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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生活在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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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一月,临时政府成立于南京,鲁迅应教育总长蔡孑民先生之招,到部办事,公余老是钞沈下贤的集子。一日,曾偕我同董恂士(鸿袆)去访驻防旗营的残址,只见已经成了一片瓦砾场,偶尔剩着破屋几间,门窗全缺,情状是很可怜,使他记起了从前在矿路学堂读书的时候,骑马过此,不甘心受旗人的欺侮,扬鞭穷追,以致坠马的故事。

同年五月,到北京,住绍兴会馆,先在藤花馆,后在古槐书屋,这便是相传在槐树上缢死过一个女人,从此多年没有人要住的。八年移居八道湾,十二年迁寓砖塔胡同,十三年移入宫门口西三条新屋。

在北京工作十五年,其间又可分为前后两段,以《新青年》撰文(民国七年)为界,前者重在辑录研究,后者重在创作。

前期住在会馆,散值的工作是:(一)抄古碑,(二)辑故书,这二事可参考知堂的《关于鲁迅》(《宇宙风》二九期),(三)读佛经。鲁迅的信仰是科学,不是宗教,他说佛教和孔教一样,都已经死亡,永不会复活了。所以他对于佛经只作人类思想史的材料看,藉此研究其人生观罢了。别人读佛经,就趋于消极,而他独不然。

至于他的创作短篇小说,开始在民国七年四月,发表在同年五月号的《新青年》,正值五四运动的前一年。其第一篇曰《狂人日记》,才用“鲁迅”作笔名,“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他的创作力好像长江大河,滚滚不绝。这是鲁迅生活上的一个大发展,也是中国文学史上应该大书特书的一章。因为从此,文学革命才有了永不磨灭的伟绩,国语文学才有了不朽的划时代的杰作,而且使他成为我们中国思想界的先知,民族解放上最勇敢的战士。现在时间有限,我只就《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两篇作个举例的说明而已。

《狂人日记》是借了精神迫害狂者来猛烈地抨击礼教的。据鲁迅自己说:“因那时的认为‘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然而这激动,却是向来怠慢了绍介欧洲大陆文学的缘故。一八三四年顷,俄国的果戈理(N。Cogol)就已经写了《狂人日记》……但后起的《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却比果戈理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参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这是实实在在的话,试问读到篇中所云: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又云: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有谁不感到礼教的迫害,有谁不想奋起而来攻击呢?他的其余作品有好多篇仿佛可作这《狂人日记》的说明,《祝福》便是一个例子。《祝福》的惨事,不惨在狼吃了阿毛,而惨在礼教吃了祥林嫂。

我那时在南昌,读到《狂人日记》就非常感动,觉得这很像周豫才的手笔,而署名却是姓鲁,天下岂有第二个豫才乎?于是写信去问他,果然回信来说确是“拙作”,而且那同一册里有署名唐俟的新诗也是他做的。到了九年的年底,我们见面谈到这事,他说:“因为新青年编辑者不愿意有别号一般的署名,我从前用过迅行的别号是你所知道的,所以临时命名如此:理由是(一)母亲姓鲁,(二)周鲁是同姓之国,(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至于唐俟呢?”他答道:“哦!因为陈师曾(衡恪)那时送我一方石章,并问刻作何字,我想了一想,对他说:‘你叫做槐堂,我就叫俟堂罢。’”我听到这里,就明白了这“俟”字的涵义。那时部里的长官某很想挤掉鲁迅,他就安静地等着,所谓“君子居易以俟命”也。把“俟堂”两个字颠倒过来,堂和唐两个字同声可以互易,于是成名曰“唐俟”,周、鲁、唐,又都是同姓之国也。可见他无论何时没有忘记破坏偶像的意思。

《阿Q正传》的署名是巴人,取“下里巴人”,并不高雅的意思(《华盖集续编·阿Q正传的成因》)。人家都知道这是一篇讽刺小说,在描写中国民族的魂灵。知堂在十一年三月十九晨报副刊上说过:“阿Q这人是中国一切的谱——新名词称作‘传统’——的结晶,没有自己的意志而以社会的因袭的惯例为其意志的人,所以在实社会里是不存在而又到处存在的。……(他)承受了噩梦似的四千年来的经验所造成的一切‘谱’上的规则,包含对于生命幸福名誉道德名称意见,提炼精粹,凝为个体,所以实在是一幅中国人品性的‘混合照相’,其中写中国人的缺乏求生意志,不知尊重生命,尤为痛切,因为我相信这是中国人的最大的病根。”(仲密:《自己的园地》八。后来印成单行本的时候,这一篇未见收入。)

《阿Q正传》,发表于民国十年十二月,到现今是整整的十五年了。我每次读到它,总感觉一种深刻和严肃,并且觉得在鲁迅的其余作品中,有许多处似乎可当作这篇的注解或说明来读,因为描写阿Q的劣性仿佛便是描写民族的劣性故也。现在随便举出几点,彼此参照,便可了然,例如:

(一)自大。阿Q和别人口角的时候,间或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这宛然是以“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自负的国粹派的口吻,鲁迅所时常指摘的:“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热风》)

(二)卑怯。阿Q“发起怒来,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试读“《随感录》四十八”有云:“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的。”(《热风》)还有“通讯”云:“先生(旭生)的信上说:惰性表现的形式不一,而最普通的,第一就是听天任命,第二就是中庸。我以为这两种态度的根柢,怕不可仅以惰性了之,其实乃是卑怯。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粉饰,聊以**。所以中国人倘有权力,看见别人奈何他不得,或齐有‘多数’作他护符的时候,多是凶残横恣,宛然一个暴君,做事并不中庸;待到满口‘中庸’时,乃是势力已失,早非‘中庸’不可的时候了。一到全败,则又有‘命运’来做话柄,纵为奴隶,也处之泰然,但又无往而不合于圣道,这些现象,实在可以使中国人败亡,无论有没有外敌。要救正这些,也只好先行发露各样劣点,撕下那好看的假面具来。”(《华盖集》二二集)还有,“《忽然想到》七”有云:“……可惜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所以即使显着凶兽相,也还是卑怯的国民。这样下去,一定要完结的……”(《华盖集》)

(三)善变——投机,迎合取巧。阿Q本来是深恶革命的,后来却也有些神往,想“革命也好罢”……试读“《忽然想到》四”里的话:“……其实这些人是一类,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的精神是不会苦的,——因为都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倘有不信,请看清朝的汉人所做的颂扬武功的文章去,开口‘大兵’,闭口‘我军’,你能料得到被这‘大兵’‘我军’所败的就是汉人的么?你将以为汉人带了兵将别的一种什么野蛮腐败民族歼灭了。然而这一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久存在。在中国,惟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着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掉反覆着先前的命运。”(《华盖集》)还有《算账》里说:“我每遇到学者谈起清代的学术时,总不免同时想:‘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些小事情,不提也好罢,但失去全国的土地,大家十足做了二百五十年奴隶,却换得这几页光荣的学术史……”(《花边文学》)

(四)自欺——精神上的胜利法。阿Q在形式上打败之后,有种种妙法以**:或者算被儿子打了,或者说自己虫豸好不好,或者简直自己打两个嘴巴,就立刻心满意足了。这类自欺欺人,别设骗局的方法,在士大夫之间也何尝没有?“……有时遇到彰明的史实,瞒不下,如关羽岳飞的被杀,便只好别设骗局了。一是前世已造夙因,如岳飞;一是死后使他成神,如关羽。定命不可逃,成神的善报更满人意,所以杀人者不足责,被杀者也不足悲,冥冥中自有安排,使他们各得其所,正不必别人来费力。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仿佛亡国遭劫的事,反而给中国人发挥‘两间正气’的机会,增高价值,即在此一举,应该一任其至,不足忧悲似的。自然,此上也无可为,因为我们已经藉死人获得最上的光荣了。沪汉烈士的追悼会中,活的人们在一块很可景仰的高大的木主下互相打骂,也就是和我们的先辈走着同一的路。……”(《坟·论睁了眼看》)

此外,描写着的劣性还很多,限于时间,不及备举了。

十五年三一八惨案后,四月奉军进京,有通缉名单的传言,我和鲁迅及其他相识十余人,避居D医院的一间堆积房里若干日,鲁迅在这样流离颠沛之中,还是不断地写文章,《朝花夕拾》里的《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都是这时的作品。

这期的重要创作,已经结集者有:

小说《呐喊》

小说《彷徨》

论文《坟》

讲义《中国小说史略》

散文诗《野草》

回忆文《朝花夕拾》(前半部)

杂感集《热风》

杂感集《华盖集》

杂感集《华盖集续编》

六、厦门广州教书时期,四十六至四十七岁(十五年秋至十六年秋,即一九二六—一九二七),时代背景是宁汉分裂,国民党清党运动。

这时期虽很短,只有一年,可是鲁迅感触多端,不很开口,“抱着梦幻而来,一遇实际,便被从梦境放逐了,不过剩下些索漠”。因之,生活极不安定,宿舍屡有更变。在厦门四个月,因为“不合时宜”,搬来搬去,终于被供在图书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虽对着春秋早暮景象不同的山光海气也不甚感动,所不能忘怀的,倒是一道城墙,据说是郑成功的遗迹。“一想到除了台湾,这厦门乃是满人入关以后我们中国的最后亡的地方,委实觉得可悲可喜。”(《华盖集续编》)到广州后,起初他和我同住在中山大学中最中央而最高的处所,通称“大钟楼”,后来搬出学校,租了白云楼的一组仍旧合居。“……我这楼外却不同:满天炎热的阳光,时而如绳的暴雨;前面的小港中是十几只蛋户的船,一船一家,一家一世界,谈笑哭骂,具有大都市中的悲欢。也仿佛觉得不知那里有青春的生命沦亡,或者正被杀戮,或者正在呻吟,或者正在‘经营腐烂事业’和作这事业的材料。然而我却渐渐知道这虽然沉默的都市中,还有我的生命存在,纵已节节败退,我实未尝沦亡。”(《小约翰·引言》)诸位请读《两地书》,及《三闲集》里的《怎么写》《在钟楼上》两篇,便可以知道那时期他的生活的大略。

我不知道他在厦门大学担任什么科目,至于在中山大学,则任文学论和中国文学史等,因为选修文学论的学生人数太多,以致上课时间排在晚上,教室用大礼堂。这期的著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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