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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正史撰述的成就及其局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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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正史”撰述的成就及其局限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家所撰“正史”流传至今的共有十三部,它们是:范晔的《后汉书》(含司马彪的《续汉书志》),陈寿的《三国志》,房玄龄等的《晋书》,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魏收的《魏书》,姚思廉的《梁书》、《陈书》,李百药的《北齐书》,令狐德棻等的《周书》,魏徵等的《隋书》,李延寿的《南史》、《北史》。这十三部“正史”,占了“二十四史”中的半数以上,在中国古代史家撰写皇朝史领域中,具有非常显赫的历史地位。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一,是它们记述了中国自东汉、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至隋的历史。这是中国历史发展上的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即在政治上从统一到分裂,又从分裂走向更大规模的统一的阶段;其间,经济文化的发展,政治建置的演化,民族间的冲突与重新组合及走向融合等,都呈现出空前活跃、空前复杂的面貌。所有这些,构成中华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都在这十三部“正史”中得到了系统的、全面地反映。这些“正史”的作者以及这些“正史”所反映的历史内容,都得到了后人对之表示的敬意。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二,是建立并健全了后一朝代为前一朝代撰写“正史”的制度,从而使这一制度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正是这个优良传统保证了关于中华文明之连续性发展的记载不曾中断。这是中华文明的一大特点,也是对世界文明史的一大贡献。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三,是史学家群体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进一步强化。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历史撰述中接续前史的意识,如范晔撰《后汉书》,本有写出“十志”接续《汉书》志的计划;这个计划未能实现,但由后人刘昭以司马彪《续汉书》志补之。又如《魏书·地形志》所叙,则上承《汉书·地理志》;《隋书》十志更是包含梁、陈、齐、周、隋五代的制度;唐修《晋书》,其志则追叙三国,而其空间则包括“十六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晋史。再如《南史》、《北史》,以“通史”形式分叙南朝史和北朝史,一则使纵向贯通,二则使南北互见,三则反映“天下一家”的历史思想,等等。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史学家们自觉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在不断提升。

其重要历史地位之四,是突出地反映了史学家们在历史编纂方面的创新精神,如范晔在诸家东汉史撰述的基础上,强调“自得”和“以文传意”,写出了新的《后汉书》;唐初史家群体在原有十八家晋书的基础上写出了新的、完全意义上的晋史——新《晋书》;李延寿不满意南北朝时期史家撰述“正史”中存在的问题,决心继承父志,终于写出《南史》、《北史》,以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等“八书”因各自分撰而难以避免的缺陷。凡此,都表现出史学家们在历史撰述上的历史责任感和不断追求信史的精神,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榜样。

当然,这时期的“正史”也存在着一些缺憾和局限。如陈寿《三国志》、范晔《后汉书》,有纪、传而无书、志,虽由后人以不同方式予以弥补,但终究美中不足。如南北朝时期的三部“正史”,即《宋书》、《南齐书》、《魏书》,互以“索虏”、“岛夷”相称,且记双方史事每每失实,这虽是当时南北朝对峙所造成,但毕竟在史学上留下了不好的影响。如史馆的设立,为官修史书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也显示出在撰写“正史”方面的优势,但由于监修国史者人人殊异,其言亦各不相同,扰乱了修史环境的正常氛围,从而限制了史馆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造成了史书撰写中的曲笔[125]。由此可见,史馆修史是历史和史学发展的产物,它既有积极推动史学发展的一面,也有制约以致阻碍史学发展之现实的或潜在的因素。这在唐代史馆关于本朝的实录及国史的撰写中时有反映,而这种局限性在后世的史馆修史中也不断地表现出来。

[1]宋(420—479年)时,裴松之注《三国志》,价值不在原书之下;范晔著《后汉书》。齐(479—502年)时,臧荣绪撰《晋书》一百一十卷,为唐初重修《晋书》之主要蓝本。梁(502—557年)时,沈约撰《宋书》;萧子显撰《后汉书》百卷,已佚,又撰《南齐书》六十卷;梁武帝敕群臣撰《通史》六百二十卷,“上自太初,下终齐室”(《史通》卷一《六家》)。

[2]魏徵等:《隋书》卷六十九《王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01页。

[3]魏徵等:《隋书》卷二《高祖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8页。

[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25页。

[5]王仲荦认为:“在这个时期,无论是经学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史学著作、地理学著作、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绘画、书法、雕塑、音乐、舞蹈、杂伎,等等,以及科学技术方面,都有重大的成就。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上的成就,为以后唐宋时期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准备了充分的条件。”(《魏晋南北朝史》序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

[6]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7]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66页。

[8]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修晋书诏》,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67页。

[9]刘知幾激烈批评唐代史馆的弊病(参见两《唐书》本传),是有针对性的,即主要指唐高宗中期以后至玄宗以前这一时期的史馆。我认为,唐初史馆与这一时期史馆是有所不同的。

[10]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1]刘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2页。

[12]魏徵等:《隋书》卷四十二《李德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203页。

[13]刘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3页。

[14]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六《王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741页。

[15]魏徵等:《隋书》卷六十九《王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609页。

[16]刘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4页。

[17]刘知幾:《史通》卷一《六家》,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页。

[18]刘知幾:《史通》文前《史通通释举要》,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页。

[19]刘知幾:《史通》卷七《直书》,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0页。

[20]魏徵等:《隋书》卷七十六《刘臻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731页。

[21]魏徵等:《隋书》卷五十六《杨汪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394页。

[22]魏徵等:《隋书》卷七十五《包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716页。

[23]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四《颜师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5页。

[24]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八《颜师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642页。

[25]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八《敬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656页。

[26]《新唐书·儒学传上·敬播传》记:“玄龄患颜师古注《汉书》文繁,令掇其要为四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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