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巴赫金与三部著作权尚有争议的文本(第1页)
第三节巴赫金与三部著作权尚有争议的文本
如上所述,巴赫金的“身份”问题是一个歧异分出的问题,但还有一些长期以来未予解决的问题,更增加了我们研究的难度。现在被归入巴赫金名下的好几部重要著作,最初是顶着别人的名义出版的。尽管巴赫金自己以及他的亲人,公开承认这些专著的著作权,但国际学术界质疑的声音始终存在。
换言之,巴赫金究竟是单数还是复数?但无论单数复数还是所谓“身份”问题,合并起来都是至关重要的著作权问题。众所周知,目前巴赫金全集中有3部著作——《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弗洛伊德主义:批判纲要》、《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以及重要论文《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当初初版之时署的并不是巴赫金的名字,而是署的梅德韦杰夫和沃洛希诺夫——巴赫金在20世纪20年代的两位好友——的名字。《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梅德韦杰夫著,列宁格勒,1928)、《弗洛伊德主义》(沃洛希诺夫著,莫斯科—列宁格勒,1927)、《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沃洛希诺夫著,列宁格勒,1929)、《论文集》(沃洛希诺夫著,列宁格勒,1926~1928)。总之,包括这3部重要著作在内的书,早在20世纪20年代即已问世,但却是“用别人的名字发表的”。“哪怕是作为这些著作的合作者的作者,也从未提及米·米·巴赫金”。[52]而真正署巴赫金名字的著作在20世纪20年代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问题》(列宁格勒,1929)。其他还有《长篇小说中的话语》(1975)。论拉伯雷的专著写成于1940年,1946年作为学位论文提交,初版于1965年。
这就是有关著作权问题的基本事实。它属于历史,不可更改。然而,随着巴赫金声誉日隆,事情渐渐发生了变化。这就好像物理学上一个物体运动速度快,会带动周围物体的运行轨道发生偏转一样。或者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马太效应”。[53]
关于这些“有争议文本”,长期以来在苏联就已有过许多传言。瓦·巴耶夫斯基的记述,可谓其中之一。作者讲述了他与“‘白银时代’老太太”丽·雅·金斯堡的一次谈话,涉及巴赫金小组成员在20世纪20年代出版的那些书。作者向老太太说到,近来有些传言,说那些书主要是巴赫金写的,可又不知由于什么缘故,发表时却都署了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名字。丽·雅·金斯堡说,1928年以梅德韦杰夫的名义发表的《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是在告形式主义者们和斯捷潘诺夫的密,本书有些部分是梅德韦杰夫写的,其余大半则出自巴赫金手笔。而在1929年以沃洛希诺夫名义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则全部或几乎全部都出自巴赫金手笔。[54]
尼·德·塔玛尔琴科指出,在20世纪60~70年代里,苏联读者全都留意到在“有争议文本”和巴赫金固有的著作(1929年和1963年论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和1965年论述拉伯雷的著作)之间,在内容和风格上存在惊人的相似性。而“大约从60年代中期以来,学术界便开始有一些非官方的传言,认为有关形式主义方法的著作,其真正作者是巴赫金(个别人甚至早在这之前就已知道这一点)”[55]。这位学者还指出在冠名为巴赫金的全部著作中,必定含有某种统一的系统性和基础性:“……我们的假设是在其全部研究著作中存在着一种规律性的系统关联,其著作中所使用的概念构成了一种统一的科学语言。”[56]
那么,既然如此,巴赫金又为什么会甘愿让别人出名,而自己隐身呢?甚至连第二作者都不属呢?
据说巴赫金之所以“顶着别人的名字出版”,或许是为了“好玩儿”。因为据说当时,“新经济政策”时期的整个文坛都笼罩在一片“狂欢化似的”氛围之中。巴赫金因而也许是为了“好玩儿”而制造了这么一个“恶作剧”或“骗局”(持这种观点的有《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的英译者乔治·沃勒、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等人)。然而这种已经被中俄美学术界基本认同的说法,却很难说有很大说服力。正如加里·索尔·莫森和加里尔·埃默森所指出的那样,现署名为沃洛希诺夫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同出版于1929年。试问:对于巴赫金来说,有什么必要一本书用真的本名,而另一本书却用别人的名字发表?何况,前一本书就名称而言(“马克思主义”)可能更“适时”,更符合当时的时髦?针对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的“恶作剧”说,此二人质疑道:即使当时笼罩文坛的普遍风气是“狂欢化式”的,即使巴赫金本人也酷爱这种行为方式,那也不足以证明在此书的出版问题上,巴赫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就是说一种理念并非必然会变成现实的事实。“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并不一定就在某次开了玩笑”,何况是在事关一本如此重要的书的版权问题上。[57]而且,实际上巴赫金本人早在和杜瓦金的谈话中就明确肯定沃洛希诺夫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作者,而且还是唯一作者。巴赫金还嘀咕道,说什么现在有人想把此书归入他本人的名下。原本的对话是这样的:
杜:那您和他(指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笔者)在哪儿见过面?
巴:我和他是在列宁格勒见的面,是在晚会上,是人家介绍我和……问题在于那里有我的一个好朋友——沃洛希诺夫……他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的作者,这本书现在可以这么说有人想安到我头上。[58]
然而仅仅根据这一点就定案恐怕也失之于孟浪。首先在此次谈话中,话题本来是围绕着“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展开的。因为“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的缘故,才因而联想到当年在巴赫金和这位“白银时代”语言文化大师穿针引线的介绍人“沃洛希诺夫”。单提沃洛希诺夫恐怕杜瓦金仍然莫名所以,所以,此处巴赫金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才把一件和沃洛希诺夫有关的传闻拿出来,以便让对方对此人有个突出的印象,从而也加重自己的语气。因此,有人认为因为这段话并非专门针对著作权问题发言,所以,它不足以作为巴赫金本人亲口否认他对此书的著作权的证据。但这种说法究竟是否有道理,尚可存疑。
巴赫金的另外一种说法可以称为“共同观点”说,即承认自己和他们的著作有着共同的观点:“首先回答您最近的问题。《形式主义方法》和《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等书我很熟悉。瓦·尼·沃洛希诺夫和帕·尼·梅德韦杰夫都是我的故友;在撰写这些书的期间我们有过密切的创作接触。不仅如此,语言和言语作品的共同的观点奠定了这些书以及我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论著的基础。在这方面,瓦·瓦·维诺格拉多夫完全正确。应该指出,具有共同的观点和创作上的接触,并不贬低其中每一部书的独立性和才华。至于帕·尼·梅德韦杰夫和瓦·尼·沃洛希诺夫的其他一些著作,谈的是另外一些方面的问题,没有反映共同的观点,在撰写这些书时,我没有任何参与。”[59]
“……至于沃洛希诺夫,您有充分的权力称他为我的学生。”[60]
这等于承认这些著作是人家为主写的。但显然在这个问题上,巴赫金本人也是矛盾的。在另外一些地方,巴赫金却又提供了与之完全相反的说法:巴赫金在去世前不久承认,1928~1930年出版的这些书,几乎完全(除了某些“意识形态方面增补的词句”以外)是他所写,但他不想在自己的名下发表(特别是由于“那些增补的词句”)[61],但即使在这些地方,巴赫金也并未否认挂名作者也曾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论著的写作这一事实。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解释大概可以命名为“被迫匿名”说,主张者所在多有。如“作为一个结论每个人都应当牢记一点,即巴赫金总是无法自由地随心所欲地发言,他的每部著作都会被审查机构以某种方式曲解。在关于拉伯雷的著作中,此类曲解或许有很多。不但如此,这本书原本是为博士论文写作的,所以,巴赫金同样也十分担心此书能否获得同样处于可以理解的政治压力之下的学术委员会的认可”[62]。
孔金和孔金娜推断,巴赫金之所以拒绝公开承认《弗洛伊德主义:批判纲要》为自己所作,是否与此著的庸俗社会学倾向有关?出于对庸俗社会学的反感,巴赫金极有可能这样做。“米·巴赫金和瓦·伊·沃洛希诺夫在声称自己忠实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以后,而在许多场合下却走上了那样一条社会学方法之路,这条路后来被人们公正地称之为庸俗的。我们很难相信受过缜密哲学思维训练的巴赫金,会如此轻而易举地否认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而把它与阶级理论、阶级斗争理论粗陋地联系起来,大谈什么西方‘资本家的分化’和‘资本家家庭’的堕落等。”[63]
针对《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著作权问题,对巴赫金颇有私人感情的孔金和孔金娜对巴赫金为什么会把著作权转让给沃洛希诺夫,也有一番推断:当初沃洛希诺夫在研究所任职,需要科研成果以便提职称,因而才发生了这些著作的署名问题。事实也是:在正式任职于列宁格勒赫尔岑师范学院语言文化所以后,他再也未曾发表和出版什么著作和文章。“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巴赫金著作权问题(以米·巴赫金或瓦·沃洛希诺夫二者必居其一的形式)绝非仅在形式上公正。这是两位学者的这样一种科研协作问题,在这种协作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角色当属米·巴赫金。”[64]
关于《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一书,孔金和孔金娜认为“单就此书的绝大部分内容而言它也属于巴赫金”[65]。这本书与《语言艺术创作中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等关于语言学问题的论文在逻辑上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些著作具有统一的创作构思:他(指巴赫金——笔者)勇敢地起而在诗学层面在关于语言和文学的科学中探索一条新路,就中既与俄国语言学中的学院派倾向划清界限,也与在一些非常富于才华的文艺学家文章和著作中有着鲜明体现的形式主义分开了营垒,同时还与觊觎成为文艺学和语言学领域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庸俗社会学划清界限。”[66]
格·阿·古科夫斯基[67]1943年8月1日给当时被疏散到萨拉托夫的伊万诺沃的德·叶·马克西莫夫写信并回答马克西莫夫的提问道:“嗯,我当然非常熟悉巴赫金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著作,而且我认为这是我国学术界在近数十年中最出色的现象之一。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同意其观点,而在于科研思维的类型和深度问题。这本书当年曾经轰动一时,几乎所有人都十分推崇它。不曾有过别的署他名字的著作:但据说,他曾参与了沃洛希诺夫关于语言学与马克思主义的那本著作的写作工作,还为梅德韦杰夫论述形式主义那本书写了其中的一章。”此信透露了巴赫金在列宁格勒非官方学术圈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问题》出版14年后的学术声望。
尼·别尔科夫斯基——一个巴赫金的仰慕者——在1956年1月18日写给巴赫金的信中,对巴赫金署名著作和不署名著作在语言风格上的不同提出了质疑:“……。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指书——笔者)外,我知道还有两本书,传言将它们归诸于您的名下。我认为这两本书不是您亲手直接写作的,因为书中缺少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本书中的那种语言,——这是一种令人过目难忘的语言,是一种具有表现主义和哲理风格的语言。关于您的‘拉伯雷’我刚刚听说,可还没有得到——在莫斯科我们这儿对此书也是一片赞扬之声。”[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