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第5页)
[155]减兵并营:裁减五十岁以上的老弱兵士,进行全国军队的整编,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此举因军队骚乱而未能彻底实施,结果不得不“多支月粮,复收退卒”。因为国家养兵固为能战,人民当兵却是为了吃粮。但此举使军队人数减少,国家支出有所节省。
[156]将兵法:为防止将兵固结而使兵成为某将的家兵以滋长割据之习,宋初定“更戍法”,将兵须定时调易,为将者须按时调往另一支部队。这也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使战斗力减弱。将兵法是让将官能够专职于一支部队,以得练兵、指挥之效。此前范仲淹在西北已初步实施过此法。
[157]保马法:奖励民间代官府养马。诸种措施大抵是以政府包揽事务,唯有此法是将原来的政府事务卸予百姓。
[158]保甲法:以十户为保,五十户为大保,十大保为都保,加强地方行政的控制,建立地主武装。一使“寇乱息而威势强”,即防盗除盗;二使人民“渐习其为兵”,必要时可让民兵代替军队的某些职能;三使“与募兵相参”,可以取代一部分正规军,以“省养兵财费”,用不花钱的民兵代替一部分花钱养的部队。——这些当然都只是良好的愿望而已。
[159]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载其对神宗语,《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160]章惇《宋史》本传云:“进士登名,耻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举甲科。”其侄章衡是嘉祐二年进士及第的第一名。可见章惇原亦于此年登科,被他自己放弃了。
[161]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62]苏辙《上皇帝书》“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等语,《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一。
[163]《宋史·司马光传》。
[164]苏轼《国学秋试策文二首》之一,“勤而或乱或治,断而或兴或衰,信而或安或危”,《苏轼文集》卷七。
[165]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66]即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167]即苏轼《再上皇帝书》同上。
[168]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熙宁三年条,《宋人所撰三苏年谱汇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169]关于苏轼政见的详细分析,见本书第四章。
[17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引林希《野史》。
[17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条。
[17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条。
[173]苏轼《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颍州)》,《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174]事见苏轼《钱塘六井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175]苏轼《除夜野宿常州城外二首》,《苏轼诗集》卷十一。
[176]苏轼《与朱鄂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二首》,《苏轼诗集》卷十三。
[177]徐州救灾事详见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78]详见苏轼《石炭》,《苏轼诗集》卷十七。
[179]见苏轼《罢徐州往南京,马上走笔寄子由五首》之二,同上,卷十八。
[180]据朱孝臧《彊邨丛书》本《东坡乐府》,第一首编年词为《浪淘沙》(昨日出东城),作于熙宁五年,时在杭州。近有学者考证,苏轼在此前已有词作,但尚难论定。
[181]苏轼《答李昭玘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
[182]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按:《答刘道原书》不载苏轼集中,孔凡礼先生辑入《苏轼佚文汇编》卷二,见《苏轼文集》附录。刘道原名恕,著名历史学者,《资治通鉴》的主要编撰人之一,对“新学”持极端厌恶的态度。
[183]苏轼《送杭州进士诗叙》,《苏轼文集》卷十。
[184]苏轼《日喻》,《苏轼文集》卷六十四。
[185]事见施宿《东坡先生年谱》元丰二年条。
[186]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所录李定等四人札子,《丛书集成》本。
[187]孔平仲《孔氏谈苑》卷一“东坡以吟诗下吏”条,《丛书集成》本。
[188]孔平仲《孔氏谈苑》卷一“东坡以吟诗下吏”条,《丛书集成》本。
[189]即苏轼《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参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有关记载。
[190]苏辙《自齐州回论事书》,《苏辙集·栾城集》卷三十五。
[191]《宋史·舒亶传》。
[192]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苏辙集·栾城集》卷三十五。
[193]苏轼贬黄州的“责词”,见吕陶《答任师中》诗原注,《净德集》卷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