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咨议局联合会(第1页)
(五)咨议局联合会
咨议局联合会又称咨议局议员联合会,酝酿于去年咨议局成立之时。后来在京的请愿代表议决组织咨议局联合会,并将起草的章程及理由书一并分寄各省咨议局征询意见,得到同意,遂由代表团通知各省在京开会。
8月12日下午一点钟,联合会在北京前门内石桥别业召开第一次会议,后来会员到齐,共五十人,他们是:
直隶咨议局议长阎凤阁,副议长王振尧、谷芝瑞,议员张凤瑞、孙洪伊、高俊彤、王法勤,资政院议员于邦华、陈树楷。
江苏咨议局书记长孟森,资政院议员杨廷栋、雷奋、孟昭常、方还。
安徽咨议局议员高炳麟。
江西资政院议员汪龙光。
浙江咨议局副议长沈钧儒。
福建咨议局副议长刘崇佑,议员椿安,资政院议员康咏。
广东咨议局议员陈寿崇。
广西咨议局议员蒙经、朱景辉、古济勋,资政院议员吴赐龄。
贵州咨议局议员张光炜。
云南资政院议员张之霖。
四川咨议局议长蒲殿俊,资政院议员李文熙、郭策勋、张政、高凌霄。
湖南咨议局议员左学谦、曹作弼,资政院议员罗杰、席绶。
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副议长张国溶,议员陈登山。
陕西咨议局议员胡坪。
山西咨议局议长梁善济,资政院议员李素。
河南咨议局议员王佩箴、杨治清。
山东咨议局议员朱承恩、周树标,资政院议员蒋鸿斌。
奉天咨议局副议长孙百斛。
吉林咨议局议员福裕。
黑龙江咨议局议员战殿臣。
此次会议通过了章程、议事规则和临时办事处办事规则,投票选举汤化龙为主席,蒲殿俊为副主席,孙洪伊、杨廷栋、刘崇佑、雷奋、周树标、王法勤、吴赐龄、汪龙光、孟森为审查员,孟森又被推为审查长。
联合会章程的基本精神是:联合会以各省咨议局派遣之议员组织而成,也可派遣由本局选出的资政院议员。未经派遣的资政院议员,可请其为会员。未经派遣的咨议局议员如愿与会,可作参议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每年农历六月在北京开会一次。联合会以开会之日为成立,闭会之日为终止。议事范围包括:各省咨议局共同的利害问题,向资政院的提案,该会章程及其他规则。议案一经议决,各省咨议局应取一致行动。开会时由与会议员互选正副主席各一人,主持会议;议决方法少数服从多数。公推一省或二省咨议局主持会议应办事件,通信主任负责通告招集,汇齐议案,公布事件;庶务主任负责其他开会应办之事,开会时组织临时办事处。各省咨议局应预备议案,派人参加会议。经费由各省分任。[31]
咨议局联合会“以开会之日为成立,闭会之日为终止”,没有常设的机关,平时只有通信主任负责联系;会员均由咨议局临时派遣,人数很少,且不固定,既无入会手续,也无发展会员、扩大组织的任务,只是一个各省咨议局协商联络的机关。虽则如此,联合会所起的作用却不容忽视。首先,它研究的是各省咨议局共同的利害问题,全国性的政治问题,这是任何一个咨议局无法单独办到的。研究之后,各省咨议局或与督抚对抗,或上书资政院同政府力争,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民主政治运动的发展。其次,起到了协调各省咨议局动作的作用。其议决的议案对各省咨议局均有约束力,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各局的行动都是步调一致的,这对于开展斗争无疑具有重大意义。最后,通过联合会,各省议员得以密切接触,讨论问题从大局出发,容易破除省自为界的地方主义陋见,提高全局观念,从而为成立全国性的政党奠定基础,事实上,联合会的成立也包含着这一意图。
8月1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请速开国会议案,全体通过。
22日,讨论代表团提出的国会不开,民选资政院议员不得承认新租税,各咨议局同时解散的问题。
张国溶说道:“此事后一层恐办不到,无须作为议案,前一层可通告各民选(资政院)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