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以现代化为目标的社会发展理论(第3页)
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就要处理好发展与调整的关系。
发展与调整的统一构成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台阶”。所谓台阶,是指发展有一个突发性的跳跃,是质与量的统一。在量上,表征着生产力发展、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在质上,表征着生产力、经济结构得以优化。这样的质和量的统一便表现为一定的度,即一个“台阶”。如果这个质与量的统一被打破,就会走上新的台阶。例如,邓小平认为,从1984年到1988年,“这个期间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58]。“经济发展隔几年上一个台阶,是能够办得到的”,“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59]。
发展需要调整。发展常常是抓住一个时机,然后迅速调动各方面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迅速”,各种关系、比例会出现一定的失调。因此,发展一段,然后进行调整,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规律。例如,1984—1988年,中国发展上了一个台阶,然后,1989—1991年进行调整,理顺各种关系。这种调整是发展带来的调整,是依赖于发展的调整。调整是为了发展。调整在形式上是局部的后退,但这种“退”是为了“进”。“只有某些方面退够,才能取得全局的稳定和主动,才能使整个经济转上健全发展的轨道。”[60]因此,调整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更合理、更好更快的发展。
在邓小平看来,调整有两种形式:一是作为措施的调整,这种调整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只有不断调整才能促进有序的发展。“调整是实现现代化所必须采取的一项积极措施”[61]。这就是说,调整是一种措施,是发展的一种形式;二是作为调整阶段的调整,这种调整是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作为整个社会运动重点的“调整阶段”,是工作重点。“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是要抓调整,改革要服从于调整,有利于调整,不能妨碍调整。改革的步骤需要放慢一点,但不是在方向上有任何改变。”[62]这里所说的调整就是作为阶段的调整。一段时间里,调整成为工作重点;一旦各种关系、比例比较合理后,就要由以调整为重点及时转向以发展为重点,否则,就失去了调整的作用和意义。发展总是发展与调整的统一,形成一个台阶一个台阶上的发展过程。
平衡与不平衡是事物发展的一种普遍形式。邓小平把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观结合起来,赋予了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法以社会主义的内涵。
所谓平衡,是指矛盾诸方面相对的统一和稳定,具有有序的比例和关系;不平衡是指打破了原有的统一和稳定,超出了原有的比例和关系。事物的运动总是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但这种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引导、带动、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实际上是把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法运用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中。
邓小平提出的先富与共富的辩证法,是针对平均主义的“贫穷社会主义”模式的。先富打破平衡,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新的平衡。换言之,先富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共同致富。“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65]“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66]这就是说,先富起着“示范”“带动”的作用,目的在于推动国民经济“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人民群众“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先富又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先富本身必须是勤劳致富,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再就是先富与致富必须以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为原则。这样,才能通过“波浪式地向前发展”达到共同富裕这种新的平衡,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7]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就打破了平衡。这种不平衡必须巩固一段,然后才有带动其他地区发展起来的力量。在邓小平看来,到了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时,就要重点解决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问题。
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由不平衡走向新的平衡不是“杀富济贫”,不是重归平均主义,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一种波浪式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先的发达地区继续发展,而不发达的地区则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形成共同发展的局面,最终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1]《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册,219页。
[3]《邓小平文选》,第3卷,377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6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377页。
[7]《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8]《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册,211页。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8页。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275页。
[14]《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15]《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16]《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8页。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87页。
[18]据新华社1988年10月24日讯。
[19]据新华社1988年10月24日讯。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69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705页。
[22]《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208页。
[23]《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276页。
[24]《邓小平文选》,第3卷,375页。
[25]《邓小平文选》,第3卷,377页。
[26]《邓小平文选》,第2卷,2版,14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701页。
[28]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133页。
[29]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