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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杰拉德温斯坦莱的自由共和国(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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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杰拉德·温斯坦莱的“自由共和国”

一、杰拉德·温斯坦莱生平简介

杰拉德·温斯坦莱(GerardWinstanley,1609—1676)是英国17世纪中叶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掘地派”运动的杰出领袖和理论家。

17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圈地运动仍在发展,封建贵族和地主进一步扩大圈地规模,剥夺农民土地和强占农村公地。他们或把耕地出租给农业资本家,或雇工经营,兴办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或牧场。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工场手工业在农村得到广泛发展。广大破产农民纷纷沦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这时城市的工场手工业已经相当繁荣,呢绒、钢铁、煤、船、火药、玻璃、纸、糖、酒的制造和生产都有较大发展。对外贸易更加扩大,东陆公司、非洲公司、东印度公司等垄断性的专业贸易公司发展迅速。他们从海外榨取的利润反过来又推动了英国国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到查理一世时期,英国已逐渐形成以国王和封建贵族僧侣为一方,以新贵族、资产阶级以及广大农民、平民、无产者为另一方的尖锐矛盾和对立。

1640年10月,英国爆发了反对国王和封建专制制度的资产阶级革命。经过1642—1646和1648年两次国内战争,终于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3月,国会通过决议,废除君主制,取消贵族院。5月,宣布建立共和国。革命的胜利,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内战期间,广大城乡劳动者积极响应国会号召,支持和参加了反封建王权的斗争,成为革命的主力军。但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夺取政权后得到了发展工商业的自由,而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广大贫苦农民和无产者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改善,他们对革命的结果深感失望。这种失望情绪随着战争的结束很快便在土地问题上集中爆发了出来。

1649年4月,一群贫苦农民和无产者自发来到伦敦附近萨里郡圣乔治山上垦荒种地。他们自称为“真正的平等派”或“掘地者”。他们的行动受到各地城乡贫苦居民的热烈响应。人们把这些垦荒者称为“掘地派”,把这一来势凶猛的风潮称为“掘地派运动”。杰拉德·温斯坦莱便是这一运动的领袖和理论家。

1609年10月19日,杰拉德·温斯坦莱出生于英国兰开夏威根的一个商人家庭。1630年,温斯坦莱来到伦敦,先在一家裁缝店做学徒,后来自己在市中心开了一家经营布匹生意的商店。内战爆发后,经济一派萧条,温斯坦莱的生意也受到重创,他经营的商店宣告破产。通过岳父的关系,温斯坦莱迁至萨里郡的科伯姆,在乡下靠帮人养牛维持生计。由此,温斯坦莱得以亲身体验农村贫雇农在这次革命中和革命后的真实处境,了解他们对土地的渴求。也正是在这里,温斯坦莱有了读书的闲暇时间。他密切关注当时的内战,并认真研究各种社会思潮。

1648年,温斯坦莱开始了著述活动,最初发表的是有关宗教问题的文章,但很快便把目光转向了社会现实。1649年1月,温斯坦莱出版了第一部论述社会政治问题的著作《正义新法》,表达了共同利用土地和享受土地果实的思想。

掘地派运动一出现,温斯坦莱即积极投身其中,并成为这场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和代言人,执笔撰写了大量的宣言、书信,阐明掘地派的宗旨、纲领和政策。掘地派运动被镇压后,温斯坦莱一度逃亡至赫特福德郡的珀顿(Pirtofordshire),给一位信奉神秘主义的贵妇人埃莉诺·戴维斯太太管理房产。由于戴维斯太太指控他管理不善,温斯坦莱被迫离职,返回科伯姆。温斯坦莱仍然坚持其重新分配土地的主张,并于1652年出版了他的主要著作《自由法》,更加详细阐述了掘地派的政治纲领和经济纲领,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描绘了一幅公有制共和国的蓝图。

温斯坦莱曾于1654年出任贵格会早期领导人爱德华·布罗(EdwardBurrough)的助理,此后直至去世一直是贵格会教徒,死后也被葬在贵格派墓地。不过,他的贵格派立场并不是特别鲜明。1657年,由于得到岳父赠与的科伯姆附近的一块地产,温斯坦莱一下子成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1676年,温斯坦莱病逝,享年66岁。[1]

二、杰拉德·温斯坦莱与掘地派运动

早在1640年春,英国不少农村就爆发了农民反对圈地和争取保存“森林用益权”运动。1641至1643年间,农民运动已经遍及英国东部各郡,许多农民不断进行夺回圈地的尝试。1645年西南部地区爆发的“棒民运动”[2]波及全国近四分之一的地区,参加人数达1万多人。“棒民”运动不仅打击了西南各郡封建贵族和王党的气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而且迫使议会改变态度,采取坚决的措施同王党进行斗争。国内战争结束后,农民运动仍然此伏彼起地在全国展开,并于1649年达到最**,发生了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掘地派运动。

1649年4月,退役军人威廉·埃弗拉德(WilliamEverard)带着4位农民来到圣乔治山上开垦荒地。在他们的影响下,垦荒人数逐渐增加到数十人。他们按照公社原则组织起来,共同劳动,共同生活,逐渐形成一个团结互助的集体。他们的行为迅速传播开来。各地贫苦群众纷纷起而效法。白金汉、兰开夏、诺桑普顿、肯特等地都出现了这类垦荒者,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上千人的公社。

温斯坦莱旗帜鲜明地站在垦荒农民一边,不仅同威廉·埃弗拉德、理查德·古德格鲁姆(Rie)、约翰·帕尔默(JohnPalmer)等人一起领导了掘地派运动,而且成了这一运动的理论代言人,撰写了不少宣言和信件,阐述掘地派的观点,为掘地派的行为辩护。

掘地派运动虽然带有非暴力性质,掘地者只是在村社的荒地上掘地、播种、施肥,并没有对抗政府的过激行为,但运动的发展还是引起了土地私有者的仇视和统治者的恐惧。先是土地私有者在政府示意和纵容下对掘地派进行骚扰和破坏活动,围打垦荒者,毁坏其房舍,践踏其庄稼,拉走其牲畜,继而是国务会议指令国会军总司令费尔法克斯派军队强行驱散掘地者,费尔法克斯甚至亲往圣乔治山调查取证。

1649年4月20日,掘地派发表了由温斯坦莱执笔并由15人联署的《真正的平均派举起的旗帜》宣言,郑重宣告:“我们开始垦殖圣乔治山上的土地,是为了能够一起吃自己的面包——我们辛勤进行的正义工作的果实……不仅这块公社土地或者荒地将被人民耕种,而且英国和全世界的公社土地和荒地都将被没有财产的人公正地拿来耕种。土地将要成为共同的宝库,它最初就是作为一切人的共同宝库被创造出来的。”[3]同年6月1日,又发表了由他拟定并有45人签名的《英国被压迫的穷人的宣言》,进一步阐明了掘地派运动的目的及其实施办法,驳斥了对它的种种诬蔑,论证了这一运动的正义性和合法性。

1649年6月9日,温斯坦莱同威廉·埃弗拉德一起面见费尔法克斯。温斯坦莱亲手把自己为掘地派起草的《给费尔法克斯阁下及其军事会议的信》交给费尔法克斯。信中揭露了政府军对掘地派打砸抢烧的野蛮行径,并警告说,如果再发生这类事件,“我们就准备为履行自己对造物主应尽的职责而死,就准备为造物主投入我们心中的那种权力和竭力使创造物摆脱奴役而死,而你们和他们在审判日就将得不到宽恕”[4]。随后,他又先后撰写了《关于华尔顿的威廉·泰勒的反基督教的血腥行为的宣言》《告下议院书》《给伦敦城和军队的口号》等。在《给伦敦城和军队的口号》中,温斯坦莱谴责统治者对掘地派进行非法的、偷偷摸摸的迫害:不通过法院,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依靠军队逮捕,赶走他们的牲口,毁坏他们劳动果实。他要求进行公开审判,并呼吁法学家和牧师公开进行讨论。

1650年,国务会议根据克伦威尔的提议,通过法令,禁止掘地派耕种村社荒地,并派军队强行驱散掘地者。为了捍卫掘地派的权益,温斯坦莱于1650年又先后发表了《给议会和军队的新年礼物》《为只想使土地成为共同宝库的掘地派声辩》《告全体英国人书》《对两个大学的牧师和律师公会全体法学家提出的卑微的要求》等著述,力图向统治者以及全社会说明掘地派运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当然,这些呼吁不可能得到回应。从1650年至1651年底,各地的掘地派运动先后遭到镇压。

掘地派运动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一次农民、无产者反对一切形式的剥削和压迫的革命运动,它反映了城乡贫苦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诉求,实质上是一场“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5]。马克思曾称赞掘地派是“最彻底的共和主义者”和“真正能动的共产主义政党”[6]。

虽然温斯坦莱认为掘地派运动得到了普通老百姓的支持,但在政府派兵撤除驱散掘地派群众,拆除其聚居点时,他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反击。掘地派运动失败后,温斯坦莱所作的最后努力便是于1652年出版了为掘地派辩护的《自由法》一书。该书全名《以纲领形式叙述的自由法,或恢复了的真正管理制度》,既是温斯坦莱对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严酷现实进行的批判性思考,也是献给克伦威尔的一套完整的社会改革方案。

《自由法》详细阐述了掘地派的政治纲领和经济纲领,要求彻底消灭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贵族特权,消灭财产私有制,消灭压迫和剥削,并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描绘了一幅公有制共和国的蓝图。《自由法》是温斯坦莱的代表性著作,也是乌托邦社会主义的重要文献。

三、批判资产阶级共和国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王权,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专政的共和国。温斯坦莱从贫苦农民和早期无产者的利益出发,认为革命没有达到消灭一切私有制度和人压迫人、人剥削人这一不合理现象的目的,革命后建立的共和国仍然是不公正的,是一种新的奴役制度。

(一)新建立的共和国没有解决土地私有制问题

温斯坦莱认为,私有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混沌初开之时,造物主创造了土地,让土地成为共同的财富。理性占据着统治地位,一切人都有天赋的、平等的自然权利。那时,“不把某一部分人交给另一些人去支配,而是所有的人都像一个人一样,一起工作,一起吃饭,像一个父亲的儿子一样,像一个家庭的成员一样,没有哪一个人将统治另一个人,大家彼此都把对方看作上帝创造出来与自己平等的成员”[7]。这是真正自由、平等、合乎理性的社会。后来,一些人在贪欲驱使下,用暴力和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把公有土地据为己有,这才出现了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现象,出现了私有制。私有制是对造物主的极大侮辱,是违背理性和正义精神的,“是产生使人民陷于贫困之中的一切战争、流血、偷窃和奴役性法律的原因”[8]。

温斯坦莱不单一般地批判私有制,而是把批判的矛头主要集中在英国的土地私有制尤其是革命之后的土地私有制上。他认为,在诺曼人征服之前,英国的土地是公有的。只是在征服者威廉入侵英国之后,把大量土地分配给军官和士兵,才产生了私有土地。国王查理一世就是征服者威廉的继承者,而大大小小的领主则是征服者威廉的军官们的继承者。土地问题是革命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温斯坦莱指出,推翻国王、建立了共和国,就应该废除领主对土地的占有,因为这种占有权力是从国王那里得到的;就应该消灭领主不允许穷苦百姓自由使用公共土地和荒地的权力,因为这种权力是王权的一部分。但是,国会对作为胜利品的王室贵族和主教的土地,以及林地和村庄土地,没有“在两个集团之间即议会和人民之间进行平均的、公正的分配”[9],而是通过买卖转移到了新贵族手中;国会废除了骑士领地承担的一切封建义务,却保留了广大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封建义务,并进而使圈地合法化;国会不仅继续保留了领主土地所有制和领主的权力,使他们仍然继承着诺曼征服者对土地的一切权利,而且允许僧侣征收什一税。总之,国会“把土地从王权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又让它套上另一种更加恶劣的王权的桎梏”[10]。

(二)新建立的共和国背信弃义,剥夺人民的自由,使他们陷入更加悲惨的境地

温斯坦莱指出,在议会同王权的较量中,由领主、庄园主和乡绅组成的议会号召老百姓出钱出力,共同推翻王权暴政,并承诺革命胜利之后他们就能够获得自由。可是,共和国却背信弃义,只给乡绅以自由,使他们物资富足。他们把从穷人那里搜刮来的金银财宝塞满了箱子,把从穷人那里征收来的粮食和财物堆满了房屋,而穷人的辛苦劳动却只能换来一点儿勉强糊口的东西。他们如果不像奴隶那样做工,就只能饿死。共和国用这种“饥饿纪律”代替国王的刀剑和残暴的法律,人民的生活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而陷入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温斯坦莱站在被压迫人民群众的立场,抨击英国的工人立法说:它剥夺了一些人的土地而把它送给另一些人,“命令拴着锁链的人民替拥有土地的人做工,一天得三四个便士的报酬”,如果拒绝工作就会按流氓行为治罪。这个由国王詹姆士一世批准的学徒法的规定,到共和国时期却又重新由下议院批准了。温斯坦莱在写给克伦威尔的信中说:“人民中间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们在战争中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失去了自己的朋友,我们毫无怨言地忍受了这一切,因为答应要给我们自由。而现在,终于出现了新的主人,我们所受的痛苦反倒增加了。”[11]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无地的贫农还未得到允许耕种村社的土地,还没有生活得像住在自己圈地上的地主那样富裕以前,英国不会有自由的人民”[12]。而“当我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没有得到一点土地,以便能像乡绅们那样过自由生活的时候,就不可能有共和国”,“当穷苦的老百姓不能自由享用土地及其利益的时候,英国就不能成为自由共和国”。[13]

(三)新建立的共和国实质上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的王权统治

温斯坦莱认为,诺曼征服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建立了维护私有财产制度和奴役压迫人民的王权统治。王权统治就像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头号罪人国王是首领,是大树的树冠,贵族、僧侣、地主和法官等是大树的分枝。革命消灭了国王,本应一并消除这棵大树的所有分枝,但共和国政府却保留了这些人的权力。温斯坦莱质问:领主们能够派军队去拆掉掘地派的房屋,毁坏他们的劳动果实,对他们横加迫害,这难道不是黑暗暴政即王权的一部分吗?领主们能够照旧勒索压迫农民,强迫其纳地租、交罚款,专横地剥夺农民的自由,不准他们享有土地的果实,这难道不就是王权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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