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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结构功能分析到社区史研究0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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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比如张仲礼就认为:“在晚期几个朝代中,绅士的地位和条件都变得固定化了。政府掌握的科举和功名制度使绅士阶层的成员人数确定下来。这样,绅士集团也就更容易辨别和区分。”参见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李荣昌译,1页,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19]参见JosephW。EsheridMaeyBaekusRaed,eseLocalElitesandPatternsofDominayofiaPress,1990,pp。3-24。

[20]参见JosephW。EsheridMaeyBaekusRaed,eseLocalElitesandPatternsofDominayofiaPress,1990,pp。3-24。

[21]参见JosephW。EsheridMaeyBaekusRaed,eseLocalElitesandPatternsofDominayofiaPress,1990,pp。3-24。

[22]参见JosephW。EsheridMaeyBaekusRaed,eseLocalElitesandPatternsofDominayofiaPress,1990,pp。3-24。

[23]参见贺跃夫:《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变迁——兼与日本士族比较》,114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24]参见贺跃夫:《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变迁——兼与日本士族比较》,157页。

[25]参见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1~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26]参见杜文凯、马汝珩:《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的讨论》,见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编:《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集》(下),713~71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

[27]郭沫若:《关于中国古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见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教研室编:《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集》(下),340页。

[28]参见杨宽:《试论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度和村社组织》,见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教研室编:《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集》(下),362~366页。

[29]参见谷川道雄:《中国的中世》,见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111页。

[30]参见谷川道雄:《中国的中世》,见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131页。

[31]参见谷川道雄:《中国社会构造的特质与士大夫问题》,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181~182页。又参见足立启二:《历史发展的诸种类型与中国专制国家》,见武汉大学历史系编:《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

[32]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4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

[33]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4页。

[34]参见A。R。德赛:《现代化概念有重新评价的必要》,见西里尔·E·布莱克编:《比较现代化》,135~138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35]在另一篇文章中,曾任美国亚洲研究会主席的奈特·毕乃德在《现代化与近代初期的中国》中,曾以在日本箱根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中所定义的八项现代化指标为根据衡量近代中国的发展状况。参见奈特·毕乃德:《现代化与近代初期的中国》,见西里尔·E·布莱克编:《比较现代化》,212~232页。

[36]参见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4页。

[37]参见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8]参见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14~15页。

[39]参见D。P。约翰逊著:《社会学理论》,525~526页,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40]参见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13页。

[41]参见汪晖:《汪晖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42]参见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43]王斯福(StepharFeug):《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序》,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44]参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11页。

[45]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15页。

[46]参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84页。

[47]参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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