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生活在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第4页)
通讯《两地书》(与景宋合著)
回忆文《朝花夕拾》(后半部)
杂感集《华盖集续编的续编》(附在《华盖集续编》之后)
杂感集《而已集》
讲义《中国文学史》(未完)
七、上海工作时期,四十七至五十六岁(十六年秋—二十五年十月十九日,即一九二七—一九三六),国家大事有十七年的北伐成功及五三济南事件,二十年九一八后东四省的沦亡,二十一年“一·二八”上海之战。
这十年之间,国难的严重,日甚一日,鲁迅对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国内政治的不上轨道,上海文坛的浅薄空虚,一点也不肯放松,挺身而出,“奋笔弹射,无所避回”,于是身在围攻,禁锢之中,而气不稍馁,始终奋斗,决不屈服。这时期可以称为短评时期。他的短评,都像短兵相接,篇篇是诗,精悍无比。不识者奚落他,称之为“杂感家”,殊不知这正是他的战士生活的特色。他不想做什么领袖,也没有“藏之名山”的意思,以为一切应时的文字,应该任其消灭的。《热风》序文里说得好:“……几个朋友却以为现状和那时并没有大两样,也还可以存留,给我编辑起来了。这正是我所悲哀的。我以为凡对于时弊的攻击,文字须与时弊同时灭亡,因为这正如白血轮之酿成疮疥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则当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证明着病菌尚在。”所以他的十多本杂感集大都是应时而作,只要时弊快快去掉,则他的文字本来愿意欢欢喜喜地消灭。
上海不是个好住处,不说别的,单是空中的煤灰和邻居的电线电收音,已经够使他心烦气闷了。他常对我说,颇想离开上海,仍回北平,因为有北平图书馆可以利用,愿意将未完的《中国文学史》全部写成。它的大纲早已成竹在胸,分章是《思无邪》《离骚与反离骚》《药与酒》……他的观察史实,总是比别人深一层,能发别人所未发,所以每章都有独到的见解。我们试读《而已集》里那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便可窥见一斑。这是他的《中国文学史》的一段,思想很新颖,议论很透辟,将一千六百年前人物的真相发露出来,成了完全和旧说不同的样子。我正盼望这部大著作能够早日观成,不料他竟赍志以殁,连腹稿也同埋地下,这是无可弥补的大损失!
近年来,他写文章之外,更致力于大众艺术和大众语文。前者是提倡版画,因其好玩,简便,而且有用,认为正合于现代中国的一种艺术。他个人首先搜集了许多件英、俄、德、法、日本的名刻,有时借给别人去展览,有时用玻璃版翻印出来,如《士敏土之图》《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使艺术学徒有所观摩。一面,在上海创办木刻速修讲习会,从招生以至每日的口译,都由他一个人担任的。这个艺术现在已经很有进步,可以说风行全国了。后者是鼓吹大众语,因为汉字和大众是势不两立的。他说:“现在能够实行的,我以为(一)制定罗马字拼音(赵元任的太繁,用不来的);(二)做更浅显的白话文,采用较普通的方言,姑且算是向大众语去的作品,至于思想,那不消说,该是‘进步’的;(三)仍要支持欧化文法,当作一种后备。”(《论大众语》)
本期的重要著作,列举如下:
杂感集《三闲集》
杂感集《二心集》
杂感集《南腔北调集》
杂感集《伪自由书》(一名《不三不四集》)
杂感集《准风月谈》
杂感集《花边文学》
小说《故事新编》
杂文《集外集》
此外,近年散见各种杂志的文章,不曾由他自己结集起来,否则一定又添了一个有趣的书名。有一本题作《一九三五年—一九三六年鲁迅杂文集》,在他逝世的一个月—十月印行的,编次甚乱而销行甚广,绝不是他自己编订的东西,前面既无序文,书尾也不贴版花。自从他一去世,投机取巧的市侩,东抄西撮,纷纷出书,什么“鲁迅自述”啦,“鲁迅杂感集”啦,“鲁迅讽刺文集”啦,“鲁迅最后遗著”啦,陈列在书摊上,五花八门,指不胜屈。更有无耻之徒,冒名取利者,将别人的作品,换一个临时封面,公然题作“鲁迅著”,例如《活力》《归家》等等,尤其可恶。请诸位千万注意,别去上当!
以上所谈,只关于他的创作方面,至于翻译,已经印行的不下三十种,工作也极其认真,字字忠实,不肯丝毫苟且,并且善能达出原文的神旨,这也是译界中不可多得的珍宝。
总之,鲁迅无论求学,做事,待人,交友,都是用真诚和挚爱的态度,始终如一,凡是和他接近过的人一定会感觉到的。他的勤苦耐劳,孜孜不倦,真可以忘食,忘寒暑,忘昼夜。在广州住白云楼的时候,天气炎热,他的住室,阳光侵入到大半间,别人手上摇着扇子,尚且流汗,可是他能在两窗之间的壁下,伏案写稿,手不停挥:修订和重抄《小约翰》的译稿;编订《朝花夕拾》,作后记,绘插图;又编录《唐宋传奇集》等等。蛰居上海以后,为生活费的关系,勤劳更甚。书案前一坐下,便是工作;工作倦了,坐到案旁的一张藤躺椅上,看看报,或是谈谈天,便算休息。生平游览极少,酬应最怕,大抵可辞则辞。衣服是布制的;鞋当初是皮的,十余年来是胶皮底帆布面的;卧床向用板床,近十年来才改;写字始终用毛笔。除了多吸烟卷而外,一无嗜好。他至死保持着质朴的学生时代的生活。
他的真挚,我不用说别的,就在游戏文字里,也是不失常度,试读《我的失恋》,便可知道。这本来是打油诗,其中所云“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发汗药”“爱人赠我玫瑰花,回她什么:赤练蛇”(《野草》),似乎是信口胡诌了,其实不然。要晓得猫头鹰,发汗药之类,的确是他自己所心爱的或是所常用的物品,并没有一点做作。
他的富于友爱,也是常人所不能及的,最肯帮人的忙,济人的急,尤其是对于青年,体贴无微不至。但是竟还有人说他脾气大,不易相处,这是我所不解的。
他这样地牺牲了个人生前的幸福,努力为民族的生存和进步而奋斗,患肺结核而至于医师多次警告了,还是不肯休息,而且“要赶快做”,真是实践了他三十五年前所做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诗句!
我说过:鲁迅之所以伟大,就在他的冷静和热烈双方都彻底。现在话已说多了,就引用他的“自嘲”诗中的两句作为今天谈话的总括罢:
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
上句表冷静,下句表热烈。关于上句,请参阅“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坟·写在〈坟〉后面》)下句请参阅“救救孩子”(《狂人日记》的末句),“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坟·我现在怎样做父亲》)。又景宋的哀诗所引用的“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即使在“自嘲”中,也可以看出他的伟大来。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