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斯多葛学派的兴起和发展(第2页)
整个斯多葛学派及其发展,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点在晚期斯多葛学派身上体现得尤其明显。它所处时代的基本特征,正如恩格斯在《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一文中揭示的那样:过去的政治秩序和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陷于解体,有钱人(大地主和高利贷者)和奴隶一样,对于国家即对于皇帝一样没有权利,判处有钱的罗马人死刑以及没收他们的财产,是一种常见的现象。结果,同普遍的无权地位和对改善现状的可能表示绝望的情况相适应的,是普遍的意志消沉和精神颓废。这种情况在哲学上也有所反映,其典型的代表人物便是塞涅卡:
同上述情况相适应,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也是如此。哲学家们不是单纯赚钱谋生的学校教师,便是纵酒作乐的有钱人所雇佣的小丑。很多甚至就是奴隶。塞涅卡先生表明,如果他们处境顺利,他们会变成什么样子。[23]
这真是绝妙的写照,对以塞涅卡为代表的晚期斯多葛学派来讲尤其是这样。他们和上层统治集团关系密切,或者本人就是其中的主要成员。
晚期斯多葛学派的发展,柏拉图化的倾向愈益明显。默兰在分析其代表人物的思想倾向时,也正是这样认为的:“在塞涅卡、爱比克泰德和马可·奥勒留身上,斯多葛学派的柏拉图化在继续。”[24]此外,注意力更加集中到伦理道德问题,强调伦理道德思想的传播和实际运用,在这点上是比较接近古代犬儒主义的。他们还进一步强化宗教神学观念,强调人和神之间是血缘相通的。
这里,我们按时间顺序,扼要介绍塞涅卡等的有关情况。
(一)塞涅卡
塞涅卡(LuaeusSeneca,约前4—65年)出身罗马显要而富裕的骑士家庭,本人也是当时的巨富。早年就在其姨母的影响下开始担任公职,同时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四十九岁时做了皇太子尼禄(在位54—68年)的老师,后来成为尼禄皇帝的显要的大臣。由于卷入宫廷阴谋,于七十岁左右被迫自尽。关于这个伪君子,恩格斯把他刻划得淋漓尽致:
这位讲道德谈克制的斯多葛派,是尼禄宫廷中的头号阴谋家,不可能不阿谀奉承。他让尼禄赏赐金钱、田庄、花园、宫室。当他宣扬福音中贫困的拉撒路时,他实际上正是这个寓言里的富人。只有当尼禄要他命的时候,他才叩请皇帝收回一切赏赐,说他的哲学已经使他感到满足。[25]
塞涅卡在生前就享有盛名,撰有不少哲学著作,如《论幸福生活》、《论人生短促》、《论神意》、《致卢齐利乌书信》等。其致朋友卢齐利乌的信,内容涉及人生的各个方面,以谈友谊为主线,兼及疾病、痛苦、死亡、读书、旅游等,其中也涉及哲学、文风和介绍科学知识的,有的和美学问题有关。此外撰有讽刺散文《变瓜记》和《美狄亚》等九部悲剧。这些悲剧,虽取材于希腊神话,以希腊古典悲剧为蓝本,但却是影射了罗马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当时贵族反对派的心态。塞涅卡的悲剧,对欧洲文艺复兴和古典时期的悲剧创作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在伦理学方面,塞涅卡认为,哲学是获得美德的一种手段,善恶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唯一对象。他强调美德应该是实践而不是理论上的探讨,从事没有实用目的的学术研究是浪费时间。美德的真正价值是内在的,外在的善并不提供真正的幸福,只是愚弄人的短暂的礼物,幸福的生活就是过符合自己本性的生活。人是有理性的,只要他愿意的话,有权选择美德的道路,神会帮助那些自助的人,克服**,过一种和真正的理性一致的生活。
塞涅卡进一步加深了斯多葛主义中原有的宗教神学因素。宣扬神学目的论,认为神是指导万物的精神,是以最智慧的目的安排万物的理性。因此,信仰天命就是最高的善。宇宙的规律和德性的准则就是神的意志,它们彼此是一致的。神的意志对人来说是最高的法律,服从神的意志和仿效神的意志,也就是服从最普遍的命令。它与按本**是同义语,在人的理性和良知中,感觉到神圣的精神,神的意志是内在于人之中的。由此也足以表明,他的这种神学目的论的伦理观,同斯多葛主义的核心思想——泛神论是一致的。
塞涅卡之所以进一步将神学和伦理学结合起来,是和他强调实用分不开的。他认为,由于人的弱点和不完善,人的道德生活就需要依靠信仰神的力量来指导,用宗教神学来弥补伦理学的不足。他还认为,哲学的首要任务,就是治愈患病的人类。这样,也就进一步将哲学、伦理学和神学融合起来。这种倾向,同样也体现在爱比克泰德和马可·奥勒留的思想中。
(二)爱比克泰德
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约55—138年)出生于小亚细亚弗里基亚城市希拉波利,原来是在尼禄和图密善(在位81—96年)宫廷担任要职的厄帕福洛狄图的奴隶。后来,主人同意他去听当时晚期斯多葛学派领袖穆索尼乌·鲁富斯(约30—101/102年)的讲演,并被释为自由民。曾担任过尼禄皇帝的侍卫,后在罗马讲学。由于皇帝图密善于89年(一说是93年或82年)下令驱逐哲学家,他就移居希腊西北部埃皮鲁斯的城市尼科波利讲学,并建立自己的学派,直到135年去世。在当时他就拥有大量听众,后来成为罗马皇帝的哈德良和马可·奥勒留都曾经是他的学生。生前并未撰写著作,其言行由他的学生阿里安(约95—175年)按原希腊语记录下来,编为《爱比克泰德道德论集》和《手册》。
在理论上,爱比克泰德把伦理道德作为哲学的中心问题,但其出发点是先验论的、唯理智主义的。他声称,一般的道德概念和原理,对所有人来讲都是天赋的,因此对所有人来讲都是一致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具体应用。哲学的任务只是发展这些天赋概念,并指导人们如何正确地将具体的行为置于这些概念之下,例如,不要将享乐、财富放在善理念项下。爱比克泰德强调,所有人都有建立道德生活的充分基础,而哲学教育又是必需的,为的是可以把天赋的“预拟概念”应用到特定的具体环境中去。尽管,人们都有天赋的道德观念,但仅有天赋概念是不够的,困难在于如何把它们应用到具体的事项中去。因此,也就需要教育,要使人懂得逻辑,从而拥有逻辑推理能力。因为,应用这些天赋的“预拟概念”是依赖推理的。但是,重要的毕竟不是拥有逻辑的知识,而是要把天赋的道德概念应用到实际中去,实现这些天赋的道德概念。
爱比克泰德与塞涅卡一样,将伦理学和神学结合在一起。他强调要实行各种苦行,但又反对这一种遗世独立、洁身自好的生活,提倡必须合群,积极参加政治活动。认为生活是一场战斗,因此要听命于作为指挥员的统治者,履行各人的天职;即便是做奴隶也命该如此,应该容忍和克制;毋需害怕死亡,死亡无非是支配宇宙的元素的分解;人的生存所需的一切都是由神赐予的,如神不再赐予了,那就是死亡的征兆,也就是说神不再需要我们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宿命论的奴隶哲学,将宿命论贯注到道德伦理的实践中。这种思想,可以说是开基督教教义的先河,德国的学者利茨曼在他的《基督教的起源》中,就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
这就不再是早期斯多葛学派的学究式的泛神论。越过枯燥乏味的图景,真正宗教感的富有成果的润雨已经降下,从埋藏的种子产生出对神的真正信仰,它以一种新的力量激发斯多葛学派的说教。[26]
爱比克泰德竭力为奴隶主和奴隶制度辩护。他声称,所有的人都是以神为他们的父亲的,人人生来都是兄弟,因此压根儿就不存在什么奴隶问题,除非你是你自己的奴隶:“没有一个人能够支配我,由于神,我生来就是自由的,我知晓神的命令。现在,没有一个人能把我当作一个奴隶那样来指挥我。”[27]也就是说,他把奴隶问题,归结为纯粹是各自的主观意识问题,谁不认为自己是奴隶,谁也就不是奴隶。他还进一步用神学目的论来否认奴隶和奴隶制度:“宙斯神使我处于自由人的地位,难道你认为,宙斯神会希望他自己的儿子成为被奴役的吗?”[28]这种思想,以后就由基督教承袭下来了。
爱比克泰德的道德伦理学说是和神学紧密相联系的。他比较集中地讨论了人和神的关系,认为人的精神和神是血缘相通的,这总是最有价值的;人应该注意到自己的高尚的本性,应该把自己看作是神的儿子,把自己看作是从神那里流溢出来的一部分。[29]人是神的一颗微粒,人又是神的旁观者和解释者,肯定神统治着世界,人只有通过沉思这个世界的“美好”,才能理解到这个世界是由神统治的,城邦和家庭要是没有神的统治和监护,就连一刻也不能维持下去。由于神创造这个世界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人类一切的善都来自神。
爱比克泰德并将他的神学思想贯彻到了社会政治和国家学说中,从而与斯多葛学派的世界主义学说联系了起来。他声称,世界公民权(宇宙公民权)和上帝的统治相联系的,人和神是血缘相通的,由此得出结论:“我是属于世界的”,或“我是世界公民”。因此,他主张要从“世界政府”角度来考虑问题。既然人人都是这个世界的公民、神的儿子,那么他们对这个世界就负有责任,要照顾整体的善,要在理性指导下行动:
这个世界是一个城邦,所产生的东西,原来是作为一个城邦创造出来的……其中所有的一切,全都是朋友——首先是诸神,接着是人类,彼此天生是作为一家人组成起来的。[30]
从而指名反对伊壁鸠鲁学派,指责他们反对结婚、反对生儿育女、不参加城邦的政治生活等。[31]他正是这样将神权和政权统一起来,用神权的名义,为罗马帝国的统治辩护,并鼓吹人们要效忠这个政权,为巩固这个政权而献身。
(三)马可·奥勒留
马可·奥勒留(MarcusAureliusAntoninus,121—180年)是晚期斯多葛学派最后一个著名代表,是公元16l—180年的罗马皇帝。早年深得罗马皇帝哈德良(117—138年在位)的宠爱,受过有关修辞学、文法、哲学等方面完备的教育,从二十五岁开始转向哲学的研究。罗马在他的统治下,进入一个新的危机时期。罗马和亚洲西部帕提亚(即安息)之间矛盾激化,埃及爆发了严重的叛乱,即牧牛人的起义。此外,战争、瘟疫频繁,每一次重大的战争,几乎都将帝国整个结构推向覆灭的边缘,国家对人民的压迫,从来也不曾像这个时期那样沉重。[32]从而促使他这个“王座上的哲学家”,除了一般地注意道德伦理问题外,对于阶级关系、奴隶和国家问题特别关心。由于以他为代表的整个国家和奴隶主阶级的统治陷入深深的危机,他的哲学思想也就带上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
马可·奥勒留在哲学上深受爱比克泰德的影响,对后者敬仰备至,公开承认自己接受后者的影响[33],在他的著作中充满了对爱比克泰德的言论的引述,成了他的“导航星”[34]。此外,他还较多地受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为了教育自己的儿子、未来的罗马皇帝科谟都斯(180—192年在位),在出征达西亚(Dacia)行省戎马倥偬之际,用希腊语撰写了由一系列长短不等的格言组成的《沉思录》(又译《自省录》)。
马可·奥勒留认为,万物都处于流逝之中,只有哲学才能给人以支撑,提供一种反对一切空虚的消极事物的防御。而他所理解的哲学,和整个斯多葛学派一样,无非是一种神学。他的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神学、伦理学、国家学说,神学是整个体系的理论基础。马可·奥勒留的神学的主要内容,归纳起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信仰神和宇宙的神圣秩序,提倡神学目的论。他声称,万物来自神又复归于神,神圣的天命囊括万物,天命以最完美和最仁慈的方式安排万物。神性的灵魂(精神)渗透万物,神的主要启示就是人的灵魂本身,人的灵魂是神的一部分和流溢物。因此,他信仰人和神是血缘相通的。第二,信仰万物流逝无常,从而得出悲观主义的结论。一切存在物都处于变易、消逝、没落的循环中,没有一种个体事物是永恒的。这种变化决定着整个宇宙,直到它将来的解体。[35]由此得出悲观主义的结论:整个宇宙的组成部分是无足轻重的,现象处于普遍的流逝中,因此要我们的心灵去关心可灭的事物,把它看作是善的或恶的,就是错误的。[36]因此,也无须以此来妨碍心灵的宁静,以致对生活感到厌倦,甚至希望死去。但他并未因此放弃神学目的论,仍然坚信这种变化是受到更高的法则支配的,受制于最高理性目的的,最后归结到神和天命,以及世界的完美无缺的统一。
正是在这种神学目的论的思想的支配下,马可·奥勒留探讨了有关人的道德伦理问题。他声称,人是由肉体、灵魂、心灵(理性、理智)三者构成的,死亡是灵魂脱离肉体的结果。在大焚毁时,灵魂存在着重新被吸入宇宙理性(神的理性)的可能性,人的理性,是从神那里流溢出来的,谁违背理性也就是违背神。好人的特征,就在于承受命运所降临的一切,不玷污神圣的天赋,并以一种平静谦和的精神坚持服从神到底。基于这点,他接着就宣扬一种消极厌世的人生观,认为人生是极其渺小的,延续生命是毫无价值的,即便这样,仍然要遵循本性(自然)走完人生的旅程。人的一切,都是由神决定的,而神的决定永远是恰当的,因此人应当满足当下和目前的一切。人应当使自己从属于整个宇宙的进程,没有神的意志,整个宇宙及其中的一切是不会发生的,正因为这样,人除了服从整体的法则、崇敬神以外,没有更高的任务。
此外,他宣扬阶级合作和阶级和平,认为人在宇宙图式中有各自的位置,不管他愿意与否,都是受到一种理性的力量(神、天命)的支配,因此要彼此合作。从表面上要求改善奴隶的法律地位,将公民权给予行省的一切非罗马人。但在实际上仍然坚持生而自由的自由民,同由于被释从奴隶转化来的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明显区别。[37]他公开声称要面对现实,认为柏拉图式的乌托邦是根本不存在的。
马可·奥勒留出于帝国利益的考虑,还十分注意从理论上为罗马帝国的统治进行论证。在这个问题上,他和其他斯多葛学派的代表人物一样,致力于宣扬世界主义的国家学说,并将它和神学紧密地结合起来。首先,从神学理论出发,宣扬一个宇宙、一个神、一种法律。“整个世界是一个城邦”[38],这种国家是人类共同的,人们从它汲取理智的能力、理性的能力以及法律的禀赋。[39]鉴于万物彼此都是成双成对的,这些成双成对地结合起来的东西是神圣的,从而提出两种城邦(就希腊来讲是现实的凯克罗普之城和理想的宙斯之城)和两个国家(就他当时来讲是现实的罗马国家和理想的罗马国家),认为它们都是遵循着善而建立起来的。实质上,正如《剑桥古代史》的有关部分的作者韦伯在讨论到他的国家学说时所揭示的那样:马可·奥勒留所讲的这个世界,无非就是罗马这个绝对君主制的国家,且又是名正言顺地处在这个哲学王的绝对统治下的,无非是想用斯多葛学派学说来武装自己,来改善这个已经支离破碎的罗马世界。[40]至于他所讲的人人都是兄弟,以及与神血缘相通等,都无非是廉价的伪善的谎言而已。
下面,我们就综合地讨论整个斯多葛学派的美学和文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