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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学堂与地方社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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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传统绅士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他们“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188]。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官与绅之间合作大于冲突,民对于绅认同居于首位,共同达到治理的目的。但在清末办学过程中,随着劝学绅董的出现,官方既赋予其权力,又对其保持警惕;民对其由认同转向不满。乡村治理的稳定局面开始被打破。

[1]萧公权:《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276~284页。

[2]萧公权具体论述了社学、义学的消失情况,并分析其原因是:官府为加强控制和维护安全而关闭社学、地方官的态度冷淡、乡村普遍贫困。参见《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296~298页。

[3]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21页。

[4]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总4730页。

[5]《八月初二日上谕》,《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1卷,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6]《中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初等小学堂章程》,《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3卷,191、204、219页。

[7]《八月初四日上谕》,《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1卷,32页。

[8]张之洞:《札委学务处总办等》,苑书义主编:《张之洞全集》卷146,4108页。

[9]袁世凯:《省城设立学校司片》,《袁世凯奏议》中,598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

[10]《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留任湖南巡抚俞廉三片》,《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5辑,50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5。

[11]徐文勇:《两广学务处沿革考略》,载《历史教学》2008年第18期;另据《东方杂志》《秦报》《南洋官报》等统计。

[12]《学务纲要》,《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3卷,114页。

[13]关于学部的建立,关晓红在《晚清学部研究》中有详细的论述,参见《晚清学部研究》,65~87页,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

[14]月鑫:《辛亥年劝学所学事一览序》,载《宝山共和杂志》1912年第5期,3页。宝山县的“厂”原为粥厂,产生于康熙九年(1670年),当时为赈灾在境内设了9个厂,每厂皆有厂董一二人和图董一二人助理事务。乾隆嘉庆道光年间发展成14厂,并逐步取代“乡”成为地域之称。参见高峻:《清末劝学所研究——以宝山县为中心》,30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

[15]蔡东洲等:《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研究》,410页,北京,中华书局,2012。

[16]《通饬改设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6年第1116册,本国新闻,11页。

[17]《通饬遍设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6年第1143册,各省新闻,9页。

[18]《清史稿》卷107,选举二,3144页。

[19]《直隶新设学校司章程》,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33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20]《督宪袁饬学务处条议各府直隶州特设劝学所章程札》,载《北洋官报》1905年第764册,文牍录要,2~3页。

[21]《直隶学务处呈续拟各属劝学所办法文并批》,载《北洋官报》1905年第894册,文牍录要,2页。

[22]《直隶学务处各属劝学所章程》,载《东方杂志》1906年第1期,18~21页。

[23]《禀请仿设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5年第880册,各省新闻,4页。

[24]《通省设立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6年第1019册,各省新闻,9页。

[25]《嘉秀分设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6年第1094册,各省新闻,10页。

[26]《学部政务处奏议请裁撤学政设直省提学使司折》、《学部奏陈各省学务官制折并清单》,《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2卷,175~181页。

[27]汪婉:《晚清直隶的查学和视学制度——兼与日本比较》,载《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4期。

[28]《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60页。

[29]《大兴设立劝学所》,载《北洋官报》1906年第1216册,畿辅近事,7页。

[30]《青田县劝学所成立》,载《北洋官报》1907年第1441册,新政纪闻,11页。

[31]《进贤劝学所之成立》,载《北洋官报》1907年第1528册,新政纪闻,12页。

[32]《清末安徽省劝学所》,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80页。

[33]《本署司札催各府厅州县迅即会绅务将应设劝学所照章兴办并选合格绅衿呈请派委限于本年上学期一律禀报察核由》,载《江西学务官报》1909年第1期,文牍,3~5页。

[34]各省劝学所数:直隶152,奉天42,吉林18,黑龙江17,山东106,山西89,陕西81,河南102,江宁32,江苏25,安徽53,浙江76,江西48,湖北68,湖南63,四川145,广东86,广西80,云南86,贵州65,福建46,甘肃75,新疆33。见《各省劝学所统计表》,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94~95页。

[35]《又札昭平县令整顿学堂速设劝学所筹助女学经费文》,载《政治官报》第132号,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十日,13页。

[36]《学部札各省提学使分定学区文》,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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