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南一之二(第5页)
[33]「力俱反」原作「音閭」,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34]「芽」,《毛詩正義》卷一之三所引陸氏説作「牙」。
[35]「食」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三所引陸氏説有「生」字。
[36]「意」上,《朱子語類》卷八十有「大」字。
[37]「淩」、「貞」,《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陵」、「正」。
[38]「餘已見《周南》篇」,原無,四庫本在「愚按」上,今據文政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一補於此。
[39]「之」下原有「之」字,據朱熹《詩集傳》卷一刪。
[40]「時物」,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作「日月」。
[41]「悦」,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作「說」。
[42]「萍」下,嚴粲《詩緝》卷二有「江東謂之薸」一句。
[43]「萍」下,嚴粲《詩緝》卷二有「即江東謂之薸」一句。
[44]「薸」原作「藻」,明修本同,四庫本作「萍」,據嚴粲《詩緝》卷二改。
[45]「薸」原作「萍」,據嚴粲《詩緝》卷二改。
[46]「羅氏曰」三字,原無,據文政本補。
[47]「愈久而」,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一補。
[48]「決」下,《史記》卷三十四有「獄」字。
[49]「公」下,《史記》卷三十四有「之政」二字。
[50]「分」下,《禮記注疏》卷三十九有「陕」字。
[51]「慎」,章如愚《山堂考索别集》卷七經籍門作「懼」。
[52]「之說」二字原作「謂」,明修本同,四庫本無,今從輔廣《詩童子問》原文改定。
[53]「周」,原無,據四庫本及輔廣《詩童子問》卷首補。
[54]「然」,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一補。
[55]「成」,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作「之盛」。
[56]「太」原作「大」,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7]「以」上,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有「予」字。
[58]「林」原作「森」,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力求反」原作「留」,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9]「鋭」,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五孫校當作「兌」。
[60]「廢」原作「發」,據文政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61]「襛」原作「穠」,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五改,篇内同。
[62]「扶」原作「柣」,據四庫本及唐慎微《證類本草》卷十四改。
[63]按,據《左傳》《史記》,齊桓公為齊僖公之子,齊襄公之弟,此處所説有誤。
[64]「繁」,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三作「蕃」。
[65]「至」原作「於」,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66]「廷」原作「建」,據文政本及《毛詩正義》卷首《詩譜序》改。
[68]「之法」二字,原無,據胡廣《詩傳大全》所引张氏説補。
[69]「猶」,輔廣《詩童子問》卷一作「尤」。
[70]「先生」原作「先王」,據文政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