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论的展开(第2页)
接着这一段文字,马克思恩格斯执笔撰写了第一篇第三部分的结尾部分,即题为“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的文字。[27]在这段文字的开头,作者简单地概括了所有制形式的发展过程。在所有制形式发展的最后,出现了“由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引起的现代资本,也就是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排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干涉的纯粹私有制”[28]。“近代国家是与这种近代私有制相适应的”[29],在这里,近代国家被明确地视为分析对象。
其次,作者阐述了收买国家理论[30],“它由于税收而逐渐被私有者所操纵,由于国债制度而完全归他们掌握”[31]。资产阶级,由于收买了近代国家而使其成为自己统治的机关。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而不再是在一个地域内组织起来,并且必须使自己通常的利益具有一种普遍的形式”[32]。共同体解体了,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了,近代国家作为这一近代市民社会总括自身的形式就出现了。但是,这一近代国家却成了资产阶级买来的、阶级统治的机关。也就是说,近代国家,一方面总括着市民社会,另一方面又作为阶级统治的机关存在着。这样,近代国家虽然采取了一般的形式,却贯彻着资产阶级的利益。[33]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给出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关近代国家的基本规定。
“由于私有制摆脱了共同体,国家成了和市民社会并列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但是,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共同的〉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E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34]
接着,作者又阐述了国家的独立性,但是,这不是国家的一般逻辑,更不是针对近代国家而言的。
“目前国家的独立性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存在:在那里,等级还没有完全发展为阶级,在那里,比较先进国家中〈过时的〉《已被消灭的》E等级还起着某种作用,并且那里存在着某种混合体,因此〈在那里〉在这样的国家里任何一部分居民也不可能对其他部分的居民进行统治。〈只有〉德国的情况就正是这样。”[35]
只有在像德意志这样的落后国家,即近代社会尚未完全形成的国家中,国家的独立才成为问题。在这段话前面一点,有恩格斯所作的增补,即“较早时期的利益,在《与它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已经被〈特别〉适应于较晚时期的利益的交往形式排挤之后,仍然〈在长时间内〉拥有一种表现为相对于个人而独立的虚假共同体的传统权力》E”[36],这段话大概是考虑到了德国的现状而被恩格斯增补上去的。对此,在“近代国家的最完善的实例”[37]美国、法国、英国,已经形成了“国家只是为了私有制才存在的”[38]这一“通常的意识”[39]。这样一来,在那里,那种“假象的共同体”的独立化就应该不再是问题了。“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而且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E形式,所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40],即使在反复论述这些内容的文字中,作者也都将国家视为为了贯彻统治阶级特殊利益的一般形态,在恩格斯的增补中,作者强调了国家是总括市民社会自身形式这一规定。[41]
接着,在第三篇第三部分,在第一篇第三部分的叙述的基础上[42],马克思恩格斯又对施蒂纳对国家的意识形态理解方式进行了批判。
施蒂纳“先把国家变成一个人,变成《掌权者》。至于统治阶级把本阶级的共同的统治组成公开的政权、组成国家这一事实,施蒂纳却把它理解为并且以德意志小资产阶级的方式曲解为:‘国家’是作为第三种力量组成起来反对这个统治阶级,并为对付这个统治阶级而攫取全部权力的”[43]。
这样的“关于国家万能的德国小市民的表象”[44],不是“现实的近代国家”,只不过是“施蒂纳关于普鲁士国家的幻想,他把普鲁士国家看作是一般国家”[45]。在近代国家,“资产者、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成员被迫结合成‘我们’、法人、国家,以便保证他们的共同利益,并把由此获得的集体权力赋予——由于分工需要这样做——少数人”[46],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施蒂纳在对普鲁士国家的德意志式的,即小市民的、意识形态式的幻想中所作的论述。也就是说,在这里,作者通过与近代国家的对比,揭示了施蒂纳的国家论所论述的只是特殊的德意志式的普鲁士国家而已。这样,在第三篇第三部分,作者就揭示了,施蒂纳国家论只不过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对国家所抱有的幻想的反映,从而最终完成了对施蒂纳的批判。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下被推定为执笔过程最终部分的誊清稿。这里论述了“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E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近代以前的“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在第一篇第三部分的“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中,作者已经论述了所有制形式的发展过程,揭示了近代的“纯粹的私有制”,但在这里,作者则是在与以大工业为基础的近代社会的对比中,重新分析了近代以前的所有制形式。另外,在第一篇第三部分由马克思所作的栏外注释中,马克思写道,“在古代国家、封建制度、绝对王权中表现出来的《共同存在》’”,揭示了近代以前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解体后的近代社会的差异。这一誊清稿揭示了古代的“共同体”和中世纪的“共同存在”等近代以前的共同体的存在,与此同时,也指出了“作为直接进行生产的阶级而与这种共同体对立的……被统治的《生产》E阶级”[47]。也就是说,在第一篇第三部分阐述过的“统治阶级的共同体”,经过对“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中的近代国家的分析,并没有贯穿整个历史,而只是出现在近代以前。因此,这里阐述的“对被统治阶级而言的虚幻的共同体”,也是从近代以前统治阶级的共同体与被统治阶级的对立中产生出来的。[48]
[1]H。34,34。《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34页。
[2]H。35,35。《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35页。
[3]H。35-37,35-37。《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35~37页。
[4]至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般性Allgemhcit”与“普遍性U”是明确区分开的。如上节所见,近代社会独立展开的普遍性,是在与近代以前的、地域性的“局限性Bor”的对比中加以把握的,这与抽象地、意识形态地把握的一般性是有区别的。理解这一区别,对于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拒斥“一般的东西”、批判施蒂纳这一文脉意义很重要。
[5]H。37,37。《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37页。
[6]如同大藪龙介先生(《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论》,73~74页,现代思潮社,1978)和细谷先生(前引书,225页)所指出的,马克思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前,就已经具有了把国家作为“虚幻的一般性”进行理解的视角。从这一点来看,如同广松先生(前引书,36~37页)和细谷先生所说,大概可以推断出,恩格斯是看了马克思的栏外增补后又进行增补的。
[7]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栏外增补中对施蒂纳的批判,笔者认为在两者之间有细微的差异。恩格斯立足于共同利益是“实在的基础之上的”某种东西的观点,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分离中强调共同利益的独立化,并在这里指出了施蒂纳式的虚幻的理解所产生的根据。在马克思那里,虽然也立足于共同利益的独立化,但对施蒂纳是这样批判的:施蒂纳意识形态中的虚幻性,是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相互媒介中把共同利益剥离出去,使共同利益成为“普遍的东西”而产生的。总之,笔者认为,在恩格斯那里,共同利益的独立化是直接与意识形态的虚幻性结合在一起的,与此相对,在马克思那里,对相互媒介的无视才是产生意识形态虚幻性的原因。
[8]这里一般被视为“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的依据。但是,在恩格斯的栏外增补中,共同利益“作为虚幻的共同性”取得了国家这一形态,这一叙述,与“一般的东西与共同物的虚幻的形态”这一对施蒂纳的批判并列在一起。在马克思的栏外增补中,写着“国家这一《虚幻的》M‘一般的’利益”,这也很难说是在把对国家的理解与对施蒂纳的批判区别开来进行论述的。另外,统治阶级为了贯彻自己的统治,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这一机器的“国家=阶级统治机器”论,也作为特殊利益的“特殊的、独立的‘一般’利益”的贯彻而显示出来,而且,强调共同利益的实在性的论点,可以说也是与后来出场的“国家=市民社会的总括”论相连的。这样的国家规定,不仅陷入了施蒂纳批判这一脉络当中,而且也没有给出一个与其内容具有整合性的相互关系。因此,我们不能在无视底稿和栏外增补的差异的前提下来处理这里的共同利益论,更不能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这里论旨一贯地展开着自己的学说。因此,我们不得不说,把这里的叙述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示“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的依据是没有道理的。
[9]H。68,70。《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70页。
[10]H。70,72。《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70页。
[11]W。177,18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12页。中译文略有调整。——译者注
[12]W。178,189-19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13页。
[13]W。178,19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13页。中译文略有调整。——译者注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13页。
[15]W。228,2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63页。
[16]W。229,2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76页。
[17]W。230,2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7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276页。
[19]总之,“国家=虚幻的共同体”论,是“在德意志流行的关于国家的所有幻想”(W。178,190)的典型,是关于国家的小市民的、意识形态的认识。
[20]H。122,128。《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广松涉编,彭曦译,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