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南一之二(第4页)
彼茁側劣反者葭音加,壹發五豝百加反。于音吁,下同嗟乎騶虞叶音牙!
賦也。茁,生出莊盛之貌。葭,蘆也,亦名葦。嚴氏曰:「葭,蘆,葦,又名華,一物四名。」發,發矢。豝,牡豕也。陳器之曰:「《毛傳》云:『豕牝曰豝。』恐牡字當作牝。」一發五豝,猶言中必疊雙也。騶虞,獸名,白虎黑文,不食生物者也。陸璣云:「騶虞,尾長于軀,不履生草。」○南國諸侯承文王之化,修身齊家以治其國,而其仁民之餘恩,又有以及於庶類。故其春田之際,草木之茂,禽獸之多,至於如此。而詩人述其事以美之,且歎之曰:此其仁心自然,不由勉强,是即真所謂騶虞矣。於田獵之際,見動植之蕃庶,因以贊詠文王仁澤之所及,而非指田獵之事為仁也。《禮》曰:「無事而不田曰不敬。」故此詩「彼茁者葭」,仁也,仁在壹發之前;「壹發五豝」,義也。呂東萊曰:「『彼茁者葭』,記蒐田之時。蓋曹子桓所謂『勾芒司節,和風扇物,草淺獸肥』之時也。壹發五豝,獸之多也。反三隅而觀之,則天壤之間,和氣充塞,庶類繁殖[64],而恩足以及禽獸者,皆可見矣。化育之仁,其何以形容?曰『于嗟乎騶虞』,非騶虞自然不勉之仁,殆不足以形容之也。」
賦也。蓬,草名。一歲曰豵,亦小豕也。
《騶虞》二章,章三句。
文王之化,始於《關雎》,而至於《麟趾》,則其化之入人者深矣;形於《鵲巢》而及於《騶虞》,則其澤之及物者廣矣。愚按:《麟趾》言公族仁厚,故知其化之入人;《騶虞》言庶類蕃殖,故知其澤之及物。蓋意誠心正之功,不息而久,則其熏烝透徹,融液周遍,自有不能已者,非智力之私所能及也。故《序》以《騶虞》為《鵲巢》之應,而見王道之成,其必有所傳矣。輔氏曰:「《周南》見其化之入人者深,《召南》見其澤之及物者廣,則文王意誠心正之功,轉移動化,始於家邦,終於四海者,無以復加矣。此義至先生而始明。」張南軒曰:「《麟趾》言公子信厚,則在内者無不孚;《騶虞》言國君蒐田以時,則在外者無不孚也。未有邇之未孚,而可以及遠者也,《鵲巢》之化是亦《關雎》之所達也。然則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其本一而已。」愚按:此詩之應《鵲巢》,亦猶《麟趾》之終《周南》也。但作詩者非同一人,而皆以仁獸為喻,皆以于嗟為詞,皆以三章成章,皆詞簡而意深,豈有同被文王之化,而吟咏情性,亦有同然者歟?編詩者分置二《南》之末,得無意乎?《詩考》曰:「墨子云:『成王因先王之樂,命曰《騶虞》』。」
《序》:「《鵲巢》之應也。《鵲巢》之化行,人倫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純被文王之化,則庶類蕃殖,蒐田以時,仁如騶虞,則王道成也。」陳少南曰:「始于《鵲巢》之夫婦,而人倫正;中于《羔羊》之君子,而朝廷治。人倫既正,朝廷既治,使天下皆被文王之化,而有《騶虞》之仁心,則王道成矣。」
此《序》得詩之大旨,然語意不分明。楊氏曰:「二《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蓋一體也。王者、諸侯之風,相須以為治,諸侯所以代其終也。故《召南》之終,至于仁如騶虞,然後王道成焉。夫王道成,非諸侯之事也。然非諸侯有騶虞之德,亦何以見王道之成哉?」孔氏曰:「王道成者,以此篇處末,故總之,言天下純被文王之化,庶類又蒙其澤。仁心能如騶虞,則王化之道成矣。所謂《周南》《召南》王化之基也。」歐陽公曰:「賈誼《新書》曰:『騶者,文王之囿名。虞者,囿之司獸也。』」歐陽子曰:「漢世詩説四家,毛最後,當《毛詩》未出之前,説者不以騶虞為獸也。文帝時誼《新書》以騶為文王囿名,亦不經見。」陳氏曰:「《禮記·射義》云:『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則其為虞官明矣。獵以虞為主,其實歎文王之仁而不斥言也。」《詩考》曰:「騶虞,天子掌鳥獸官名。」歐陽子曰:「書言騶虞者多矣,如七騶、六騶,蓋馬御;澤虞、山虞,則山澤之官。《月令》:『季秋教田獵,命僕及七騶咸駕。』《周官》『山澤虞』,皆當田獵則致禽獸。《易》亦有『即鹿無虞』之説。而《射義》言『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則騶虞二官,田獵之時,乃其職事,當以多殺為心。今也五豕而一取,故詩曰『于嗟乎』,而能如是乎!」又曰:「詩首句言田獵之得時,次言君仁不盡殺,卒歎虞人之得禮。」此與舊説不同,今存于此。
《鵲巢》至《采蘋》[65],言夫人、大夫妻,以見當時國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見由方伯能布文王之化,而國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國也。孔氏曰:「《鵲巢》《采蘩》,夫人身事;《草蟲》《采蘋》,朝臣之妻;《甘棠》《行露》,朝廷之臣[66],皆化之,自近及遠也。《羔羊》以下,江沱之間,是又化之差遠也。」其詞雖無及於文王者,然文王明德新民之功,至是而其所施者溥矣。抑所謂「其民皞皞而不知為之者」與!張南軒曰:「王者之化遠而大,涵養斯民,由於其道而莫知其所以然,故曰皞皞如也。」唯《何彼襛矣》之詩為不可曉,當闕所疑耳。○《周南》《召南》二國,凡二十五篇,先儒以為「正風」,今姑從之。《周南》言文王后妃閨門之化,《召南》言諸侯夫人、大夫妻被文王后妃之化而成德之事,蓋《詩》之正風也。《孔叢子》:「子曰:『吾于《周南》《召南》,見周道之所以盛也。』」嚴氏曰:「《詩》首二《南》,見夫婦之倫焉,見王道之端焉。二《南》繫周、召,見君臣之倫焉,見文王心德之微,盛德之至焉。」蘇氏曰:「二《南》皆出于文王,而有内外之異,内得之深,外得之淺,故《召南》之詩不及《周南》之深也。」鄭氏曰:「二《南》為正風則然矣,自後南國諸侯政衰,何以無變風?」曰:「陳諸侯之詩者,將以知其缺失,省方設教,為黜陟也。時徐及吳楚僭號,不承天子之風,故無其詩也。」○孔子謂伯魚曰:「女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為,猶學也。《周南》《召南》所言,皆修身齊家之事。正牆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無所見,一步不可行。張南軒曰:「天下事未有不本於齊家,必如二《南》所述室家之事,而後為家齊。由此而達之,則無所不可行。若為之不從此始,則動有隔碍,雖尺寸不可推而行之,故曰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輔氏曰:「二《南》之詩於文王齊家之事,則見之矣;至于脩身之事,則未嘗及也。今乃謂所言皆修身齊家之事,何也?」曰:「身者家之本也。聖人之化,未有不本於身者。文王之化,自内及外,如此則其修身之事固在其中矣。」《考索》李氏曰:「告伯魚學《詩》,必自《周南》《召南》始,蓋《詩》之序,先之以風,而《周南》《召南》又為風之先焉,此皆文王正心誠意有在于此,故其肅肅雍雍在于閨門之内,而其化行于二南之國。」○《儀禮·鄉飲酒》《鄉射》《燕禮》,皆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李寳之曰:「鄉飲酒禮,諸侯之鄉大夫三年大比,獻賢能於君,以禮賓之,與之飲酒之禮。鄉射禮,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之禮也。合樂,謂堂上歌瑟、堂下鍾磬合奏此詩也。」《燕禮》:「遂歌鄉樂。」李寳之曰:「諸侯與羣臣燕飲酒之禮,歌者亦與衆音俱作而歌之。鄉飲酒、鄉射自歌其樂,故言合樂,不言鄉樂也。」《燕禮》又有房中之樂。鄭氏注曰:「弦歌《周南》《召南》之詩,而不用鍾磬。云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諷誦以事其君子。」李寳之曰:「與四方賓燕,則有之。」○程子曰:「天下之治,正家為先。天下之家正,則天下治矣。二《南》,正家之道也。陳后妃、夫人、大夫妻之德,推之士庶人之家,一也。故使邦國至於鄉黨皆用之,自朝廷至於委巷,莫不謳吟諷誦,所以風化天下。」黄實夫曰:「文王、后妃之德始于二《南》,而極於天下。《鵲巢》之夫人,《草蟲》之大夫妻,《江漢》之遊女,莫不被其風化。大用之則大[67],小用之則小,上自朝廷,下至閭巷,皆可得而用之。此如春風和氣,及物則生,不可以大小論也。」張南軒曰:「二《南》皆文王時詩,周公取以為萬世后妃、夫人、大夫士庶人之妻之法[68]。夫刑家之法,雖自於己,而於其配必謹所擇。是蓋禍福之基,所以重宗廟,重其身,正夫婦而為正家之本也。」輔氏曰:「正變之風,雖經無明文,然無害于義,故姑從之。孔子之誨伯魚,但使之學二《南》,而不言二《南》之義。今得先生説得二篇之義明白,猶覺孔子之言有意味可玩[69]。程子曰:『孔子曰:「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而今人讀了二《南》詩,果便不面牆而立,方是善讀《詩》。』故先生嘗訓一學者曰[70]:『公讀二《南》了,還能不正牆面而立否?意思都不曾相粘,濟得甚事。』此又讀《詩》者之所當知也。《儀禮》之説,見古人於二《南》,用之如此其廣且切,而程子之説則又所以述二《南》之用也。」
[1]「故以」一句,劉向《列女傳》卷三無。
[2]「人」,劉向《列女傳》卷三無。又「嘗」原作「盡」,據劉向《列女傳》卷三改。
[3]「毛傳」,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一當作「鄭箋」,朱熹《詩集傳》已誤。「云」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4]「匡衡」,朱熹《詩集傳》作「康衡」,蓋避宋太祖趙匡胤諱而改,今從底本作「匡」。
[5]「君子好仇」四字,原無,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一補。又「仇」,四庫本作「逑」,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6]此句,《毛詩正義》卷一之一作「后妃說樂君子之德」。
[7]「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8]「三」原作「五」,據《爾雅注疏》卷五改。
[9]「亨」原作「熟」,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10]句中兩「而」字,原無,據四庫本及輔廣《詩童子問》卷一補。
[11]「德」上,《漢書》卷九十七上有「内」字。
[12]「妹」,《漢書》卷九十七上作「末」。
[13]「有娀及」三字,原無,據《漢書》卷九十七上補。
[14]「姜嫄及」三字,原無,據《漢書》卷九十七上補。
[15]「降」下,《漢書》卷九十七有「《春秋》譏不親迎」一句。
[16]「引」,《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作「列」。以下簡稱《晦菴集》。
[17]「坼」原作「柝」,據四庫本改。
[18]「宇」原作「字」,據輔廣《詩童子問》卷首改。
[19]「中谷」,《毛詩正義》卷一之一作「谷中」。「言」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其」字。
[20]「之」,原無,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一補。
[21]「草」,《毛詩正義》卷一之二無。
[22]「徒回反」原作「音頹」,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23]「葛」上,輔廣《詩童子問》卷一有「故」字。
[24]「仲」,《周禮注疏》卷十四作「中」。
[25]「役」原作「後」,據輔廣《詩童子問》卷一改。
[26]「難」原作「産」,據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五改。
[27]「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補。
[28]「游女」,《毛詩正義》卷一之三無。
[29]「[imgalt=""sragesimage104-1。jpg"]」原作「[imgalt=""sragesimage104-2。jpg"]」,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改。下面注音中的「[imgalt=""sragesimage104-2。jpg"]」字,亦據改。
[30]「求」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三有「犯禮」二字。
[31]「又陳」至「可求」,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盖極陳男女之情雖可見而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