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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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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锦问:“我不懂什么?我就知道她不仅没职业,还是别人的老婆,更是一个十岁男孩的母亲。”

罗锦程茫然地看着她,说:“织锦,有种女人会让你产生死的念头,和她一起死都是幸福。”

织锦觉得这种说法不可理喻。后来,她把这些说说给马小龙听,马小龙怪怪地笑了一下,说:“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漂亮固然重要,但风情比漂亮还重要,金子天生就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上的女人。”

织锦听得发呆,半天,才回过神,掐着马小龙的胳膊:“看见金子时,你也有这念头?”

马小龙笑着逃开了,说:“我就想上你。”

那时,他们在辛家庄一带租了一套小房子,正好处在两人工作单位的中间地段,一到中午,两人就像偷吃大米的老鼠,怀着贼贼的幸福迫不及待跑去相会。

和马小龙分手后,每每车过辛家庄,织锦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想那几盆养在小屋阳台上的花,怕是早已蔫了吧,那几尾金鱼,怕是也死掉了吧,咳,回忆是种伤害,它像小刀,每回到过去一次,它就切一刀,刀刀直中要害。

3

织锦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点了蜡烛,托着腮,听罗锦程吹《回家》,觉得很有讽刺意味,自己竟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吹完曲子,罗锦程穿过了美女们的媚眼如丝,径直走到织锦桌边坐了,微笑着望了她问:“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织锦摇了摇头,看着他,说:“哥,我怎么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了呢?”

罗锦程很纨绔地说了一声:“切!”又说:“是你脱离了社会。”

织锦像小时候听他讲故事一样看着他,等他下文,罗锦程点了支香烟,歪歪地乐了一下:“织锦,别太清高了,不然,你会很不快乐的。”

织锦不悦:“别说我清高,这世道不比以前,说谁清高等于骂谁,谁能清高到不吃五谷杂粮?”

“你就不吃五谷杂粮。”罗锦程的情绪好像也不怎么高,瞥了瞥餐厅里的男男女女,自语似地说:“其实你用不着因为答应了爸爸就真的嫁给何春生。”

织锦说:“别提他,对了,今晚你请我吃饭吧。”

“这还不好说?”罗锦程冲吧台打了一个响指:“想吃什么,你告诉服务生。”

织锦知道他又要去忙了,也不搭理他,自己叫了一客黑胡椒牛排,又叫了一杯鸡尾酒,菜还没上来,何春生的短信就来了,何春生很聪明,知道织锦不爱听他蹩脚的普通话,便也很少电话她,有事,总是短信她。

何春生说他下班了,问她有没有回家。

何春生在一家商场的超市部做收银组组长,每天要做的工作就是穿着旱冰鞋握着一部对讲机在一排收银台前滑来滑去,不断地为新来的实习生排解机器难题,为老收银员清理输入错误的款项,长期穿旱冰鞋锻炼得他的身体格外灵巧,像一只在春风中灵巧穿梭的燕子,有时,织锦会在超市看见他,不知为什么,她常常觉得,他娴熟的滑旱冰技巧有些卖弄的意味,那么,他卖弄给谁看呢?那些在收银机上埋头忙碌的女孩子?

织锦知道何春生想问她在哪里,又怕被她拒绝了没面子,便只好婉转一些,问她有没有回家。

织锦叹了口气,在手机上慢慢地回复他:在外面吃饭。

她不想告诉他具体地方,就何春生对她的那份痴情,肯定是会找过来的,现在,她还没做好和他一起漫步街头的准备。

何春生又回了一个短信,说知道了,又叮嘱她早点回家,织锦回了两个字:谢谢。她觉得只能说这两个字,既不失礼貌,又制造了适当的距离感。

在很多时候,客气不是用来表达修养和礼貌的,是用来制造距离的。

织锦吃完牛排,就偎在椅子里看杂志,在罗锦程的餐厅,音乐和满墙的时尚杂志是它的特色,饭后,顾客可以叫一盏咖啡,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翻看杂志,感觉舒适而安逸。

十点多了,妈妈打电话催她回去,织锦看一篇小说正上瘾,遂顺口说等会就走,妈妈带着责怪的味道低声说:“春生在家等了你一晚上。”

织锦突然觉得,好端端一个夜晚,就这么毁掉了。

她怏怏地收拾起了包,和罗锦程道了再见。

刚拉开车门,就听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很熟悉,她愣了一下,转身,就看见咬着一支烟的马小龙,直直看着她,一声不响地逼过来,因为父亲不待见马小龙,织锦经常带他来迷迭香,罗锦程对马小龙评价一般,说他眼神游离而低垂,是个优柔寡断的主,和织锦的性格南辕北辙,罗锦程虽不喜欢马小龙,却并不干涉,只说,爱情的跟头,一定要亲自摔过了才知道疼,别人提前预警,不仅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还会起到反作用力。

织锦知道他所有的缺点,可,爱情这东西,总是让人没办法。

织锦下意识地站住了,半天才说了一个字:“你……”

马小龙扔了烟,用脚去碾烟蒂,织锦忽然觉得心慌,像毫无防备中心一下子被洪水淹掉了一样,鼻子也开始慢慢地发酸,涨得要命。

马小龙说:“织锦,我想你。”

织锦的眼泪一下子就跳了出来,她开始低着头哭,趴在车上,无声地哭。薄薄的肩在月光下一抽一抽的,像一片剪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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