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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作为价值目标的理想人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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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为价值目标的理想人格

孔子的经权学说要求在普遍的道德原则与具体的道德行为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而这种张力又是通过存在于特定境遇中的个体而达到的。这样,个体人格在孔子的价值体系中便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唯有造就完善的人格,主体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对价值原则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做出合理定位。从更广的视域看,孔子以仁道为价值体系的基础,仁道则内在地包含着以人为目的这一观念,后者不仅表现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之中,而且展开为对自我本身的要求:以人为目的,一开始便意味着应当使自我在人格上达到理想之境;孔子之强调“修己”“成己”,其深层旨趣亦在于此。不妨说,正是成人(人格的完善),构成了孔子的价值追求。也正是在人格境界上,内圣与外王的价值理想开始得到了具体的落实,而儒家的价值目标,亦由此得到了规定。

(一)仁道涵盖下的人格境界

在孔子那里,人格的设定,始终关联着仁学:作为孔子思想的核心,仁既体现了人道的原则,同时又为理想人格提供了多重内容。仁的基本要求是爱人,这一要求决定了理想人格必须具有一种仁爱的精神。作为理想的品格,爱人不仅表现为对他人的一般的尊重、关心,而且更在于同他人在情感上的相互沟通,亦即以真诚之情对待他人。《论语·阳货》中记载: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

恭、宽、敏、惠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理解及恩厚,信与诚通,主要是一种至诚(真诚)的情感。在这里,完美的人格(仁者)便表现为对他人的竭诚友爱。当然,与他人在情感上的相通,并不意味着不加区分地对人施以爱。仁者(理想人格)的特点在于既能爱人,亦能恶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71]恶即厌弃、憎恨,它同样表现为一种情感;正如爱(好人、爱人)主要从正面表现了理想人格的情感内涵一样,恶(对缺乏德性之人的厌恶)从负面表现了同一品格。

作为人格的体现,仁同时又包含着意志的规定。孔子说:“仁者必有勇。”[72]勇即可视为意志的品格。意志首先具有自主选择的功能:“我欲仁,斯仁至矣。”[73]欲表现为主体的一种意向。在此,是否以仁道来规范自己,即取决于主体意志的选择,一旦“我”选择了人道的原则(欲仁),那么,在具体的行为中便会体现出这一点。除了自主的选择外,意志还表现为一种一往无前的坚韧毅力。孔子说:

刚、毅、木、讷近仁。[74]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75]

为了实现仁道,即使献出生命,亦在所不辞。正是这种意志的坚毅性,构成了完美人格的又一品格。对理想人格的这种看法,与力命关系上注重主体力量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它为儒家刚健自强的传统提供了历史的起点。

当然,至诚的情感、坚定的意志并非隔绝于理性之外。在孔子那里,仁总是与知联系在一起:“未知,焉得仁?”[76]如果我们对其忠恕之道做一考察,便可以进一步看到这一点。忠与恕是孔子所提出的行仁之方(推行仁道之途径、方式),而二者的基本前提便是仁与知的统一: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忠),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同情和友爱;另一方面,由己而推及他人,同时又展开为一个理性推论的过程。在此,理想人格中的情感要素,显然受到了理性的制约。[77]同样,意志也不能游离于自觉的理性:“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78]如前所述,勇主要体现为意志的品格,义则建立在自觉的认识之上,表现为一种理性的规范。勇作为意志力量的表现形式,本来是一种美德,但如果缺乏理性的规范,则将蜕变为一种消极的因素(导向乱与盗)。正是基于这一看法,孔子一再要求“士志于道”,亦即以理性的原则范导主体的意志。

从如上的考察中可以看到,在仁道这一总的前提下,孔子对理想人格做了多方面的规定:它既具有仁爱的情感,又有坚定、自主的意志,而二者又与自觉的理性相融合,从而,完美的人格既涵盖于人道精神之下,又表现为知、情、意的统一。孔子的以上看法注意到了人格不能偏向一端,而应当在各个方面获得比较全面的发展,这种观念表现了原始儒学的浑厚性与深刻性。不过,在知、情、意诸要素中,孔子对知更为强调。他之以知为仁的必要条件(“未知,焉得仁?”)以及将情、意置于自觉理性的范导之下,等等,无不体现了这一点。作为人格的要素,知主要又被理解为一种伦理理性或实践理性,而有别于认识意义上的纯粹理性(理论理性)。可以说,在肯定知、情、意全面发展的同时,又特别突出伦理理性或实践理性,这构成了孔子人格理论的基本特点之一,它对尔后儒家的理想人格学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人格作为主体的内在品格,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主体的行为。一般而论,行为总是展开于具体的环境之中,行为所涉及的情况也往往千差万别。从一定意义上说,每一特定的行为都具有不可重复的特点,这一点,在境遇伦理学中已做了详细考察。如何使不同境遇中的行为保持内在的统一性(一贯性)?这便涉及行为者(主体)本身的品格。相对于行为的个别性、多变性而言,行为者(主体)的人格总是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和恒常性(绵延的统一性),这样,人格对行为便具有了一种统摄作用:它使主体在各种情景之下都能保持道德的操守,从而扬弃行为的偶然性,避免在道德与非道德之间的徘徊动**。作为儒家人格理论的奠基者,孔子显然已开始比较自觉地意识到主体人格的如上功能。从孔子的如下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点:“苟志于仁矣,无恶也。”[79]志于仁,即确立以仁道为内涵的人格,而一旦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在具体的行为中便可以避免不道德的趋向(无恶)。反之,如果缺乏这种稳定的人格,则往往很难一以贯之地保持行为的善:“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80]孔子的这些看法,实际上从不同的方面强调了人格对行为的统摄性。

人格对行为的制约,同时也就是人格通过行为而外化的过程,换言之,人格不仅表现为一种内在的结构,而且有其外在展现的一面。作为行为者的主体,总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占有一定的位置,这种位置也就是所谓的社会角色。孔子说: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81]

君臣父子,都是特定的社会角色。在孔子看来,理想的人格不仅应当具有仁的内在品格,而且要自觉地承担好某种社会角色,质言之,善的内在德性应当在外在的社会角色中得到具体体现。孔子很重视主体人格的外在表现,他的学生曾子对此做了发挥: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82]

动容貌,正颜色,出辞气,是主体在社会交往(承担社会角色)中的外部行为方式。而根据孔门的观点,这种方式又是人格高尚(远暴慢、近信、远鄙倍)的具体展现。

知、情、意统一的内在品格,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内在的我,而社会角色则可以看作外在的我(展现于具体社会关系中的我)。孔子将仁的内在品格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社会角色的承担过程联系起来,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把理想的人格理解为内在的我与外在的我之统一。这种看法与现代西方的存在主义似乎形成了一个对照。存在主义把自我提升到了本体的地位,而他们所理解的自我,主要便是内在的我。按照存在主义的看法,本真的、自为的我,总是具有内在的特点。尽管他们也注意到个体之间具有共在的一面,但对他们而言,这种共在更多地具有消极的意义:一旦内在的我外化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那就会失去本真状态,而成为一种沉沦的我。这样,在存在主义那里,内在的我与外在的我(展现于具体社会关系中的我)便处于一种紧张、对立甚至冲突的关系之中,而主体的人格则相应地被赋予孤独、焦虑、绝望等形式。相对于存在主义对个体、自我的理解,以内在的我与外在的我之统一为特征的儒家理想人格,无疑更多地表现了健全和现实的力量。

从更广的视野来看,人格的外化不仅仅与自觉承担某种社会角色相联系,它还有着更为深层的含义。后者具体表现为一种历史使命感。在孔子看来,主体能够在承担社会角色的同时,赋予这一过程以广义的历史内容。《论语》中记载:

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83]

这是孔子的人生理想,而其中又明显地蕴含着一种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感:老者安之,意味着承前代之业;少者怀之,则意味着奠后代之基。人格的外化与这种深沉的历史使命感相结合,便开始泛化为所谓“外王”的观念。

作为理想人格的外在规定,外王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在君主那里,它表现为巍巍之功业:“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84]在志士仁人那里,它表现为受命于危难之际,慨然承担安定社稷之重任:“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85]如此等等。外王的形式尽管多样,但却有其共同之点,即都以社会理想的实现为主体的使命,并自觉地致力于这种历史过程。这样,以外王为理想人格的规定,同时即意味着赋予它以广义的实践品格。

人格按其实质而言,不外是道德理想的体现。不过,与一般的道德理想不同,人格理想只有进一步化为人格典范,才能获得具体的形态。事实上,孔子对人格理想内涵的阐述,总是与人格典范的规定相联系。综观《论语》,孔子所提出的人格典范大致有两类,即圣人与君子。《述而》篇记载了孔子对二者的区分:“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从这一提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圣人与君子同为理想人格的具体形态(在孔子那里,二者的内涵在某些方面交错重合),但却分属两个序列。所谓圣人,按照孔子的理解,即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它构成了人格的最高境界。从逻辑上说,凡人皆可以成圣,但就现实性而言,圣人又是一种很难达到的境界。孔子本人即从来不敢以圣人自许:“若圣与仁,则吾岂敢?”[86]即使像尧舜这样的明君,孔子也不肯轻易以圣相称。《论语·雍也》篇中可以看到如下对话: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

尧舜尚且未能完全达到圣,一般人便更难企及了。这样,圣人实际上便具有了范导的意义:作为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人们不断地趋向于他,但又很难完全达到他。

孔子对圣人的如上设定,包含着一个值得注意的观点,即道德理想的追求本质上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人们要达到某一个终点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圣人作为一种范导的目标,为人提供了精神发展的方向,使人始终受到理想的鼓舞,从而能够避免世俗的沉沦,不断实现精神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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