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十(第4页)
詩傳通釋第十
[1]「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2]「世」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3]「又」原作「文」,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4]此句,嚴粲《詩緝》卷十八原文作「鄭以醻為獻醻,但酬酢是燕禮」,此處節略致使文義難曉。
[5]「甯」,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補。
[6]「於」上,《左傳·文公四年》有「王」字。
[7]「比」,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十作「興」,而元十卷本、明正統本、明嘉靖本、八卷本均作「比」。
[8]「比」,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卷十作「興」,而元十卷本、明正統本、明嘉靖本、八卷本均作「比」。
[9]「敘」原作「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0]「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1]「恭」原作「共」,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2]「於鴆反」原作「音蔭反」,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3]「軝」原作「軧」,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4]「軝」原作「軧」,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5]「鉦」原作「征」,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6]「丈」原作「文」,據明修本及《易經》改。
[17]「善」,原無,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補。
[18]「爻」原作「交」,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19]「整」,明修本及《毛詩正義》卷十之三作「肅」。
[20]「深」,明修本作「藩」。按《漢書·周亞夫傳》原文作「深」。
[21]「而」原作「無」,據四庫本及輔廣《詩童子問》卷四改。
[22]「馬」下原有「之」字,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三刪。
[23]「夏官」以下,引孔疏省略太過,致意思不明。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三,此段是說「馬祖」即「天駟」,「天駟」即房星。
[24]「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25]「注」原作「窪」,據朱熹《詩集傳》卷十改。
[26]「田」,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之三補。
[27]「蘇」原作「輔」,據明修本及蘇轍《詩集傳》卷十改。
[28]「胡旦」,四庫本作「胡氏」。
[29]「勢」原作「執」,據明修本、四庫本及蔡沈《書集傳》卷二改。
[30]「救」原作「捄」,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中改。
[32]「交廣」,《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一作「人」。按,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作「交廣」。
[33]「榖桑」,《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一作「桑榖」。
[34]「序」至「二百六十一句」三十二字,四庫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