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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阿尔琴及其弟子的教育思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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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琴:灵魂的译员。

丕平:什么东西产生说话?

阿尔琴:舌头。

丕平:舌头是什么?

阿尔琴:抽打空气的鞭子。

丕平:空气是什么?

阿尔琴:生命的保护者。

同时,教师也会提出相应的问题,让学生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加以解答。如:

阿尔琴:有一样东西,既是存在的同时又是不存在的,它是什么东西?

丕平:是虚无。

阿尔琴:它怎么能够存在同时又不存在?

丕平:它名义上存在,但实际上不存在。

以上问答的内容无疑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和深层的知识积累;但作为方法本身来讲,问答法无疑充分发挥出了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从而引导他们日后逐步去思考,去探索那些能引起他们兴趣的神秘事物,形成对探究和知识的热爱。这无疑是这种方法的最为成功之处。基佐曾对这种方法做了非常公正的评价,他说:“这种对话,作为教育的一种手段,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幼稚的;作为智力运动的一种征兆和开端则是值得我予以重视的:这种对话证明,有了这种热切的好奇心,人的天真的思想就能把自己的目光引导到一切事物上;这种好奇心对于一切出乎意外的结合,对于一切非常巧妙的念头都十分感兴趣。”[88]

(四)教育制度建设

阿尔琴作为一位教育管理者,对于教育制度建设也做了一些相应的思考。其中有的思想对于后世的教育制度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尽管我们还无法考证他的教育制度建设思想与近现代西方教育制度建设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但在一个文化衰落时代提出富有规律性的教育制度思想无疑已经体现出了阿尔琴思想的历史地位。综观阿尔琴在教育制度建设上的论述与实践,主要包括三方面的思想,即班级授课制思想的萌芽、分级教育思想的萌芽和图书馆建设的认识等。

班级授课思想是17世纪夸美纽斯对教育学所做出的最具有历史意义的贡献之一。然而,阿尔琴所处时代早于夸美纽斯近千年,他所提出的班级授课思想无疑只能看成是一种萌芽。在阿尔琴的信件中,有两封信曾直接提到过有关班级授课的思想。796年,在他写给约克大主教恩鲍德二世(EanbaldⅡ)的一封信中,坚持主张“按读、写、算把学生分别分成不同的班级进行教学,并且每班任命一位专门的老师负责”[89]。同年,阿尔琴在写给查理曼的一封信中也表达了相同的思想。他在信中说道:“我以语法知识的果品滋养一个班级的学生,而以星辰的序列和等级展示于另一班级的学生眼前”[90]。为了更好地理解阿尔琴这里所提的“班级”思想,我们可以参照他在约克修道院学校时的一些具体实践来加以说明。布鲁克在《英语文化》(EnglishLiterature)一书中指出:“学校的系统化或者说不同学科的划分或专业化是约克修道院学校的典型特征所在。”[91]结合布鲁克的说明和阿尔琴本人的两封信我们可以看出:阿尔琴这里所指的“班级”更多的是建立在相应专业科目的学习标准之下的。他所说的“班级”似乎更接近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专业”教育。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阿尔琴的“班级”教育思想只能是一种萌芽,相对于夸美纽斯广义上的班级授课而非仅以专业为标准的班级思想而言,这种思想的不足与偏狭是显而易见的。但不容否认的是,阿尔琴对班级概念的提出以及对相应班级指定专职教师加以管理的做法,无疑预示着一种新型教学形式的孕育,这是他超越于其时代之处,也是他作为时代文化教育思想代言人的光耀之处,它的历史意义是尤为深远和巨大的。

阿尔琴的分级教育思想在前面所述的教育内容部分已有所体现。这种思想体现在教育制度上则主要反映于对成人教育机构和儿童教育机构的不同划分上。以往研究通常把阿尔琴在查理曼宫廷中的教育活动场所统称为宫廷学校,而实际上在广义的宫廷学校之内包含了两种层级不同的教育机构:一是专门为王室子弟开设的狭义的宫廷学校;二是为王室成员和查理曼等人开设的“帕拉丁纳学院”(ScholarPlatina)。前者的主要教育对象是青少年,教学方法以问答法为主,在教育内容上以基础性的知识传授为主要内容;而后者属于非正规、非系统的教育机构,其涉及内容不止局限于传授一些古典知识,同时还广泛涉猎其他诸如政策、时事等多方面的内容,在方法上以讨论和谈话法为主,即使是探讨一些知识性的问题,其深度也较“宫廷学校”要深得多。因此,这两种教育机构在层级上是不一样的,这实际上体现出阿尔琴对学校层级体系的初步的思考,虽然这种思考仍停留于简单的二元划分层面之上,但这种思想所包含的对教育体系的思考无疑是具有历史意义的。

图书馆对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在阿尔琴所处的文化衰落、典籍四散的历史条件下,意义更是重大。阿尔琴作为学者和教育管理者,充分认识到了图书馆建设的意义,并且身体力行努力扩充其所在图书馆的资料收藏,对当时查理曼帝国各修道院的图书收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也使大量典籍得以经过“文化的低谷”而仍能保存下来。阿尔琴对图书馆建设的重视来源于他早年在约克修道院学校养成的习惯。阿尔琴早年作为阿尔伯特的侍从数次访问欧洲大陆,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收集所需要的书籍;在阿尔琴任约克修道院学校校长后,仍不时利用外出机会不断收集新的材料以充实和丰富图书馆的藏书。经过阿尔伯特、阿尔琴等人的努力,约克修道院图书馆成为当时欧洲藏书较为丰富的地方。这在796年他写给查理曼的一封信中也得到了印证。他说:“但我部分地缺少以前在我自己的国家里靠着我老师的热忱和我自己的努力收集起来的那些充满着经院的博识的好书。”[92]这种早年养成的习惯逐渐演变成阿尔琴的自觉行为,他曾在查理曼的允准下派遣多名教士到约克修道院学校取回一些书稿,加以复制。在收集范围上,据说阿尔琴从罗马借来教皇格列高利一世的书信集;向他的朋友圣里基埃的修道院长安吉尔伯特借来朱尔丹的《哥特人史》以及他的学生特里夫斯大主教克鲍德写的一系列论文等,可以说其收集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在收集书籍的态度上,阿尔琴表现出一种非常谦卑的态度。阿尔琴为了向他的学生克鲍德借书,曾以这样的语气请求道:“我知道你是非常乐意伸出手来接受别人的书籍的,而当你拿出书来给别人时你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想缩回去——尽管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我还是请求你把它们借给我用一会儿。”[93]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书籍稀缺;另一方面则源于阿尔琴对书籍的热爱和对图书收集的重视。在阿尔琴的努力推动下,至796年,相当一部分的修道院和主教区已开始获得数量可观的书籍,阿尔琴所在的图尔修道院更是成为图书收藏中心。这无疑带动了整个社会对文献资料的重视,为进一步的文化创新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阿尔琴无疑为文化典籍的保存起到了非常重大的作用;同时他对教育辅助设施的重视也反映出他教育认识的全局观,这是他作为教育管理者使加洛林复兴主要成为教育复兴的原动力所在。

(五)阿尔琴有关著作中所包含的教育思想

阿尔琴的主要著作有《论语法》《论正字法》《论辩证法》(Oics)和《促进青年智力发展的一些问题》等。在这些著作中,较为集中地体现出了阿尔琴的有关教育思想。

《论语法》一书首先在编写体例上打破了传统的对字、词意义解释的模式,而是加入了对一些经典文献的解释等内容,在编写方法上主要以对话法为主,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思维。阿尔琴在书中设计了他和两个学生的对话,他作为教师负责使对话继续下去,并引导学生回答相关问题。这种编写体例自此以后成为后来学者所纷纷效法的对象,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内容上,《论语法》强调“七艺”的作用,认为“七艺”是达致知识完善的必经阶梯。因此,在该书中,阿尔琴逐一展开论述了“七艺”各学科的意蕴,并且借助多纳图斯、普里西安(Prisi)、伊西多尔和比德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作为语法教学材料加以解释,从而对七艺学科本身及其意义做了充分的论述。该书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阿尔琴关于世俗教育的认识,他认为,“世俗教育是神性智慧的奴婢或侍女”,“语法规则和哲学规律的把握是达到福音完美顶峰的台阶和基础”。[94]这表明阿尔琴是主张神性教育和宗教教育至上的,这也是与其教育目的观相一致的。

阿尔琴在《论正字法》中详细介绍了拉丁语字词的各种变化形式,他以比德同类题材的研究为范例,按照字母顺序将不同的字词排列成一个词汇表,其目的在于依据传统的语言规则对学生进行形式、字词词尾变化及用法等方面知识的传授,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能够自己理解和阅读古典拉丁文献。所以《论正字法》一书可以说是一部字典类的工具书籍。在本书中,阿尔琴还对当时拼写中的常见错误做了详细的订正。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b”和“v”的混淆,在书中阿尔琴不厌其烦地强调“acerbus”和“acervus”,“habena”和“havena”,“albus”和“alvus”,“bile”和“vile”等词语间的区别;同时他还警告人们注意原音“h”的用法,例如,他说,“ara”意思是altar,是“祭坛、供坛”之意,而“hara”则是pigsty,即“猪圈”的意思,用以表明原音“h”对词意义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这部著作除用作教材以外,还被用作语法形式方面小测验的主要材料。

其他著作,如《关于修辞与美德的对话》(DialogueooridtheVirtues),主要在查理曼与阿尔琴之间进行,其主要内容涉及查理曼日常政务方面的文件事务等的讨论,以使这些官方文书更符合语法规范。《论辩论法》主要是对以往一些经典作家如卡西奥多鲁斯、波伊提乌、西塞罗等人作品的汇编,以此作为教学的材料。同时该著作也探讨一些形而上的富于思辨的问题,如他对哲学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哲学是对自然的探究,是对人类事务和神性事务的学习,因此这对人类来讲是可能的。”另外在《促进青年智力发展的一些问题》中,阿尔琴列举了53个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涉及一些十分有趣的内容,如求从1加到100的和、渡河等方面的问题。在解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阿尔琴不时引入幽默诙谐的语言,从而使整个氛围变得较为宽松、活泼。

不容置疑,以现代思想创新的标准来加以衡量,阿尔琴的思想无疑缺乏原创性,缺乏在传统基础上的新的思想的创新。但如果把阿尔琴置于西欧7—8世纪的社会大背景中加以衡量,阿尔琴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对当时的西欧教俗文化和以后西方文化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他在一片文化荒漠中扮演了一个薪火传人的角色,才使西方文化不至于出现真正的“断裂”,从而延续了文化的传承,保证了西方文化得以一脉相传的内在文化精神逻辑的一致。他对图书馆建设的重视、对古典文献的收藏与保留做出了重大贡献,正是这些散落于不同修道院里的古代典籍,构成了后来文艺复兴的主要精神来源和物质支撑;他对教育的重视使一个较为完整的教会教育体系得以在查理曼帝国建立,培养出了一大批承担文化建设重任的文化传人。通过他们,整个西欧逐渐从文化的低谷中走出来,而迈向文化的复兴与鼎盛;通过他们,地域上也从单一的查理曼帝国向整个西欧大陆延伸,出现文化普及的新趋势。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作为教会学校的主要支柱,阿尔琴的主要贡献可以概括为:“查理曼请阿尔琴对高卢人进行教育……而威塞克斯的阿尔弗烈德则派人到高卢请学者到英格兰进行再教育。”这既是对阿尔琴在文化传播方面所做贡献的肯定,也是对阿尔琴在查理曼帝国文化成就的褒扬。对于阿尔琴的巨大的文化贡献,基佐曾有一个全面的评价。他认为阿尔琴“是修道士、副主祭、当代教会之光,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学者、一个杰出的文人。近代思想长期以来产生的这两种因素,即对异教文学的支离破碎的印象、古代习俗、教会和对它的赞美、爱好、歉意(我如此称呼它),与对基督教信仰的诚挚、对探测其奥秘和保卫其势力的热忱,终于在他的身上开始联合起来了”[95]。这就是阿尔琴的贡献所在。

三、拉宾纳斯的教育活动及思想

拉宾纳斯(HrabanusMaurus,776—856年),于776年出生于美因兹地区一个贵族家庭,自幼随母亲学习,后进入富尔达修道院接受正规教育。他学习期间表现优异,于802年在富尔达主教拉特加(AbbarofFulda)的举荐下入查理曼宫廷学校随阿尔琴继续深造,深得阿尔琴的喜爱,成为阿尔琴思想的最有影响的传人和弟子。拉宾纳斯跟随阿尔琴学习的时间不长,于803年他27岁时被任命为富尔达修道院学校校长,这所学校在他的领导之下成为当时德国最著名的修道院学校,他个人成就随之也达到顶峰,被誉为“日耳曼导师”(Preaniae)。他于822—836年任富尔达修道院主教,在此期间写成《论神职的教育》(EduoftheClergy,DeInstitution)一书,集中体现了其教育思想。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他将这些教育思想付诸实践,为教会教育保持阿尔琴及古典传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拉宾纳斯于856年2月4日去世,在他身后,他的学生将其思想继续发扬光大,形成了特定的富尔达传统。

(一)论宗教教育

拉宾纳斯的宗教教育思想是建立在他的知识观基础之上的。他认为在所有的智慧和知识中,神圣教义是最高形式的智慧和知识,是“所有智慧的基础、内容及完善(perfe)”。而这种最高形式的神圣教义则来源于一种不变的永恒的智慧,这种智慧是最高形式的,是圣灵先于其他生物而创生出的一种智慧形式。以此为前提,拉宾纳斯指出其他的智慧形式都必须到教会智慧即神圣教义中去寻找起源。在认识论上,拉宾纳斯反对客观的认识论,认为智慧、真理与善的认识都是一种本体认识。他说:“任何真理之所以被看成是真理主要在于真理本身的沉思;任何善的事物之所以被认为是善主要在于善本身的存在;一切智慧之所以被看成是智慧也主要在于智慧本身。”[96]由此出发,他认为哲学家的哲学著作中所包含的真理与智慧并不是真正的智慧与真理,因为它们并不是那些真理和智慧的本身表述,也不是原创的真理和智慧。他认为为了认识这些真理和智慧,就必须通过教育,通过教育把那些具有永恒性的真理或智慧传授给人们,只有这样才赋予了认识真理与智慧的可能性。拉宾纳斯的这种认识论思想不可避免带有极浓的神秘主义色彩,在这种神秘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他赋予了宗教教育以现实性和可能性。

拉宾纳斯从其知识观出发,认为人们阅读神圣教义的目的在于理解这些神圣教义写作者的本来思想和意义,以此为基础,在神圣教义的引导下进而去认识和理解神的意志。然而,现实存在的各种教义由于被翻译成不同语言,所以在传播过程中错误百出,人们所理解的教义往往是表面的,是十分模糊的,也是令人感到十分怀疑的;他们凭借的教义往往错误地理解了原来教义创作者的本原含义,这就为人们的信仰和救赎带来了困惑。基于这种现实因素,拉宾纳斯主张加强教士教育,以使人们能够正确地理解教义里的精神。由此他指出,“教会教育的目的在于使那些从事神职服务的神职人员更为合格”[97]。他要求教士全面掌握知识,获得全面的发展。在教士应掌握的知识上,拉宾纳斯认为教士应掌握如下知识:神圣教义、历史、言语表达、关于字词的神秘意义以及道德培养等方面。这些知识内容实际上是继承了阿尔琴所提倡的七艺学科,而“七艺”在其知识观中只是派生于神圣教义的一种二级知识而已,在这里“七艺”科目是达到对神圣教义正确掌握和理解的手段和途径,也是拉宾纳斯的主要教育内容。在《论神职的教育》一书中,他具体阐述了他对“七艺”学科的认识。

拉宾纳斯关于“七艺”的阐述围绕着对神圣教义的学习而展开。他按照七种学科对宗教教育的重要程度将“七艺”依次排列为:语法、修辞、辩证法、数学、几何、音乐和天文,并对每一科目进行了具体的定义和说明。

拉宾纳斯认为语法是文雅艺术(liberalarts)的基础和源泉,他把语法定义为:“语法是一门教我们解读诗人和历史学家的科学,是一门使我们正确读写的艺术。”[98]他指出,在神圣教义中和在其他世俗科学中一样,有着多种多样的语言表达形式,而这些表达形式的运用有可能会使人对教义产生出不同的理解。因而他要求人们学习相应的语法规范以便更好地理解神圣教义中所包含的本来意义。基于此,拉宾纳斯认为语法是每所基督修道院学校都应传授的教育内容,认为只有通过语法的学习,人们才能真正获得正确拼写和表达的艺术,才能真正去理解神圣教义。

关于修辞,拉宾纳斯认为这不仅是一种世俗智慧,同时也是一种宗教智慧。他针对世俗教师对修辞所做的定义,认为修辞是一门在日常生活情景中有效地运用世俗谈话的艺术,指出修辞同样也应是宗教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修辞对正确理解教义具有重大意义,“无论谁,只要完全掌握了修辞艺术,那么他就获得了代上帝立言的能力,他就能很好地完成其工作”。这实际上指出了教士掌握修辞艺术对布道的重要意义,同时他还认为“修辞可以判断事物的真假对错”,因此修辞应成为教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拉宾纳斯指出:“辩证法是关于理解的科学,通过它我们可以去考察、去定义、去解释,也可以从虚假中去辨别真理。因此辩证法是科学的科学。”他指出辩证法的作用在于“能教我们怎样去教别人,它传授教育本身……辩证法能教我们发现真理、识别虚假,它教会我们进行推理;它能表明争论中哪些是有效的论点而哪些则是无效的论点……通过这种科学,我们能够去考察万事万物,能肯定地判断不同事物的特性”等。由此看来,辩证法被拉宾纳斯认为是所有学科的第一推动力,是抽象的形而上的思辨学科。这门学科在教会教育中同样有特定的用途。为了使教士能准确辨别诡辩论者或异端的错误论点,并且对这些论点加以有力的反驳,这就需要教士去理解和掌握这门艺术,并且还应当不断地去反思辩证法的一些基本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士更好地维护教义的真理性和纯粹性。

拉宾纳斯对数学的重要性做了深刻的阐述。他认为数学是“一门数的科学”。数学是几何、音乐、天文等学科赖以产生的基础科学,缺失了这门学科,它们将无从产生或存在。对于神圣教义的理解,数学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他指出单一的数是互不相同并且是较为固定的,但不同数之间的组合则是无穷尽的。因此,他认为如果不掌握数学的话,那么教士对神圣教义中那些属于神秘意义的数或语言将无法透彻理解。因而在教士教育中,数学也应成为一门主要的学科加以重视。

在《论神职的教育》中,拉宾纳斯还提到了如何看待世俗哲学家所主张的“七艺”的问题。他认为:“对于那些世俗哲学家的自由文雅艺术,基督徒应学习他们的用途和益处;对于他们作品中所包括的真理,我们不应有所顾虑,而应把这些真理拿来为我所用,以我为主。”[99]这体现出拉宾纳斯思想中实事求是的务实态度,尽管他的思想以宗教为宗旨,但他对世俗知识并不排斥。正因如此,富尔达修道院成为当时的学术文化与教育中心,这与拉宾纳斯个人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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