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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四章 我去(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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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女名叫阿依莎,父为西域商人,母为中原儒生之女,自幼通晓波斯文与汉文,尤擅天文历算。她在策论中写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今我女子欲求学上进,正如星辰欲升中天,岂因性别方位而止步?愿以一身所学,助国观象授时,修历惠民。”

文章气魄宏大,引经据典,连主考官们亦为之动容。最终她名列北场第三,成为明代第一位少数民族女性科举优等生。

此事轰动全国,《京华日报》刊发长文《巾帼凌云志》,赞曰:“昔日班昭著《女诫》,劝女子守礼;今有阿依莎作策论,求天下大同。时代之变,正在于此。”

与此同时,明德书院也在不断壮大。第十届学子毕业之际,竟有十一人同时中举,创下江南科举史上罕见纪录。更令人惊叹的是,其中三人联名上书,请求朝廷允许“工商子弟”参加乡试??此前律法规定,商人之家不得应考,以防“逐利忘义”。

奏疏呈上,朝野哗然。支持者称此举将打破阶层固化,让更多寒门英才得以施展抱负;反对者则骂其“败坏纲常,动摇国本”。

关键时刻,朱敬修再次挺身而出,在朝会上直言:“我朝以科举取士,本为‘选贤与能’。然百年来,科举渐成世家垄断之具,寒门难进,商贾绝途。若连一个读书人的梦想都要用出身来衡量,那我们读的圣贤书,岂非成了枷锁?”

他取出一份名单,念出一个个名字:“这是近十年因‘贱籍’被拒于考场之外的学子名录,共计三百六十七人。他们之中,有的精通水利,曾设计改良运河闸门;有的熟谙农政,写出《南方稻作十法》;有的研习火器,造出可连发五矢的‘迅雷弩’。这些人不是贼盗,不是乱民,而是国家真正需要的人才!”

满殿寂静。最终,皇帝下旨:“自万历八年始,废除‘工商不得应试’之禁令,凡品行端正、通晓经史者,无论出身,皆可报考。”

诏书下达当日,南京秦淮河边,一群年轻书生燃起灯笼,齐声高唱新编民谣:“解元郎,状元公,留下大道通九重。莫道寒门无出路,笔墨纸砚皆英雄!”

岁月流转,又过十年。

万历十六年秋,西北大旱,赤地千里,流民百万南下就食。朝廷紧急调拨粮米,然漕运堵塞,陆路艰险,灾情日益恶化。

此时,一位年轻的官员主动请缨,率队赴陕甘赈灾。此人姓苏名承业,乃太平镇人,明德书院第八届学生,朱茵亲自为其启蒙。他到任之后,不做虚文,不摆官架,亲赴各县勘察灾情,发现地方官多有瞒报饥荒、私吞救济之弊。

他当即下令开仓放粮,并创“活账法”:每一户领粮者皆登记造册,按口授食,每日公示发放明细,由乡老监督,杜绝冒领克扣。更有创举??组织灾民以工代赈,修建水渠道路,既解一时之困,又利长远民生。

短短三月,饿殍渐止,民心安定。百姓感其恩德,称之为“小朱公”。

有人问他:“你为何如此拼命?”

苏承业望着远处山峦,轻声道:“十年前,我是个快饿死的孤儿。是朱公创办的书院收留了我,给我饭吃,给我书读。他说过一句话,我一直记得??‘做官不是荣耀,而是还债。你还的是天下百姓曾经给你的那一口饭、那一盏灯。’”

这话后来传到了宫里。时任首辅张居正阅罢,喟然长叹:“朱公虽逝,其教已深植人心。此人不死,精神永存。”

这一年冬天,朝廷决定重修《大明会典》,增设“民政卷”,系统收录各地惠民政策、救灾经验、教育制度。主编之人,正是朱敬修。他在序言中写道:

>“吾父一生,未曾拥兵自重,未曾结党营私,亦未曾谋求爵禄传世。他所争者,非权位,而是道义;所守者,非门户,而是民心。他像一盏油灯,在最黑暗的夜里燃烧自己,只为照亮脚下的路。而今灯火已成燎原之势,我不敢称继承遗志,唯愿做那添油之人,使此光不灭,照彻千秋。”

书成之日,正值元宵。京城再度举办灯会,宫中特设“先贤灯阵”,以琉璃制成历代名臣形象,置于太液池畔。当轮到点亮“朱茵”之灯时,太后亲执金烛,缓缓点燃。

刹那间,万灯齐明,辉映夜空。

而在遥远的七郎滩,桃林深处,一座小小的祠堂静静伫立。堂中无塑像,仅挂一幅画像:那人身穿素袍,手持书卷,眉宇间透着坚毅与温柔。每逢初一十五,总有孩童前来扫地焚香,老人讲述他的故事。

有个六岁女童仰头问母亲:“娘,朱公真的能听见我们的声音吗?”

母亲蹲下身,指着天上星光,柔声道:“你看,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好人变成的。他们没走远,一直在看着我们,听着我们,等着我们长大后,也成为那样的光。”

春风拂过,桃瓣飘落如雨。

远处学堂里,传来琅琅书声: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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