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西云南甘肃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第1页)
五、广西、云南、甘肃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1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特色普通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学校特色定位在艺术生培养、体育生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以及外语教学等人才培养目标方面。
试点工作实施步骤:学校申报、审核评估确定具备试点资格学校、论证立项、过程指导、评估验收、合格命名“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总结推广。至2020年,全自治区各市全部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目标,建成30所左右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对于试点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专家、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各试点学校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讨特色学校建设思路与做法。
该文件指出,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主要探索以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综合高中班,或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班的办学模式。
综合高中组织教学以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课程为主,学制的第二年增设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课程,第三年根据学生本人发展意愿,分别编入普通高中班或中等职业教育班继续学习。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合格或中等职业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012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确定南宁市第五中学等22所学校为自治区首批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确定柳城实验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综合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其中,“创新人才培养”特色高中立项建设学校有广西大学附中、广西师大附中、桂林一中3所。
(二)云南省
2013年9月,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14]指出,力争用5年的时间创建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初步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基本模式,使普通高中更加规范、更赋质量、更具特色的发展。
其指导思想是以校本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特色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多元发展为根本,以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有特色发展为目标,立足该省和学校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之路。
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三个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推进、政策支持。其中分类推进原则,鼓励各地各校根据不同的办学基础与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考虑自身能力,量力而行,做到一校一方案、一校一路径、一校一评价。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先开展项目后推广。
云南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省级统筹规划,市县科学管理,社会有效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普通高中管理格局。
二是对项目学校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省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每年从普通高中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特色化学校的创建。特色化学校的创建采用省州(市)共建的方式,省级财政对立项的学校一次性给予奖补,州市财政和教育部门也应按照1∶1的资金给予奖补。省级奖补资金,学校项目通过省级评定后即可下达,州市资金待通过省州市两级教育部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下达。
三是优化课程设置。省教育厅搭建了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堂平台,逐步构建具有云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网络课程资源库,免费为全省普通高中提供多样化的优质网络选修课程。
四是改革学分管理制度。在选修学分的课程设置上,充分发挥学校的自主权。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特色学校,在学生按要求完成必修的116分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特色情况安排选修课程,完成144分及以上的总学分要求。
五是健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多样化评价机制,通过细化指标和调整权重来增加学校特色发展的动力。建立以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为价值取向的学校以及教师、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社会评价在推进普通高中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专家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
文件中的附件《云南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创建标准(试行)》将指标分为一级指标(A)和二级指标(B),而且根据达标要求,又将对二级指标的评估结果分为A级和B级,并且指出创建标准二级指标中有6项及以上指标(含6项)为B级的学校,不宜申报。另外,在达标(A级)要求,即三级指标中所列出的各要素中,如果有一项未达要求的将失去A级学校资格,降为B级学校。
2013年10月30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经过专家对89所申报学校的评审评议,确定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25所学校为首批云南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建设单位,并给予每所学校20万元的项目创建奖补经费。首批学校名单如下表。
表6-17云南省首批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名单
续表
(三)甘肃省
2013年11月,甘肃省教育厅发布《甘肃省创建省级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主要通过办学体制机制多样化、办学模式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课程建设多样化、资源开发多样化、评价方式多样化、队伍建设多样化等多种途径与方法来实现。其核心和载体是选择性与多样化的课程,着力点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建设要遵循四项原则:优质性、校本性、全体性和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