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践论批判的辩证法理论(第3页)
实践活动的二极性在于: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和自然世界中的存在,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着客观世界,以客观世界为转移,以客观世界来规定自己的活动,并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这就是实践活动所要求的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规律性认识,即实践活动内含着的“物的尺度”;另一方面,实践活动的本质又在于世界不会主动地满足人的需要,人必须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从而使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人的思维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观念地改造世界。人为自己绘制自己所要求的客观世界的图景,并通过对象化的实践活动改变外部现实。这又是实践活动所具有的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目的性要求,即实践活动内含着的“人的尺度”。
实践活动自身所具有的二极性,使它成为一种特殊的“交错点”——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道德法则与自然法则、个人占有历史与历史占有个人,以及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科学、艺术、伦理、宗教、常识和科学)的“交错点”。在这个“交错点”上,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不是单向的、直接的、肯定的统一,而是双向的、间接的(以实践为中介的)、否定的统一。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的辩证关系根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同时也只有以实践观点去批判考察“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才能够对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做出合理的解释。
(五)实践与“逻辑的式”
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作为理论思维的前提,它直接地包含两个基本层次的问题。在其表层,是作为思维规定的概念、范畴、命题以及由它们的逻辑联结所构成的诸种理论体系是否表述存在的本质和规律的问题;在其深层,则是作为思维运演逻辑的思维形式、思维范畴、思维规律和思维规则所构成的思维运动能否描述存在运动规律的问题,也就是思维的“逻辑的式”何以具有客观性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哲学,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都无法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恩格斯说,18世纪的唯物主义只限于证明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起源于感性的经验,而没有从“形式”方面去思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50]这就是说,旧唯物主义还没有向自己提出“逻辑的式”的客观性问题。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虽然从“形式”方面去思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但是,他们所说的“存在”只是“意识界的存在”,因此,他们又把“逻辑的式”归结为思维自我运动的逻辑。康德在批判近代哲学的过程中,把思维运动的逻辑与存在运动的逻辑对立起来,认为思维把握存在的逻辑只具有主观逻辑的意义,而不具有客观逻辑的意义。黑格尔反对康德把思维的逻辑与存在的逻辑对立起来,提出二者“自在的”就是“同一的”,并以这种自在的同一性为前提去展开思维的自我运动,而没有回答为什么思维与存在自在地就是“同一的”问题。因此恩格斯说,黑格尔“要证明的东西已经默默地包含在前提里面了”[51]。
很明显,在全部旧哲学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哲学思考中,都只是从“思维”对“存在”或“存在”对“思维”的二者关系中去思考,因此,在思考“逻辑的式”的时候,也仍然没有跳出“思维”和“存在”的二者关系。这种思考的结果只能是或者直接断言“逻辑的式”就是存在的逻辑,或者断然否定“逻辑的式”表达存在的逻辑。
问题恰恰在于,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既不是思维本身,也不是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而是构成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
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无法作为现实的“关系”而存在,因此,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去思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只能把二者的“关系”或者看作是“感性直观”的关系(旧唯物主义),或者看作是思维“自我认识”的关系(唯心主义)。在这两种思考方式中,都丢弃了“逻辑的式”的现实基础。
“逻辑的式”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的和人类的历史的实践是思维和存在的“交错点”。在论述“逻辑的范畴和人的实践”时,列宁明确地从实践论的视野提出了“逻辑的式”的问题。他说:“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52];又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53]
列宁的这些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意义。
首先,列宁提出了“逻辑的式”的来源问题。对这个问题,列宁十分明确地指出,“逻辑的式”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的实践活动也是一种“逻辑”,是一种表现为“感性活动”的逻辑、外部操作的逻辑。实践操作的逻辑,既受外部存在的制约,又受意识活动的制约;同时,它既改变外部存在,又变革意识活动。在这种既受思维和存在的制约又改变思维和存在的“亿万次”的实践活动中,实践形成了自己的“逻辑”。与此同时,实践又使意识也“亿万次”地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式”,从而把实践的、外部操作的逻辑转化成意识的、思维运演的逻辑。
近年来,许多学者很重视研究瑞士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这个理论的最基本的观点,是以“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四个基本范畴为支点去论述人的(首先是儿童的)认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过程。皮亚杰所说的“图式”是指动作的结构,“同化”和“顺应”是指个体适应环境的两种机能,“平衡”是指这两种机能的平衡。在皮亚杰看来,婴儿具有本能性的“遗传性的图式”(如吸吮**的运动结构),在以后的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个体或者把客体纳入主体的图式之中(同化),或者调整原有的图式或创立新的图式(顺应),使同化和顺应这两种机能从某一水平的平衡达到另一较高水平的平衡,从而实现认识结构的发展。
对于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得与失,这里不去评论。我在这里只想指出,皮亚杰以大量的观察材料和实验材料为基础所提出的图式转换理论,从某种程度或某个侧面证明了外部操作的逻辑向思维运演的逻辑的“内化”过程。而列宁关于“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的论断,则是在最广阔、最深刻的意义上说明了“逻辑的式”的真实来源。
其次,列宁关于实践与“逻辑的式”的关系的论述,说明了“逻辑的式”为何具有“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列宁认为,“逻辑的式”既不是自己产生的,也不是突然形成的,而是“亿万次的”实践的产物。因此,“逻辑的式”的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必须而且只能从人的“亿万次的”实践来说明。实践活动面向着客观世界,受到客观世界的制约和规范,并在改变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自我调整和自我实现。经过“亿万次”的调整与实现的实践活动的逻辑,与客观世界自在运动的逻辑构成了列宁所说的相合线与相离线的彼此相接触的圆圈,具有了按照客观世界的逻辑而改变客观世界的意义。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又同时使人的意识“亿万次”地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式,并使这些逻辑的式以思维规则、思维方法、思维运演的逻辑的形式固定下来。反过来,这种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的思维运演的逻辑,又成为调节、控制、规范人的实践活动的逻辑。这样,“逻辑的式”就获得了“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最后我们从列宁关于实践与“逻辑的式”的论述中,还可以进一步认识理论思维的“遗传性的获得”与“获得性的遗传”的辩证法。
人作为现实的人,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结果”,而人作为历史的“前提”,必须首先是历史的“结果”。作为历史的“结果”,人不仅是获得了历史地给予的生产力、资金、生产关系和全部的社会关系,而且在生物学和社会学的双重意义上获得理论思维的能力。
生物学意义上所获得的理论思维能力,是一种遗传性的获得,即以生物遗传的形式所获得的理论思维能力。它相对于人的后天经验而言,具有先验性(先于经验的性质)。但是,这种先于经验的理论思维能力,既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它的来源说,是人类的亿万次实践活动的产物;就它的遗传说,总是处于遗传与变异的过程之中。在这两重意义上,我们都不能同意康德的“先验论”,因为康德把人的先于经验的理论思维能力,既说成是纯粹先天的(不懂得它的实践来源),又看成是固定不变的(否定它的变异性)。
理论思维的遗传性的获得和获得性的遗传,虽然具有生物的或文化的不同的内容与形式,但二者并不能相互取代。人类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理论思维能力的遗传,并未被人类文化的历史性继承所取代,人类的遗传永远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同时,人类文化的历史性延续与更新,又构成理论思维的时代性的特征,并使每个时代的个体在历史文化的占有中达到自己时代的理论思维。
(六)历史地延伸着的“交错点”
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历史的展开过程,是一个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展开过程。
实践活动作为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自然的世界与属人的世界、人的自然性与人的自为性、人们创造历史与历史发展规律、人的生物遗传与人的文化遗传的“交错点”,它并不是静止的、凝固的“点”,而是聚集在这个“交错点”上的全部矛盾的历史展开过程。
在实践活动的延伸着的“交错点”上,自然界亿万次地确证自己对人及其思维的先在性和本原性,人及其思维又同时确证自己对自然界的能动性和超越性。从这个“交错点”上去理解思维和存在、人和世界的关系,就扬弃了传统哲学在这个根本问题上的抽象对立,而把这个根本问题诉诸人类的革命性的、批判性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
在实践活动的延伸着的“交错点”上,无论是它的目的性要求还是它的直接现实性活动,无论是它内含着的人的尺度还是它把握着的物的尺度,无论是它作为对象化活动的过程还是它的对象化活动的结果,都显示出一种最根本性的特征——历史的规定性。从这个最根本性的特征去理解实践活动所蕴含的诸种矛盾关系,就要求把人及其历史的辩证法融注到对所有这些矛盾关系的理解之中,真正地以历史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去回答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
以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为基础去理解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的逻辑就具有了世界观的普遍意义。思维作为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反映世界的发展过程,思维范畴就构成了人类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梯级和支撑点,而“逻辑”则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56]。
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质上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57],使自己成为一种“以认识思维的历史及其成就为基础的理论思维”[58]。列宁又具体指出,“要继承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事业,就应当辩证地探讨人类思想、科学和技术的历史”[59],哲学史、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心理学、语言学、感觉器官的生理学,“这些就是认识论和辩证法应当从中形成的知识领域”[60]。
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去总结人类认识史,把握人类思维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的世界图景的扩展和深化、人类的范畴之网的改变和更新、人类的思维方式的进化和革命,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思维前提批判就具有了“巨大的历史感”和彻底的“批判的”、“革命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