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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因时而变还是效法古代
文学为整体的概念的解体
中国的历史上,在效法古代的时期之后,总会出现自觉本身独特之处并因时而变的时期。比如西汉的东方朔就认为,他的时代正处在文化发展的顶峰。这样的看法总还具有某种赞颂的味道,即肯定当前的状态以至当下的统治者。有时,这种赞颂中也包含某种讽刺。某些赞颂也明显包含着劝告色彩,比如《文选》第四十九卷所辑干宝的文章,其中就强调了东晋时的繁荣以及当时所取得的成就。
此外,何为古,何为范式,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非不变。比如挚虞在其《文章流别集》中称汉以前的作者为古,他主要是指《诗经》中的作者和屈原。在唐代,建安时期的诗人即为古,而宋代又以盛唐诗人为古。
在“法古”的观点之外,总有这样的看法,即任何时期相对其他时期都是一种变化,因而人们要求事物应当符合自己,要有自己的美学,而音乐总被用来说明这种变化。事实上,古代的统治者就已依具体的情况来改变音乐了。同时,在文学领域,总有观点认为某些形式只在某些时期盛行。比如明代胡应麟在《诗薮》中就提出诗在唐代已穷尽,这样词和曲才得以兴起。汉以前,“变化”还没有被等同于“变坏”,但此后,变化的概念便常与没落和衰败相连。古时已有相应的观点可依,比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认为体现秩序与和谐的歌才是美的。
但汉亡后,关于固定秩序的信念就被严重动摇,特有规律,尤其是个体的风格受到肯定,不再被视为对国家秩序的危害。这些个性主义思想的萌芽不久又被遏止,以宇宙论为根据的美学假定凡文学皆为有秩序的世界的反映,并由此建立起一种诗学的基础。这种诗学认为文学包含“道”,这种观点在早期以柳宗元和韩愈为代表的、视诗文为文学组成部分的古文运动中达到高峰。之后,理学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体现在宋代以来的许多诗学专著中。这些15世纪末至18世纪初提出的理论均受到了严羽《沧浪诗话》的影响,无论它们是赞同还是反对严羽的观点。[91]
关于如何对待传统,汉末以来,其实所有可能都被尝试过。每个时代都可有自身的文学成就,虽与古代相异,但仍可自立,持此种观点者几乎各个时代都有,但只是少数而已。在这个问题上,体裁的多样性是一个特别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实际无法总是保持文学的整体性,所以要为每种体裁和样式的独特性找出新的理由。比如李东阳曾尝试将诗文加以区别,只取形式为标准,而不评骘高低。按他的理论,具备某些音乐方面的性质的文均可称为诗。在《怀麓堂诗话》中,他反对黄庭坚“诗文各有体,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故不工耳”的观点,但也承认,他那个时代的作者不懂得如何写诗,他们缺少写诗的能力。于是,自15世纪起,文学又出现新的分化,诗的相对地位提高了。
作为这种新的评价的根据,李东阳还指出,《诗经》为后世之楷模,后世诗“不过为排偶之文而已”。他虽赞赏唐代的诗人,特别是杜甫,但不主张效仿。他认为诗应有独立之存在,进而想使诗脱离与宇宙秩序之间的关系,乃至教诲的责任。其他作者(如李梦阳)也有类似的尝试,但这些尝试没有使诗获得解放,而是使诗与文分离,以至于古文运动和理学的思想家要求的文学之整体再次面临解体。
直至清代,才有新的研究观点出现。当时,有作者重拾黄庭坚的批评,比如吴乔在他的《围炉诗话》中认为,李白和杜甫的文不是真正的文,欧阳修和苏轼的诗也不是真正的诗。
法古还是求新
十五六世纪的文学几乎为复古运动所左右,其代表皆宗李梦阳“文必秦汉,诗必盛唐”[92]之言,其领导者是已提及的前后七子。
唐时,复古指复归秦汉散文的质朴,这里主要是指诗歌的复古。“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是对该运动目标最精练的概括。有些作者,比如“前七子”的代表何景明,甚至提出了唐后无诗的说法。李攀龙的《古今诗删》也是这种态度的表现,其中未辑任何宋元时的诗。
对复古者来说,在诗的领域,盛唐是楷模。他们遭到其他诗人和理论家的反对,在这些人看来,这种复古是盲目的拟古。这种反对在以袁宏道及其兄弟为代表,由钱谦益(1582—1664)持续至清初的公安派中体现得最明显。[93]在公安派看来,宋诗胜于唐诗,因为前者少求形式的完备,多重性情的抒发。主要有两种作品引起了这些反复古者的反感,即严羽的《沧浪诗话》和高棅的《唐诗品汇》,后者是复古者的理论和实践指南。
这种复古的观点在明初因朱元璋正名的需要而变得更加坚定。对法规和准绳的需求让诸如高棅《唐诗品汇》这样的作品有了生长的土壤。高棅是闽中十才子之一,闽中十才子的领袖林鸿渴望复归黄金时代的唐代,并希望剔除元代诗歌领域里的异端。比如,《唐诗品汇》的《五言古诗叙目》中有这样的话:
诗莫盛于唐,莫备于盛唐,论者惟李、杜二家为尤,其间又可名家者十数公……此皆宇宙山川英灵间气,萃于时以钟乎人矣。[94]
按高棅的看法,诗人与其诗风是相同的,即使两者皆拘泥于时代风气。这里体现出与当时其他诗学理论的某种相似性,这些理论也都认为诗是性情的直接抒发。[95]
在这种贵盛唐的运动之外,另有以诗来实现自我的观点,但多数明初的诗人,比如高启,在复古和抒发性灵之间选择了折中的态度。而杨维桢与何孟春(1474—1536)这样复古运动的先驱必须算在这些诗人之内,后者的《余冬诗话》明显表现出了对宋诗的喜爱。以各自观点而论,杨维桢似乎与贵唐者差别不大,他也把诗看作性情的吐露。不同的是,他强调诗人在创作中的自主,承认每个时代、每个作者都自然有其独特之处,比如他在《李仲虞诗序》和《张北山和陶集序》中说:
诗者,人之情性也,人各有情性,则人有各诗也,得于师者,其得为吾自家之诗哉?[96]
诗得于言,言得于志,人各有志,有言以为诗,非迹人以得之者也。[97]
他认为,评诗与评人的标准是相同的:“人有面目骨体,有情性神气;诗之丑好高下亦然。”[98]
公安派的表现主义
公安派以其代表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和袁中道(1570—1626)出自公安(在今湖北省境内)而得名。[99]代表作家还有陶望龄(1562—1609)、江盈科和黄辉(1553—1612)。有的作家把他们看作当时文学正统的反叛者,有的作家,特别是现代的敬仰者,则赞赏他们是中国的浪漫主义者,以内心直接的表达而非摹仿见长。在20世纪,做如此评价者主要是周作人,也包括因介绍中国的书而名于西方的林语堂(1895—1976)。这种对公安派的理想化或是对它的贬低,同样出自评价者寻求各自导向的需要,但他们并未识其本质。
袁氏兄弟并不是在反对正统派诗人,他们的批评主要针对的是正统派诗人的平庸的追随者。这也体现在公安派的作家与正统的名家之间有某些重要概念和观点是相同的。晚明公安派并不是一个针对复古运动的文学派别,关于这一点,我们要放在当时的政治和思想背景下去理解。万历时期(1572—1620)是一个充斥着没落和混乱的时代,有许多农民起义和群众游行,比如在苏州,许多文人和百姓举行了抗议,反对勾结熹宗(1620—1627在位)乳母客氏、专断国政的残忍宦官魏忠贤(1568—1627)。总的来说,当时的环境有利于自我意识的发展和对特立独行的追求,这不只体现在诗歌当中,也体现在其他各种艺术当中,比如在与袁宏道交好的画家董其昌(1555—1636)的画中。在哲学方面,朱熹的声名衰落,王阳明的学说特别是他提出的“致良知”的学说,却从者甚众。这种学说以孟子为根据,以流行的人皆有佛性之说为支持,有利于个人主义的生长。当然,王阳明不只要求给予个人更大的自由,也要求个人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另外,处在这种传统中的还有后来很少被欣赏,且在世时就遭排斥的哲学家李贽,袁宏道与之结交肯定不是偶然的。[100]
16世纪时,人们对自我的重新发现[101]也体现在宗教方面,比如忏悔和每日反省自己行为的做法。最著名的是主张禅净融合的袾宏和尚(1535—1615)提出的约束自己、每日清点自己功过的要求。[102]袁氏兄弟受这种革新的佛教和王阳明新儒学的影响,与朋友创办了放生社,以吃素和在屠夫手中购买将要被宰杀的动物的方式来积累德行。对以前后七子为代表的主张复古、宗法盛唐诗学的放弃,也要置于这种思想革新中去理解。因为这些崇古的作者不把诗看作性灵的抒发,而是竭力摹仿古代,以求复归这种理想状态。
袁氏兄弟的态度与之完全相对,他们认为文学要因时而变。对此,袁宏道在给丘长孺的信中是这样表述的:
大抵物真则贵,真期我面不能同君面,而况古人之面貌乎?唐自有诗也,不必《选》体也,初、盛、中、晚自有诗也,不必初、盛也。李、杜、王、岑、钱、刘,下追元、白、卢、郑,各自有诗也,不必李、杜也。赵宋亦然。……今之君子,乃欲概天下而唐之,又且以不唐病宋。夫既以不唐病宋矣,何不以不《选》病唐,不汉、魏病《选》,不《三百篇》病汉,不结绳鸟迹……扫土而尽矣。[103]
公安派成员的观点是,当然要学古,只是不要限于盛唐。比如,袁宏道在《雪涛阁集序》中说:
近代文人,始为复古之说以胜之。夫复古是已,然至以剿袭为复古,句比字拟,务为牵合,弃目前之景,摭腐滥之辞。[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