我会来取的。可是,在运兵船上,我可能会从梯子上摔下来,摔断脖子。所以,这东西可以托付给你吗?”

“行,这事交给我。”

“谢谢你,先生。这个是伍迪的礼物,我的一副象棋。我没法带着它上战场,所以干脆把它给您吧,除非您能想出什么拒绝的理由来,反正伍迪是不会拒绝的。”

“好吧,先生。”

“还有一样东西是送给您的,不过,实际上和这张纸上写的不一样。”说着拉撒路递给他那张转让轿车的契据。

“这只是名义上的转让,先生。我真实的意思是把车留给您用。布莱恩可以开。他现在车技已经不错了,在开车上有天分。您也可以开,而且史密斯太太也想学车。等史密斯中尉回家,他一定会觉得有车方便许多。但是,如果他们让我到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训练,在部队开赴海外之前我还能请假回来,那我希望我也能随时用车。”

“那为什么写张转让契据?这车自然可以停在我们的仓库里。你说得没错,布莱恩——他们两个都有需要开车的时候。我自己也应该学学怎么摆弄这玩意儿。不过,不需要转让给我啊。”

“噢,是我没说清楚。假设我去了别的地方,比如说新泽西,但想把它卖掉,就可以给你寄张明信片,说一声就可以了,方便得很。因为你有转让契据,可以证明车就是你自己的。”拉撒路想了想,又补充说,“要是我从梯子上摔下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你不想要,你可以把它转让给小布莱恩。或者随便你。约翰逊先生,你知道我没什么亲戚,所以为什么不让事情简单些呢?”

外公还没答话,史密斯太太就进了客厅,穿着她最好看的衣服,脸上挂着笑容(她应该是哭过,拉撒路很肯定)。她伸出一只手:“布朗森先生!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她的声音,她的体香,她手的触碰,还有她伴着骄傲的喜悦,这一切都击中了拉撒路。他忐忑的情绪一扫而光。(亲爱的莫琳,我马上就要出征了,幸好如此。因为这样对你更安全,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件好事。可我终究还是让你为我骄傲了一次,现在我也满怀着对你的爱意。趁着外公没注意到我的失态,快开口让我坐下吧。)

“谢谢你,史密斯太太。我开车经过这里,顺便来对你道谢,也是道别,还要对你说晚安。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乘船走了。”

“噢,快坐下吧!至少喝杯咖啡再走。孩子们也都想和你道个别呢。”

一个小时过去了,拉撒路依然在那儿,而且比刚才更开心了。他始终都很开心。卡罗尔刚从他手里拿过糖果,就把盒子打开,将糖给所有人分了。拉撒路已经喝了好多放足了奶油和糖的咖啡,也吃了一大块自制的巧克力酥皮蛋糕,却又说自己早餐后就没吃过饭,又吃了一块。后来,史密斯太太跳起来要去给他做饭,他才阻拦。最后他们俩各让一步,拉撒路同意让卡罗尔去厨房给他做一个三明治。

“今天让人忙得头晕脑涨。”他解释道,“所以我根本没时间吃饭。约翰逊先生,是您让我改了计划。”

“是吗,泰德?为什么这么说?”

“你知道的,我想我告诉过你们俩,我原计划7月1日的时候去旧金山出趟差。然后就发生了议会宣战这种事,于是我决定立即动身,处理好我在那儿的事务,然后再应征入伍。我今天看见你的时候正要去那儿呢,行李都收拾好了,结果你让我意识到,德国鬼子不会给我时间处理好私事。所以我立刻就去应征了。”拉撒路装出局促不安的样子,“我收拾好的旅行包还在车上呢,现在我哪儿都不去了。”

“不用,不用!先生,非常感谢您的提议,其实是我一开始没想清楚,只想着‘和平时期’,没考虑到‘战争时期’。是您把我拉回了正轨。我去了趟西联公司,发出一封夜间电报给我在旧金山的经纪人,告诉他我想让他做什么,随后,我写了一张任命状,任命他为我的代理人,做了公证,再去市中心的邮局给他寄了过去。一切都安排好了。”拉撒路对自己刚刚即兴创作的情节很是得意,差点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然后,我才到楼下的征兵处排队报名。可是那个旅行包,您觉得可不可以把它放到阁楼里?我肯定不能拎着旅行包去当兵。里面只有几件盥洗用品。”

“我来保管,布朗森先生!”小布莱恩说,“放到我的房间去!”

“是我们的房间,”乔治纠正他,“我们一起保管它。”

“等等,孩子们。泰德,如果旅行包丢了你会心疼吗?”

“完全不会,约翰逊先生。您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那就带着它吧。不过,等你今晚回公寓时,换点别的物品装进去。不用说,现在里面肯定有白衬衫和领衬。这些东西你可用不着。如果你有汗衫的话,带上几件。另外带上一双合脚的高帮鞋。袜子全带上也不为过。还有**。根据我过去的糟糕经历,我猜他们不会很快就有充足的制服。一团乱,一时间会有很多问题。你军旅生涯的第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里,你只有一开始带过去的那些衣物。”

“我觉得,”史密斯太太认真地说,“我爸说得没错,布朗森先生。史密斯先生——史密斯中尉,也就是我的丈夫,他离家前也说起过类似的情况。他都没有等电报来就动身了——他走了几个小时之后电报才到——因为他说他知道一开始会比较混乱。”她嘴角**了一下,“不过,他说得比我说得更严重。”

“女儿,布莱恩怎么措辞都不为过。泰德去了之后要是能准时吃到饭都算是幸运的。任何一个分得清自己的左右脚的人都会被抓过去当下士,他们才不在乎这个人穿成什么样。可是你在乎,泰德。所以,带上你可能会在农场上穿的衣服。还有鞋,舒适的鞋,不会让你行军还没一英里就脚上长疱的鞋。嗯,泰德,你知道润肤霜的妙用吗?就是在你知道自己要连续一周或者更长时间穿着鞋子的时候,把润肤霜抹在脚上,你知道吗?”

“不知道,先生。”拉撒路回答。(外公,你以前告诉过我,或者说“后来”告诉过我。这法子真的很管用,我永远忘不了。)

“爸。”

“女儿,我正在跟一名士兵说话,给他一些可能会救他性命的忠告。如果你觉得孩子们听这些不好,那就让他们上床睡觉去。”

“我觉得到点了,”莫琳回答,“至少是时候让小点儿的孩子们去睡了。”

“我不用上床睡觉!”

“伍迪,你要好好听你妈妈的话,不许顶嘴,不然我就拿小棍打你屁股。你爸从战场上回来之前,这就是你要守的规矩。”

“我就不去睡觉,等二等兵布朗森走了才去睡!爸爸说我能这么干。”

“哼,一会儿我就拿着棍子让你知道,你刚才说的在逻辑上站不住脚。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你懂道理。莫琳,我建议我们从最小的孩子开始,让他们挨个儿说再见,然后直接上床睡觉。最后由我把泰德送到电车站。”

“本来该由我开车送泰德叔叔回家的!”

拉撒路觉得该轮到他说话了。“布莱恩,谢谢你,可是今晚咱们还是别让你妈妈提心吊胆了。电车差不多可以把我直接送到家门口,而且,从明天起,我连电车都没的坐了,我得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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