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显性的混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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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徽仔细辨别诗句的用词、意象以及修辞之后,发现:
雷氏在诗歌创作中还经常运用中国诗歌的意象典故。如《短诗全集》(Colles,1966)中的一首诗《又一春》(“An”),描写诗人在深山中欣赏宁静与温馨的自然之美,其中就多处化用杜甫、王维和白居易的诗句作为“互涉文本”(ihewhitemooheheartoftheriver”是来自白居易的“唯见江心秋月白”(《琵琶行》),“Theairisdruggedwithazaleablossoms”是取自杜甫的“地清栖暗芳”(《大云寺赞公房》),“Deepiapineefalls”是取自杜甫“故园松桂发”(《月圆》),“Ourcampfirediesoutiymountain”是取自王维“夜静春山空”(《鸟鸣涧》)等。[42]
仔细对比王红公的作品和汉诗,确能发现不少共享元素或者措辞。笔者甚至愿意大胆假设,前半部分意境和文笔与白居易《宿蓝桥对月》有一定重叠之处。
明月本无心,行人自回首
新秋松影下,半夜钟声后
另外,用月、水、星、山等自然物件来布景乃汉诗惯用套路。最后一句仿佛是汉语常见表达“流年似水”。“Momentslastforever”在英文中常见,北冕座(Northern)掌故来自希腊传说。谙熟英文诗歌传统的读者一看到“Oheart,heart”!不难联想到惠特曼:
ButOheart!heart!heart!
Othebleedingdropsofred,
&hedeckmylies,
Fallenddead。
一首短诗混杂各种古今中外风格和曲调。名为《又一春》,不写草长莺飞、春光明媚的春日,让全部诗情发生于黎明未至的春夜。夜晚静谧沉着,几许春天到来的欣喜,背后却隐藏怅惘无奈,流年逝水不可留,有别于发端于乔叟的万物自我更新,朝圣者向心中目标进发的英文春歌(reverdie)传统,和汉诗春歌也有相当距离,很有几分“夜静春山空”的禅意和春怨诗的物哀[43]。诗篇中地上水(有流水有静水)和天空物(有明月有明星)占相当比例,相互映照,彼此怜惜,做永恒和宏大的布景板。天地间生出篝火、松果、杜鹃花。篝火熄灭,松果坠落,杜鹃花让空气沉睡过去,极写物体虽际遇有异,外相万千,皆坏空无常,“如梦幻泡影”。同时高声呼喊自己的“心”,庄严肃穆同时又流动变迁的自然让“我们”陶醉心悸,情绪仿佛前文讨论洛威尔《在夜晚》的浪漫主义。
汉诗月光下,读者还能看到老朋友庞德。诗人晚年,《诗章》以及生命接近尾声之际,环顾四周,一个个好友同辈相继离世,如伦敦意象派时期曾一同发动现代主义诗歌革命的艾略特、威廉斯、H。D。等人都先走一步。当年意气风发,视英国诗歌为“粪土”[44]。如今历经沧桑,被追捧过、被贬损过、被审判过、被关押过。一切都已成往事,只剩下一百多章的深奥漫长、鲜有知音的《诗章》让自己时常想起来时路上的种种情景。相比半个世纪前翻译《神州集》,此时庞德在心境上反而更加接近汉诗,时常回望初识汉诗当年的“那时明月”。对《神州集》中无可奈何的生离和无法抗拒的死别增加切身感触。个体随大时代潮流身不由己地上下沉浮,遍历荣辱,是古中国的将士、墨客、怨妇、隐者,难道不也是庞德本人吗?晚期诗章的意象更为混杂和纷乱,诗人没有像晚年斯蒂文斯一样,用绝对抽象追求最高虚构或者纯粹存在,反而时不时流露出类似于中国古代诗人对于“明月+故人故乡故物”的倚重。
Yellowirisinthatriverbed
yüeh4
ming
mo
hsien
p’eng
庞德有意不写出汉字,留下同音字或者读音相近的汉字组成不同意义以及意境的可能。幸亏自己的孙子问过他这几个汉字究竟表示什么,也幸亏有学者不辞辛苦的考证[45],后人今天才能确知庞德写下:月明没先朋。
还记得《神州集》中常常出现的阻断通信和感情,以及冲毁文明与记忆的“河”的母题吗?还记得《玉阶怨》中对月伤怀的时刻吗?当然,有学者认为“Yellowiris”是他从费氏遗稿整理出来的第一本作品,即日本能剧中的一个典故[46]。也有学者认为“Yellowirisinthatriverbed”是对纳西东巴文“泉”的表意文字法解读[47]。如此说来,在诗章快要结束之时,混杂深度和广度更上层楼,远超先前。“月明”一句无论在意境上,遣词上甚至书写格式上都高度类似于汉诗,或者说,已经“成为”汉诗。庞德自1914年因翻译《神州集》的因缘第一次正式“看见”汉诗和汉字,历经劫波之后在洁白明月之下感慨先朋离去,沉吟自己剩下时光。没有必要继续躲藏在中国诗人背后用腹语发声。诗人召唤自己的中国前世写下这些诗句,同时展望来生去处和命运。
因此,这些作品并非单纯互文(iual)。来自不同传统的文本杂合使得文本背后的表意链纠缠在一起,既相互指涉也相互排斥。和“现成品”一样,象征秩序被强制叠加之后文本出现波动。这一刻,诗人同时存在于东西方诗学两块平台之上,甚至还穿越了平台中的相对封闭的区域,如纳西文化。诗人从多处截取资料,或者说消费文本,合奏敲击发出喧嚣。彰显后现代异体受精的中间文本的标志,即消费者的超文本性(hypertextuality):难以厘清来源与出处,总是介于“乃是”和“相似”之间;因为在国别传统上无法界划疆域(文本混杂出自汉诗、日本诗、英文诗或者其他偏僻来源如东巴),时间序列上无法界划认知截至点(文本混杂授予表意链无尽可能,如追随“Yellowiris”一句将把人带回古代日本,或者古代中国,或者根本没有现在和古代之分,一直处于古代的东巴文化)。两者都暗示着诱人或者恼人的未发现和未穷尽,文本阅读始终处于开放的进行时状态,召唤与文学创作同样强大的诠释动机,同样难以捉摸的前行方向,对阅读对象进行破除和重构。符合伊瑟尔(WolfgangIser)“统一式阅读”(unifyingreading)观察,汉诗混杂性激发并推动后现代阅读,让读者永远在过剩和缺乏的两极来回穿梭,或者说,“多多少少地在幻觉的建构和破除之间来回摇摆”。[48]
其实,笔者认为,来回摇摆的不只是读者,王红公等诗人也将自身创作归纳入循环。分两种,或发生在不同时代诗人之间,或出现在同一诗人作品中。钟玲通过观察何丝费尔以杜甫诗英译为基础创作英文诗歌的事例,相信以英译方式闯入美国诗坛的汉诗,对前者的影响已经走到“小循环”阶段[49],即“由创作到创作的小循环:由杜甫的中文创作文本,到王红公的英文译作文本,终点站是何丝费尔的英文创作文本。这是实实在在的文化影响,而中转站译作文本与终点站的英文创作文本,都有想象的、憧憬的成分”。如此说来,在同一位诗人身上表现出的流转变迁何妨视作“微循环”,成、住、坏、空,环节清晰齐全,诗人同时也是读者,同时扮演“构建虚幻和观察虚幻双重角色”[50]。如王红公、庞德、史耐德等有心有力观察汉诗者,破拆汉诗,采撷枝叶,截取片段为“坏”,超文本中汉诗余响犹在,意蕴尚存,然眉目不可辨,文辞不可追为“空”。恰在“空”产生的那一刻,思想平台上先前被忽略和压制的各种可能,终于可以借助混杂陈述自己,获得新的想象能力。因此,中间文本不仅释放了诗人,也释放了诗学。“空”并非最后产物。处于不稳定状态,“空”作为构建材料可参与下一循环。也正因为“空”和汉诗原文缺乏直接关联,辨析颇有难度甚至只能捕风捉影,挑逗读者寻找永不在场,永远无法确知的原型。同时,穿过“空”的门廊,诗人和读者能够最准确而直接地到达“真”,真实和真切。诗人的月下世界,如白月、空山、寒星、星光照耀下的水面,事物和意象十分真切强烈且真实具体,拒绝用修饰性形容词,主观情绪如月光一般洒遍四方,同时又如月光一般稀薄缥缈。休姆在20世纪初发出的横扫矫揉造作诗风的现代主义呐喊声似乎在汉诗月光世界中得以实现。学者不愿多谈,或者说无力多谈过于混杂的庞德,却对王红公突出的“清晰,生动和强烈”风格赞誉有加。诗行中干练坚硬的“自然的超自然”,扫清了“社会中掩盖真实的咆哮,做作和诡辩”,对后世诗人影响深远[51]。
作为利用子虚乌有的材料和强烈想象力创作诗歌的熟手,王红公对美国诗坛颇有影响力的《百首汉诗英译》(OneHuheese)有相当一部分为杜甫诗歌,据诗人自述,所选杜诗来自“哈佛燕京书社杜诗引得”(HarvardYencetoTuFu)。然而,因在措辞、字句以及作品包含的隐性情绪方面都有较大发挥,作品自问世以来便引发汉学家对诗作来历的质询。评论家约翰·毕晓普(JohnBishop)认为,若考虑翻译的有效性和“自足”英文诗歌的可读性,作品让人叹服,避免了“呆板僵硬的浮夸空洞,似是而非的无效推论,疲软无力的异国情调以及让人生厌的陈词滥调等汉诗英译过于常见的特点”[52]。但物极必反,文字可读性过强,透明度过高,让读者有理由担心是否译者有意添加或者割舍了原诗的若干成分。和受费诺罗萨遗孀所托的庞德不同,王红公显然知晓庞德做《神州集》之后饱受汉学家和中国学者质疑与诟病一事,站在翻译活动的入口,宣称作品乃是自我表达。于是美国诗坛出现了以下奇观:
Ihavelythosepoemsealissimpleahaminimumofallusiontopastliteratureorporarypolitiotherwords,poemsthatspeakmeofsituationsinlifelikemyowofmytranslationas,finally,expressionsofmyself。
只选那些感染力简单而直接的诗,最大限度地不涉及过去文学或者当前政治,也就是和我自己生活境况有关联的诗。我把我的翻译看成是,说到底,自我表达而已?[53]
试想,若非现代性“混杂”应允,一位成名诗人,无论其表达欲望有多强烈,和原文隔阂有多深,谁能有胆量公开承认一本译诗集其实不过是“自我表达”?这当然是诗人翻译理想最尽然、最彻底的表现形式,或者是作者对于亲密接触汉诗然后成为自我的策略的无忌陈述。这个荒诞时刻恰好和福柯笔下西方博物学家看到古中国物种划分的捧腹和不屑是一致的。它不仅暴露出美国诗歌思想平台上的裂缝,即异国文学进入的新可能,新摆放和观察秩序以及各种异国文学和本国文学间相互作用的新范式,还凸显杂合既是现代性的显著表征,同时为现代性的生成和持续输送营养,提供保障。王红公曾将译者比作“全力以赴的辩护律师”(alloutadvocate),将读者比作陪审团,描绘翻译工作和阅读活动之间的关系。按照这个比喻,译者工作本质便是向陪审团陈情恳求(pleading)。前者试图让后者相信自己所讲故事真实有效。如果两者能够对故事达到一致认同,故事具有感染同化力(assimilability),翻译便取得成功[54]。
译作既然朝向美国现代读者的自我表达,原文呢?王红公本不具备直接阅读汉诗的能力,毕晓普考察,所依赖英译作品有威廉·黄(WilliamHung)、艾思柯和赞克(vonZach)三位译者以及哈佛燕京书社杜诗引得[55]。按钟玲说法,应该算是半循环。联系到王红公和她后来翻译的李清照诗作,并揣度汉诗之心,原创性地写出了不少成名作品。可见循环能在同一诗人身上实现。和其他循环嵌套交织在一起,编成一张超文本网络。汉诗等异国元素的独到之处,便在于它们是这张文本网络上的空节点(成住坏空的空)或者外部网连接点。对内,节点划分出“沉默的边缘,一种用沉默来定义形式和内容的省略”[56],既是被抓住的内容,也记录着抓住内容的过程。对外,节点让网络永远处于开放状态并能和其他网络发生关系。这些网络的总和就是世界文学。庞德曾把世界文学想象成为一个实体,并配以只有世界化学,没有美国化学的说明。将世界文学看作网络,则揭示了为何美国诗人要绕道,通过汉诗等外部网络建设自己的国别文学。若不在网络上加入新的空节点,则永远无法和英国诗歌断网。同时,通过生产空节点,产生入侵外部网络,扩展自身的强大推力。
然而仔细观察王红公的“律师”比喻和后来的翻译活动,不难发现“律师”不仅仅满足于充当故事编写者或者编造者,“律师”更愿意主动参与到故事进程中去,挪用并劫持故事原主。就王红公个人而言,他想要“将他人认作自己,将自我发声转移到他人发声中去”[60]。躲藏在中国古代诗人背后,腹语发声的洛威尔在下一代诗人中找到传承。或者说,王红公和洛威尔都认识到“看见之后成为”有多么重要与必要。当时诗人几乎不可能接触到拉康的镜像理论。只是将他人看作自己,无法让人不联想到拉康对于身份产生认同的学说。和前辈庞德说自己不是汉学家一样,王红公聪明地避免与汉学家起直接冲突,一再声称《百首汉诗英译》是自我表达,“并非东方学学术作品,只是一些诗作而已”。[61]然而,主动和东方学家拉开距离,难道没有同时暗示,治学严谨又考据细致的东方学家反而才是真正掌握事件、最有资格作为“律师”陈述实情的人?那么王红公这位律师又是谁,充当何种角色呢?可见,这位律师真正的辩护动机既然是完成律师到顾客的身份转化,身份转化的动机就是自身辨认出的缺乏。有意躲闪汉学家和他们的学问,这种缺乏与原文二重扭曲:第一重是诗人吃不透原文,因此只好自我表达;第二重是诗人通过表达,将自我注入原文,提供补充了许多原文并不明显,关联薄弱的表意链。就在这一刻,转移迁徙的不再是汉诗,而是美国诗人本身。成为美国诗人化身的杜甫或者李清照,在王红公笔下都呈现出相当程度的“缺乏”,“求不得”以及“旧瓶新酒”或者“新瓶旧酒”的混杂。按拉康理论,缺乏产生欲望。不用太了解王红公,读者脑海里应该能马上浮现诗人众多情色作品。对于“缺乏”造成的混杂,情色不仅是最好发泄,也提供上佳保障,让其得以延续。王红公和他的前辈洛威尔一样,许多作品带有强烈情色感,应该和看见汉诗然后“成为”有显著关系[62]。上文引用洛威尔作品《一封信》,有学者辨析出其中的长短句好似莎孚风格韵律。诗人眼中的莎孚是色情和女同性恋的欲望对象和想象符号[63]。凯莎的诗集《阴》(Yin)有躺在同一张**的李白和杜甫,有为同性恋精神偶像莎孚创作的诗歌,有日渐憔悴的爱神[64],有想写一首情诗却满心的沉重[65]。
LotusPillow
Thedisorderofmy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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