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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学习法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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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遇到事情,我往往表现得比平时要冷静,这点,像足了父亲。

可是毕竟那时的我,还是一个连天水市都没去过的高中学生,既没见识也没胆识,什么也不知道,尤其不知道弟弟被逮捕一事的背后有怎样的交易。

可是,我还是不怕,至少我不怕一个人平生第一次走进看守所。可是,我到底还是害怕的。犹记看守所的高墙大院,戒备森严。

还没进去,已经被震慑得抬不起头来。又抬头看见几个人手持枪械、全副武装,在墙头来回走动,想到自己的弟弟被关在此,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稳定了情绪后,我进去告诉看守所接待的人员,说我要看人,他们问看谁,我说了我弟弟的大概情况,他们告诉我不能看,但东西他们可以帮忙带给我弟弟——东西当然不会带给我弟弟。

过了几天,从一个朋友处询问得知,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能被逮捕,而我弟弟当时才13岁多。我打电话将这事告诉我父亲,父亲说他知道这事,因为当时派出所向他出示的逮捕证上面把我弟弟的年龄写成17岁!父亲说他先前将此事给派出所的人说了,可派出所的人蛮横无理,告知父亲说他们想写多少就多少;父亲又向村委会人员说了此事,可又有谁理会?

那年,每个家庭尚无单独的户口本,村里所有人的户口都由村委会统一管理。那年,我弟弟虽无身份证,但户口簿上年龄写得清清楚楚。那年,小镇比现在更是熟人社会,派出所所长就我弟弟一事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事路人皆知,就连他自己也肆无忌惮地多次在公开场合承认,且与行贿人沆瀣一气、明目张胆地来往,毫无任何顾忌。

所谓法制,在有的时空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不止形同虚设,更是为虎作伥,成为某些人中饱私囊、残害百姓的工具;成为某些人滥用职权、实施阴谋与诡计的漂亮外衣。

后来,我家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交了保证金后,暂时解除了对我弟弟的羁押。再后来,我家人托付一位远方亲戚的亲戚——在市检察院工作——他向县检察院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告知如果坚持提起诉讼可能对执法机关造成不利后果后,县检察院才让公安局将案件撤回。

我弟弟出来,事情虽暂时告一段落,但我家已经千疮百孔,父亲辛辛苦苦多年的积蓄也花费殆尽(那时,连一些亲朋都向父亲就此事勒索钱财、乘机敲诈,更别说那些大权在握、损公利私的不良机关人员),妈妈的身体更是垮了,父亲近乎失语,变得沉默寡言,一个有着五个子女、一大家子人、充满生机活力的美满家庭,就这样一如日暮西山的光阴渐渐暗了下去,看不到黎明的曙光。

终于要高考了,终于可以让家人高兴一下了,也终于有了给家人报仇的机会,所以,我由衷地高兴。

那时我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

我恨,并非因为我弟弟被逮捕,并非因受害者在医院每天撇开腿苛求我妈妈跪着给她擦洗下体,也并非因受害者家人呵斥我父亲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给他们磕头,更并非因那期间目睹到的人世炎凉和人心险恶,而是因为那些不良执法人员无视天理、藐视法律、蔑视事实,竟可以随便更改一个人的年龄,信手就将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玩弄于股掌,将一个快乐家庭肆意**和掠夺,将一件民事纠纷挥手转为刑事案件,肆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益!

由民事转刑事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细节,将人性的丑恶彰显无遗,让我开始憎恨起了这个世界。

怎能不恨!

父亲常教导我说:“老天自有公道。”

可那时我就是看不出老天的公道在哪里,尤其我看不到对我们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公道在哪里。所以,几乎整个本科期间,我都想着毕业要回家报仇。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老天的确有公道,天眼是可以洞开的:勾结过派出所所长翻云覆雨的人意外去世;他们家里的人老老少少接连死于非命;那个派出所所长倒是活着,但对于一个仕途之人,如今的处境跟死了也差不多(他贪污受贿、私挖古墓、倒卖文物等接连事发)。

至此,我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和头顶三尺有神灵的话,老天的公道也从未离我们远去。

抑或是自己已经看到了结果,所以,不自觉地心里已经没有了“报仇”的种子。所以,本科毕业后,我并没有回家报考公检法的公务员,而是选择继续读研深造。研究生毕业后,因为对生活和人性本身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因为京城有了我的爱情,所以,我选择了留京。

人生就是这样,一路兜兜转转,当尘埃落定了,却是未曾料到的另一番境地,像梦幻,又那么真实。如今想起曾经来北京的心理路程,是伴随一声叹息后的一笑而过,那些放下的和放不下的,似乎都已烟消云散了。

记得今年回家,我问父亲:“大大,你想不想将十几年前的那件事雪耻?”

我父亲哈哈一笑,说:“你这娃娃不要胡来了。你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我故作不悦质问父亲:“那你以前说让我把咱们家的那件事好好弄一弄呢?”

这时,父亲急了:“娃,别以为你学了几天法律就能了,你要知道,法律难以解决的事多了去了。额问你,如果你想弄,你打算怎么弄?”

……

诚然,在那件事上,我的确不知道怎么雪耻!因为,在有些时候,法律是无能或是先天不足的,而不是后天不够努力。所以,就算你努力了,可后来还是会发现:曾经的不平依然不平,所谓的豁然和大度只是自己已经看开了而已,与正义本身无关。

现在,已到而立之年的我,渐渐地明白,人世间最好的报复根本不是将别人如何,而是过好自己。

也渐渐地明白,法律永远都是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书,而不是“报仇”的工具,就像孟德斯鸠说的那样,“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需最为纯洁神圣”,如果怀着“复仇”这样的目的来学习法律进而应用法律,本身就玷污了法律的纯洁性和神圣性。

同时,更渐渐地明白,不论世事如何污浊,任何时候不要忘记真善美的意义,要相信勤劳、真诚、踏实、善良、友爱、奉献、良知、真心、真行……如果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那接着寻找,而不要从真善美的对立面去开拓渠道。因为,我虽是个唯物主义者,但同时也相信因果报应。

还渐渐地明白,学习的意义不止是帮我们认识字,进而帮我们走向越来越远的远方,而且能让我们认清自己以及自己所生存的这个世界——当我们站在人类甚至宇宙的高度看待有些问题,就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比如关于暂时的患得患失,比如关于在放任人性的时候做出的某些行为。

更加渐渐地明白,教育对于生活和生命的意义,它让我们学会包容和宽恕,懂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重要性,找到内心的信念和笃定,而不是冤冤相报、恩怨连绵。

当然,能明白这一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年我怀着“报仇”的目的学习了法律。

是七年的法学教育,让我懂得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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