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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 涉外商品贸易要按合同办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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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的米粒是指非属中国圆粒粳米。

四、单价

理舱(FOBS)每吨(1000公斤)558美元(其中包括每吨4。30美元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抽验化验和航寄样品的费用。

五、总金额

55,800,000美元(伍仟伍佰捌拾万美元整)

六、装运期:

自199×年4月1日至199×年5月15日装100,000吨。

七、装运港和目的港:

自中国主要港口中一安全港的安全泊位,包括大连、天津、秦皇岛、营口、连云港、上海、张家港、镇江、南通、南京、芜湖和丹东港至日本港口,卖方可使用安全港的安全泊位,如果在南京和芜湖港装运数量超过5000吨以买方确认为准。

八、包装

单层新麻袋装,每袋净重约50公斤,双层线机器封口。

九、保险

由买方办理。

十、唛头

以买方唛头为准,买卖双方对商品规格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往麻袋上刷唛头,唛头及鉴定号码用墨水刷制。卖方接受在每个麻袋上贴标签指明大米产地和大米厂家的鉴定号码。

十一、装运条件

1.允许分批装运。

2.买方提供船舶以运输合同项下的粳米。

3.装运期前10天买方通知卖方租定船舶的船名、船旗、船长国籍和预计到达装运港的时间。

4.按港口习惯快速装货,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如果船东要求空舱费,是由于实际装运数量少于上述合同规定的数量是卖方原因造成,该空舱费由卖方支付,卖方与买方之间进行处理。

5.外代的手续费用由船东负责。垫舱物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买方在装运期限内未能提供船舶,那么买方将支付运输费用每推迟一星期按合同数量(不是部分按比例)每公吨1美元计算。

十二、熏蒸

不熏蒸。如果买方或其代理人认为装运港熏蒸有必要,那么指标熏蒸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十三、付款

在装船开始前20天,买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货物全部金额美元付款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电汇偿付的即期信用证。交货数量和金额可有5%伸缩,每批货物装运后凭第一次提示的符合下列规定的货运单据到中国银行议付。该信用证在提单日后第15天在中国到期。

1.全套卖方商业发票(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2.2/3可转让的清洁粳米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3.中国商检局经对粳米品质、数量、重量、麻袋检验所出具的重量、品质和包装证书。

4.由中国动植物检疫所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5.中国商检局的证书副本证明抽取寄送买方在中国指定人的船样代表。每批装运的全部货物与证书上吨数是一致的。

6.中国商检局和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明。

7.中国商检局出具证书,证明装船的大米是新碾磨的,装运时未染虫害和抗菌素,桔青霉素和岛青霉素。

8.中国商检局出具证书证明,装运港仓库收到的粳米同装船前在碾米厂和/或内陆仓库收集样品来自同一批货。卖方提供中国商检局签发的从碾米厂/仓库抽样证书的副本。

9.中国商检局签发的农药残留量证书证明由中国商检局在装运前的抽样符合日本食品卫生法和日本食品代理关于农药分析及标准限量53个项目的清单所规定的农药残留量的标准。

10.托运人证书,包括商业发票和提单及其他单据各一份副本等。

十四、监装

买方或其代理人可参与大米的监装。

十五、品质和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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