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具象表达(第1页)
第一节具象表达
所谓“具象”就是具体的“象”,通过具体的“象”表达出一种思想或意义就是具象表达。具象表达的基础或起点是建立具体的“象”即具象存在,而目的在于通过具象存在,表达出对“道德”本体的感知、把握和认识。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具体而言,“象”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作为“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的存在,“象”首先具有有形性的规定,比如《说文解字》:“形,象形也。”“象”作为“可道”形态或经验世界的有形存在,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对象和内容的起点、开端。
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视域看,“象”并不仅仅表示有形性存在,而且与现象以及世界的本原或基质密切关联。张载认为: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1]
可见,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象”实际上是具有多重性的存在,既表示为“可道”的“有”的存在,也表现为“可道”的本原或基质即“气”的存在。作为“有”,“象”是一种有形的现象存在,即“见乃谓之象”[2];但作为与现象及世界本原或基质的存在,“象”还表现为“气”,即“象若非气,指何为象”[3]。但总体上看,“象”是一种具体性、对象性的存在[4]。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也不完全排除抽象的“象”。比如,“有”、“无”的存在也可以表现为一种非具体、抽象的“象”。但在严格意义上,中国传统哲学具象表达中的“象”并非指抽象的“象”,而是具体的“象”。因为具体的“象”往往是任何哲学研究的起点,这是由“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首先呈现为具体的对象存在所决定的。当然,在具体“象”的展开、发展中,抽象的“象”也会随之出现,但抽象的“象”似乎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并没有成为可以取代、取消或消解具象存在的独立形态,所谓“凡象,皆气也”就说明了所有“象”的存在均根源于“气”,而“气”在根源性上依然属于具象存在。在“气”的根源性存在的展开、发展过程中,具象存在与抽象存在(“有”、“无”)并没有被严格区分开来。总体上看,所有的“象”具有根源上、存在上的一致性、同等性。
但是,“象”在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是论”或“存在论”所进行的研究中,往往是对具体现象存在的抽象产物,其研究的出发点、对象和结论恰好是抽象的“象”,而不是具体的“象”。这显示出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注重在经验世界或“可道”世界对“是什么”问题进行本质主义研究的特点。因为,对具体的“象”进行“是什么”研究的终极,或者说,在人的知性视域进行本质研究的最后、最终结果,只能是超越于具体现象存在的抽象存在。这似乎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形态与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形态产生差异的根本所在。
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起点,“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首先呈现为有形、有象的具象存在。比如,天地万物本质上就是具象存在,所谓“盈天下皆象矣”[5]。以具象存在为出发点,通过具象表达,进而探讨世界的本质和根源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形态的主要方式。比如,从《周易》的产生看,《周易》卦象的创造源于先哲对各种“象”的观察: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6]
“天”、“地”、“鸟兽”、“身”、“物”等无疑体现为有形、有象的具象存在。以天地万物的具象存在为出发点,通过“象”表达出思想或意义,进而形成探讨世界本原和万物规律的“八卦”,目的是“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即达到对“道德”本体的探讨和揭示。《系辞》在说明卦象起源的同时,似乎也展示了人类思维规律的阶段和次序,即首先是对有形、有象的具象存在的观察、研究;其次是在观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思考、汇总,从而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八卦”);最后是在对物象形成的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达到“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即感知“道德”本体。从总体而言,这一对“道德”本体的探询和认识过程的起点和基础是具象存在,而方法或方式则体现为具象表达。
不仅《周易》具有具象表达的特征,老子在《道德经》中对“道”的探讨和揭示的方式或方法,同样存在着一个具象表达的过程。老子虽然认为,所谓“道”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名称,即“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但从更深入的层面看,“道”这个名称却不是随意所取,而是具象表达的方式或方法。
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道”是什么呢?在语言学、训诂学上,“道”应解为“道路”。许慎《说文解字》:“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道”字从“辵”,金文或从“行(彳亍)”、“行止”,写作“衜”,中间“首”字竹简从“人”,诸形字义皆同。“道”的含义是“人”在“道路”之中。“人”、“道路”均属于具象存在。由此具象存在,引申出一个具有疏导、引导事物遵循规律之义。可见,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道”的本义是由具象性的“人”在“道路”中之义,引申出“引导”、“指示”等义,中国哲学家正是由此而展开整体的哲学思考。从以上可以看出,老子之所以最后以“道”之名(而非“大”、“逝”、“远”等),作为其哲学的基本概念,是因为从根本上看,“大”、“逝”、“远”等属于抽象表达而非具象表达[7]。所以,从具象表达的意义上看,《道德经》与《周易》具有一致性的方法论特征[8]。
一般而言,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具象表达也就是所谓“立象”、“汇象”、“尽意”的过程。具体而言,“立象”就是建立起以“象”为中心或核心的形象或符号系统。那么,如何“立象”?《系辞》曰: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9]
“赜”是指幽深难见的本质或意义,其无疑源于“常道”世界;“拟诸形容”是指将“常道”世界的本质或意义,用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象其物宜”是指以具体的形象或符号来指代“常道”本体的存在。整体来看,“立象”的本质就是“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即建立形象或符号系统。
从“立象”的目标或目的看,主要是为了“汇象以成‘易’”[10],或“立象以尽意”。“汇”是类聚、汇集之义,“汇象”也就是在“立象”的基础上建立形象或符号系统,从而达到对“常道”本体的感知或发现,即达到“尽意”的目的。“意”是对“象”的超越,即在“立象”的基础之上感知或发现“道德”本体[11]。所以,从逻辑的因果关系上看,“立象”是“尽意”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说,“尽意”必须由“立象”开始,也就是王夫之的观点:
有象可见,则众皆可著也。[12]
总之,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的方法,“立象”、“汇象”和“尽意”总体表现为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达到“常道”世界,并实现“道德”本体的一个系统的具象表达过程。“立象”是建立以“象”为中心或核心的形象或符号;“汇象”是在“象”的基础上汇总起形象或符号系统;“尽意”是穷尽“象”之义,形成对“常道”本体的感知或发现,并最终达到“道德”本体。从以上的整个过程看,其均围绕“象”而展开,所谓:
天下无象外之道。[13]
可见,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离开“象”的存在,“道”也不复存在,其整体上呈现为具象表达的过程。
[1]﹙宋﹚张载:《正蒙·乾称》,《张载集》,第63页。
[2]《易传·系辞上》。
[3]﹙宋﹚张载:《正蒙·神化》,《张载集》,第16页。
[4]从“象”字的本义看,其与动物“象”具有直接联系,如《韩非子·解老》认为:“人希见其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
[5]﹙清﹚王夫之:《周易外传》,第213页。
[6]《易传·系辞下》。
[7]中国传统哲学强调具象表达,这并不是说,抽象表达没有意义或反对抽象表达。因为,从抽象表达自身看,其依然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西方传统哲学正是以达到抽象思维或抽象表达为关键所在,并在抽象思维的基础上展开概念、思辨的内容。从一种整体性的观点看,具象表达完全可以开出、展开为抽象表达或抽象思维,如“道”具有的“无”的属性。但似乎不能把所有的问题或存在完全抽象为“无”及其内在性的展开,因为,仅仅实现抽象思维或抽象表达并不是实现“道德”的感知,而只是有限超越的多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而已。正是从一种基础性、终极性(或从开端到终点的完整性)意义上,中国传统哲学才强调具象表达而非抽象表达。
[8]进一步看,《诗经》也具有与《周易》、《道德经》一致的具象表达性特征。由于“诗”本质上表现为“持”(“诗者,持也”),即主体对经验世界中各种对象或现象的“持有”,这决定了《诗经》中“赋”、“比”、“兴”的表现手段或方法,不可能脱离具象表达。
[9]《易传·系辞上》。
[10]﹙清﹚王夫之:《周易外传》,第212页。
[11]毫无疑问,“尽意”也包括了“尽”抽象之“意”的内涵。因为从整体上看,抽象之“意”也代表了一种思维方式,所以,穷尽“象”之“意”也同时含有穷尽抽象之“意”。当然,整体上看,中国传统哲学在穷尽抽象之“意”方面,并不系统、全面和充分,没有像西方传统哲学一样加以完全地展开。
[12]﹙清﹚王夫之:《周易外传》,第180页。
[13]﹙清﹚王夫之:《周易外传》,第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