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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古典主义的理想 整体和得体(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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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古典主义的理想:整体和得体

贯彻在以贺拉斯为代表的古典主义,以及17、18世纪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是理性,具体体现在其美学—文学理论中的是“得体”观念,这种“得体”观念是和整体性观念紧密结在一起的。费尔克拉夫在他给《诗艺》所写的导论,以及哈克所写的有关论文中,就明确地指出了这点:

画家和诗人用于传递给读者们的是这种典范,在诗歌中正像在其他艺术中一样,所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得体。这种贯彻在全部书信中的文艺得体观念,以许多方式得到说明,在《诗艺》中所提供的可以说是艺术的整体。[51]

朱光潜(1897—1986年)独立地提出相类似的观点:

古典主义者都号召向古典文学作品学习,究竟古典文学的理想是什么呢?或者说,根据古典主义者的看法,诗所必不可少的品质是什么呢?贺拉斯的回答是“合式”(de)或“妥帖得体”。“合式”这个概念是贯串在《论诗艺》里的一条红线。根据这个概念,一切都要做到恰如其分,叫人感到它完美,没有什么不妥当处。[52]

这里,就贯彻于贺拉斯文艺理论中的核心观念“得体”,以及与之密切相联系的“整体”观念,分别进行阐述。

一整体

有机统一的整体概念,早在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文艺理论中就占到重要地位。他正是从这个基本概念出发,给悲剧下定义的:“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他所列举的悲剧的六个组成部分,彼此就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贺拉斯在《诗艺》开头讨论到诗的内容和原理时就强调,诗、画等文艺作品要达到内在有机整体的统一。他声称,诗人和画家进行创作时,都有运用幻想的权利,他自己就热衷于追求这种幻想,“我梦寐求之,也允许别人憧憬”[53]。但都不能因此而想入非非。反之,如果画家作了这样一幅画像:上面是美女的头,长在马颈上,四肢是由各种动物的肢体拼凑起来的,四肢上又覆盖着各色羽毛,下面长着一条又黑又丑的鱼尾巴。人们看到这幅图画,岂不要捧腹大笑。诗人和画家,都有进行大胆创造的权利,但不能就此允许把野性和驯服结合起来,把蟒蛇和飞鸟、羔羊和猛虎,**在一起。即在诗、画等作品的内容上,要做到的是内在有机统一的整体。

在修辞和语言上也同样如此。例如,诗人在描写开始时很庄严,给人以很大的希望,但要是“为了斑斓夺目缀上大红补钉几片”[54],即原本写得庄严朴素,现在却又出现一两句绚烂的辞藻,那就不协调了。绚烂的辞藻是很好的,但与原本庄严朴素的描写放在一起,就显得不得其所。由此得出结论,无论是内容还是修辞描写,“总之,不论作什么,至少要作到统一、一致”[55]。

就创作的主题而言,既要求继承传统,也要注意到创新。但无论是继承和创新,其主题都要求贯彻始终。贺拉斯特别强调,创造新的主题是尤其困难的,特别要注意到人物性格的前后一致:

假如你搬上舞台一个新鲜的主题,

假如你敢于塑造一个崭新的烈士

他的性格必须贯彻始终前后一致。[56]

进而指出,在文艺创作中,仅仅做到细节的真实是不够的,更要注意到整体的效果。任凭拙劣的匠人,能将雕像的指甲、鬈发雕得惟妙惟肖,但由于未雕塑出人的整体,总难免于失败:

爱米留斯体育院附近最劣的铜匠,

能以铜铸出指甲,仿制鬓影的飘扬;

但总的效果不佳,塑不出整体形象。

如果我有心创作,我不愿学他那样,

正如我不愿我鼻子终生歪在一旁,

即令我的美目和发光能令人激赏。[57]

的确,即令将眼睛和头发描绘、雕塑得完美而受人赞赏,但要是将鼻子描绘和雕塑得不好,整体的效果是不会好的。

总之,诗人、画家和雕塑在进行创作时,不仅是主题、人物性格,还是修辞、语词形容、各组成部分之间,都要注意到是内在有机统一的整体;不仅要注意到细节的真实,而且还要注意到整体的效果。这样创作出来的诗歌、绘画、雕塑等文艺作品,才能“令人激赏”。

二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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