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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常道的本体论内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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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常道”的本体论内涵

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相比,中国传统哲学家认为,“常道”世界是一个最终超越(与“可道”世界中的“有限超越”明显有异)的无限世界,其具有多种属性,如无规定性、不可知性、独立性、绝对性、无限性等,这使得对“常道”的探讨似乎呈现出复杂、玄虚、空洞,甚至神秘的趋向。但是,这并不是说对“常道”不可以进行理论分析。

所谓“常道”世界的无规定性、不可知性,是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的具体性、逻辑性等规定而言,并非指对“常道”世界无话可说。也就是说,“常道”世界处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之外,其无法用经验、语言或逻辑思维作为对象、现象进行规定、研究,而不是说面对“常道”世界不可言说。事实上,对于“常道”世界的研究和探索,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如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常道”的研究,庄子对于“天道”的研究,周敦颐、邵雍、朱熹等对“太极”的研究,张载对“太虚”的研究等,都可以看成是对“常道”世界进行本体探索的重要成果。

在中国传统哲学家对“常道”本体的研究中,一个主要的思路是,对于“常道”内涵的把握采取了非逻辑的认知方式,这与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是论”或“存在论”形成鲜明的对比。比如,老子在揭示“常道”的内涵时,运用的完全是非逻辑的描述: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1]

这里的“沖”通“盅”,是指器物之虚,其象征性地揭示出“常道”具有非现象、非显现的“虚”的内涵;“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是说,“常道”就像器物之虚一样用之不尽并能够承载万物,这反映的是“常道”的根本性、根源性内涵;“湛兮似或存”是说,“常道”不是一般的存在,不可以被看见或显现,其指出“常道”的无限性、普遍性;“谁之子”与“帝之先”相对而言,也就是说,“常道”不可能是被生成的“子”,而似乎是在“上帝”、“天帝”之先,这说明的是“常道”的终极性和永恒性。总之,老子用非逻辑的语言揭示了“常道”的非现象、非显现,却具有根本性、终极性和永恒性的内涵。

老子对“常道”非逻辑的描述,内在地显示出对于“常道”本身的研究与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的差异。一般而言,逻辑的规定是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的一种主要方法,在用语言表达“Being”的本质中,揭示的对象始终是明确的、确定性的存在。在西方传统哲学家看来,“Being”虽然与现象的、偶然的存在有不同的内涵,但始终是一种确定性并具有本质性、普遍性的存在,这在巴门尼德规定确定性或必然性认识是“是”或“存在”,而非“不是”或“不存在”时,已经成为西方传统哲学的基本出发点。

从研究对象看,老子对于“常道”的探索,与西方传统哲学对于“是”或“存在”的探索,均指向一个终极性的视域,这里似乎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中国传统哲学最终关注的“常道”在形态上是一个非逻辑的视域,所以其最终指向的研究对象是在逻辑性层面的“是”或“存在”无法指涉、无法揭示而根本上等于巴门尼德所不关注的“不是”或“不存在”所能揭示的形态。

“常道”好似“盅”的象征,揭示出“常道”类似于器物之虚。“器物”相当于确定性的“是”或“存在”,而“虚”所指向的是“不是”或“不存在”。但是,在“虚”的“不是”或“不存在”中却蕴含着“用之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的一种用之不尽、并能够承载万物的无限性、普遍性的存在。所以,“虚”或“不是”、“不存在”内在地包含着在可变易、不确定中一种“象帝之先”的存在,这才是最具根本性、根源性、终极性和永恒性的“常道”存在[2]。

当然,从出发点而言,当巴门尼德说“不是”或“不存在”时,其强调的是可变易性、不确定性的“不是”或“不存在”,而老子在描述“常道”时,正好是强调“常道”本身在可变易性、不确定性之中存在的无规定性、无逻辑性,其指向的是一个终极性和永恒性的视域。从根本性、内在性上看,“常道”的研究对象与巴门尼德所摒弃的“不是”或“不存在”更为接近。

进而言之,当巴门尼德在哲学的出发点上摒弃“不是”或“不存在”时,虽然获得了对于“是”或“存在”的确定性研究的基础,但同时也失去了对于“不是”或“不存在”进一步追问的可能性。从根本上看,当“不是”或“不存在”在表现出不可认知性、不确定性的同时,也内在地蕴含着一种绝对性的、终极性的、非逻辑性的“是”或“存在”,当然,这是一个更为本源、绝对,更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存在,这就是老子用非逻辑的描述所揭示出的“常道”的内涵。

从西方传统哲学本身而言,当然不乏对于“不是”或“不存在”的追问。比如,在巴门尼德之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指出:“我们走下而又不走下同一条河,我们存在而又不存在。”[3]这里赫拉克利特指出的“存在”和“不存在”,无疑揭示了“是”或“存在”与“不是”或“不存在”的两个方面。从“是”或“存在”方面而言,“我们”是确定性的存在,我们“走下”确定性的同一条河;但是,这种确定性又具有可变易性和不确定性,即“我们”又“不是”或“不存在”,“不走下”同一条河。从根本上看,当赫拉克利特在提出“不是”或“不存在”的问题时,其明显是在“是”或“存在”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一个更深入、更内在层面上的追问,显示出他不满足于在“是”或“存在”的层面上驻足。当然,赫拉克利特仅仅指出了一个哲学路径的可能性,并没有明确地揭示出对“不是”或“不存在”进行追问所能够达到的最终结果。

但是,赫拉克利特对“不存在”的追问在西方哲学中没有进行下去。当巴门尼德明确地宣称,真正的哲学道路只能是对“是”或“存在”的研究,而对“不是”或“不存在”的研究是一条“什么也得不到”的道路时,其无疑开创了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思路,即用知性的、逻辑的方法对确定性的事物或对象进行研究,而非对“不是”或“不存在”进行研究,这最终形成在西方传统哲学中最具影响的“是论”或“存在论”[4]。

从严格意义上看,西方哲学真正对于“不是”或“不存在”的追问始于存在主义,尤其是在萨特(JeanPaulSartre,1905~1980)等人的哲学中,“不存在”问题才完全凸显出来。比如,萨特指出:“意识是这样一个存在,对整个存在而言,在它的存在里它的存在是成问题的,因为这个存在包含着一个它以外的别的存在。”[5]这就是说,“存在”本身包含着其自身之外的别的“存在”。在萨特看来,意识对自己的在场意味着在自我的自在中包含着一种“无”,其相当于与“存在”相联系的“不存在”。意识的这种“无”具有“使虚无化”的能力,即能够使我“不再是任何什么”。为了逃避“虚无”,意识渴望保持自为的权利,同时又为它去获得自在的实在性,即意识渴望成为一个自在[6]。这样,由于从意识中涌现是自由的,人便从自己那里得到一切。

萨特对于“无”或“不存在”内涵的考察,显然突破了自巴门尼德以来对于“不存在”具有不可认知性和不确定性内涵的思路,指出“不存在”的“使虚无化”的功能最终决定了人的存在具有“自由”的内涵,这无疑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的探索。

但是,从根本上看,萨特对“无”或“不存在”的考察依然局限于与“存在”相联系的逻辑视域,并没有指涉“无”或“不存在”的根源性、终极性内涵,这似乎依然没有溢出西方传统哲学或“可道”形态的本体论路径。

根本而言,萨特等人对于“不是”或“不存在”的探讨与中国传统哲学对“常道”的研究并不完全一致,如他们习惯于运用逻辑思维,而中国传统哲学对“常道”的研究则倾向于非逻辑方法的运用。在老子之后,庄子、孟子、荀子、宋明理学家等均倾向于使用非逻辑的、描述的方法对“常道”的内涵加以把握。比如,张载指出:

静者善之本,虚者静之本。静犹对动,虚则至一。[7]

这里的“虚”也就是“太虚”,“太虚”也就是“虚极”[8]之义。张载以“太虚”指称“常道”本体,其内涵相当于追问“虚”的最终结果,即“不是”或“不存在”的最终、终极形态。张载指出,“太虚”本体不是动、静相对之静,而是绝对的“至静”;不是一与多、虚与实、动与静、有形与无形等“可道”形态中相对的“一”,而是绝对的、终极的“至一”。所谓“至一”,是对“太虚”或“常道”本体摆脱一切相对层面,对其自身所具有的绝对、终极、无限等特性的描述。这里的“至一”,既是指“太虚”或“常道”本体具有绝对性、永恒性,也是指其具有独立性、终极性,其类似于对“不是”或“不存在”的最终、终极形态,即现象与本质、负与正、运动与静止、必然与偶然、主体与客体、精神与肉体等“是”或“存在”特性消失、消弭(“虚”)之后,一个具有绝对、终极、唯一特性的“太虚”(常道)便存留下来。

由此可见,“常道”或“太虚”的本质内涵既不表现为“是”或“存在”,也不表现为“不是”或“不存在”,而是表现为对“是”或“存在”(“有”、“物”)的“不是”或“不存在”(“虚”)的不断追问、追溯到最终、终极为止的形态(“太虚”、“太极”)。当然,这一形态最终不能用“是”或“不是”、“存在”或“不存在”表达,其既表现为“不存在”之“存在”,也同时表现为“存在”之“不存在”,最终是作为玄同的终极形态而被规定。也可以说,其最终具有的是无规定的规定性。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一种常见的观点倾向于认为,“常道”本体也可以称之为“无”,比如,王弼等人就持有这样的观点。但是,从根本上看,“无”仅仅是就对象或现象的无规定性而言,其本身依然是有根据的、确定的,是完全可以用逻辑思维、逻辑方法把握的存在。在中国传统哲学家看来,“无”并不是最终、终极的形态,还可以继续追问,直到“无”的极限即“无极”状态中,才可以呈现“常道”本体,也就是“太极”。所谓“太”的本义是极端、最终。所谓“无极而太极”也就是说,“太极”是“无”的终极状态。但显然,“无极”或“太极”并不等于“无”。所以,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无”是一个具有规定性的范畴。上文已经指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无”,其相当于西方传统哲学中的“Being”,而不是使得所有存在特性消失、消弭之后的“太虚”、“虚极”或“无极”、“太极”。

但毫无疑问,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无”与“无极”、“太极”或“太虚”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起源上看,“无”是“可道”世界中的存在,其具有“可道”形态的本体论内涵,正是在“可道”世界中对“未始有物”即“无”的追问中透显出了“无极”、“太极”或“常道”世界,所以,“无”的无规定性实质上成为“可道”世界与“常道”世界接壤的桥梁。从而,“无”与“无极”或“太虚”本体具有了联系。一般而言,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往往会有“虚无”连用的情形,其显示的正是“无”的规定与“无极”或“太虚”的无规定之间的关联。但这种联系并不能使“无”的内涵与“无极”、“太极”或“太虚”的内涵完全一致。因为根本而言,“无”的“可道”形态决定了其不可能具有“无极”、“太极”或“常道”形态的“太虚”内涵。

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常道”的本质内涵就是“太虚”、“虚极”或“太极”、“无极”,而不是“无”。

[1]《道德经·四章》。

[2]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绝对的、终极的“是”或“存在”也就是“上帝”。比如,在《旧约》中,当摩西请问上帝的姓名时,上帝回答:“我是我所是。”(《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第14节。)很显然,这里的“我是我所是”意味着至高、终极的“是”或“存在”,它以自我为根据,与老子的“道法自然”即“常道”以“自在”、“自己如此”、“本来如此”、“独立不改”为归具有一致的内涵。但西方传统哲学中作为上帝的“是”或“存在”是在“是论”或“存在论”中经过逻辑推演而产生的绝对存在,而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常道”却是通过“虚”即“不是”或“不存在”进行追溯所凸显的。

[3]《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3页。

[4]在巴门尼德、柏拉图之后,西方对于“不是”或“不存在”的追问似乎并未完全终止。比如,莎士比亚(eare)在他的著名剧本《哈姆雷特》中,借主人公的独白提出“存在或不存在”(ToBe,orNotToBe)的问题,这似乎可以看做是对西方哲学中“不是”或“不存在”问题的追问。在莎士比亚看来,“存在”(ToBe)是确定的、是我们“知道”(Known)的,如“命运的矢石”、“愁海”(ASeaofTroubles)、“痛苦的生活”甚至“死亡”等现实的存在;而“不存在”(NotToBe)却是未知的、不确定的、像“做梦”、像“未知的国土”(theUry)。莎士比亚认为,“存在”(ToBe)虽然带给人类几乎不可忍受的“现有的痛苦”,比如,“时代的鞭挞讥嘲、高压者的残暴、傲慢者的凌辱、失去爱情的重创、法律的拖延、官僚的骄纵以及小人所加诸君子的欺凌”,但因为其都是确定的、是我们所能“知道”的,比起“不存在”(NotToBe)的“未知的痛苦”,人类宁可“忍受现有的痛苦,而不敢轻易尝试未知”。所以,莎士比亚总结道,是“意识”(ce)使得人类成为“懦夫”。(SeepleteofWorksofeare,HarpersPublishers,1994:1100。)显然,莎士比亚是在悲剧的人生观中展开对“存在或不存在”的追问,但由于透显出人类意识对于“不存在”领域的关注和思考,所以显示出极其敏锐和深刻的内涵。

[5]Jean-PaulSartre:BeingandNothingness,WashingtonSquarePress,NewYork,1977:28。

[6]Jean-PaulSartre:BeingandNothingness:651-652。

[7]﹙宋﹚张载:《语录》,《张载集》,第325页。

[8]《道德经·十六章》:“守静笃,致虚极。”所谓“虚极”就是“虚”的终极,与“无极”具有相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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