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直觉论和经验论的调和(第3页)
[55]《人类理解论》,第2卷,第3章§6。
[56]《人类理解论》,第2卷,第28章§6以后。
[57]《人类理解论》,第2卷,第28章§13。
[58]《人类理解论》,第1卷,第28章§5。
[59]《人类理解论》,第1卷,第3章§8。
[60]《人类理解论》,第1卷,第3章§8。
[61]见《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1章§2以后。
[62]《人类理解论》,第1卷,第2章§10。
[63]《人类理解论》,第1卷,第2章§2以后。
[64]《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2章§7。
[65]《人类理解论》,第3卷,第11章§16。亦参考第4卷第3章5618,20;第12章§8。
[66]《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3章§20。
[67]《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14章§4。
[68]《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3章§18。
[69]爱尔维修(1715—1771),著作有《论精神》(Del’esprit)、《论人》(Del’homme)。
[70]见《论人》,第5节,第3、4章;第2节,第7、8章。
[71]《论精神》,论述二。
[72]《论精神》,Ⅱ,17。与爱尔维修观点相同的有孟德维尔(Mandeville)(1670—1733),即《蜜蜂寓言》(TheFableofBees)或《私恶即公利》(PrivateVicesmadePubliefits)的作者;拉美特利(Lamettrie)(1709—1751),即《人是机器》(L’hommemae)、《幸福论》(Discourssurlebonheur)的作者;霍尔巴赫(Holbach)(1723—1789),即《自然体系》(Systèmedelanature)的作者。所有这些思想家都是唯物主义者。特别参见朗格(Lange)《唯物主义史》(HistoryofMaterialism),约德尔《伦理学史》,马提诺《伦理学说类型》第2卷第312页起,累基《欧洲道德史》第2章。
[73]见他的《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原理》(PrinoralandPoliticalPhilosophy)。
[74]《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原理》,第1卷,第5章。
[75]《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原理》,第1卷,第7章。
[76]《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原理》,第2卷,第2章。
[77]《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原理》,第3章。
[78]边沁(1748—1842),著作有《道德与立法的原理》(Prinoralsaion)。
[79]《道德与立法的原理》,第1章。
[80]《义务论》(Deontology),第1卷,第137页。
[81]关于边沁,特别见累基的《欧洲道德史》和马提诺的《伦理学说类型》。
[82]我们可以在霍布斯、洛克、哈奇森、盖塔克那里发现这个理论的开端。
[83]哈特勒(1705—1757),著作有《人的观察》(ObservationsonMan)。
[84]《人的观察》,第1卷,第473~475页,第2卷,第338页起。累基:《欧洲道德史》,第1卷,第22页起及第67页注;利鲍(Ribot):《英国当代心理学》(Lapsychologieaemporaine);J。穆勒(JamesMill):《人类精神分析》(AnalysisoftheHumanMind);S。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特别是第40~42页,44、45、46页,53页起,发展了这个观点。
[85]亚历山大·贝恩(1818—?),著作有《感情和意志》(TheEmotionsandtheWill)、《精神和道德科学》(MentalandMoralSce)。
[86]《感情和意志》,第3版,第15章,§18以后;《意志》第10章,特别是§8以后,亦见《精神和道德科学》中《道德能力》一章。有关对贝恩的批评,见考尔德伍特《道德哲学手册》第1卷第二部分第3章。
[87]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哲学家曾经有一个时候都相信沙甫慈伯利和哈奇森有关道德感的理论。见斯宾塞《社会静力学》第1版。
[88]他的理论使人想起中世纪的道德本能的概念。
[89]关于康德(1724—1804)的伦理学,见柯亨()《康德的伦理学原理》(Kant’sBegrühik),舒尔门《康德的伦理学与进化论的伦理学》(KahidtheEthicsofEvolution),波特尔(Porter)《康德的伦理学》(Kahics),包尔生(Kahics)《康德》(Kant)。康德的伦理学著作(《康德的伦理学理论》)是由艾波特(Abbott)翻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