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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幻想文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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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幻想文学

幻想文学是儿童文学幻想体中一个独特的文类。“幻想文学”这一名称产生于欧美,其创作兴起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欧美以及深受欧美儿童文学传统影响的日本,幻想文学已经作为一种儿童文学体裁被固定下来。中国的儿童文学引入幻想文学的时间却滞后了很多。在中国,具有自觉意识的幻想文学的兴起是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才开始的。而今,幻想文学已经逐渐成为一批中国儿童文学作家的艺术自觉,也得到了儿童文学理论研究者的重视。

由于幻想文学是一个新的文学样式,其研究很多方面仍处于探索中,尚无定论,而且与童话研究之间也存在着交叉性。本节根据目前幻想文学已有的一些研究成果,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文类加以引介,因基于不同的语境进行阐述,与童话研究的内容有交叉和重叠在所难免,这是需要说明的。

一、幻想文学的含义

幻想(fantasy)这个词,是从希腊语来的,依照字面的意思解释是“使之像眼睛看得见一般”的意思,在《牛津大辞典》里是这样注解的:“将知觉的对象用心灵理解”,或“想象力。把没有出现在现实的事情,换成有形物的作用,或是力量,或是结果”。由此可见,“幻想”就是一种独特的想象力,而这种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是超越人们的五官所能感知到的世界。

幻想的世界虽然光怪陆离、匪夷所思、天马行空,但是幻想绝不是不受控制的无意识流动,不是不可捉摸的潜意识与梦境所为,而是人类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过程,“它不仅修正、弥补着我们的生存,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创造、建构着主体和世界;它不仅赋予了艺术品以审美的维度,也使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具有了审美的意味”。[1]可见,幻想是改变现存世界,在人的内心世界构建一个更完美的内在宇宙的有意识的努力和思维过程。

幻想是一种意念的狂欢,它通过虚构的方式拓展了人类想像世界的空间,并赋予了那些需要展现的东西一种存在的形态,并因此成为一种艺术形式。在西方,这种艺术形式也以“Fantasy”命名。Fantasy,通常译作幻想文学或者幻想小说。幻想文学不仅为普通读者所喜爱,也引起了研究者的兴趣。

加拿大的李利安·史密斯指出:“所谓fantasy,是从独特的想象力中生成的,这种想象力就是超越了我们用五官所能了解的外界事物所导引出的概念,形成更为深刻的概念的一种心灵力量。”[2]幻想文学将非现实写得如同现实一样,人们在阅读时,需要具备一种“第六感”。

在英美儿童文学研究上深有造诣的日本学者神工辉夫给幻想文学下的笼统的定义是:“包含超自然的要素,以小说的形式展开故事,给读者带来惊异感觉的作品。”[3]

从以上关于幻想文学的定义中,可以发现想象力所支撑起来的幻想世界以及小说的形态赋予的这个世界的真实感,这两者构成了幻想文学的核心。幻想文学具有以下三个本质规定性。

(一)幻想文学表现的是超自然的世界,即幻想的世界

“幻想”作为幻想文学的本体以及文本的存在方式,它首先表现为一种可以无限延伸的幻想空间(而在其他诸如童话、诗歌文体中,“幻想”仅仅是一种表现手段和结构方式)。这个空间有它内在的逻辑和法则,有着属于它的时间场(幻想空间中的时间常常是可逆的)和地理坐标。

李利安·史密斯认为,幻想文学所构造的幻想世界是一个独特的世界:“把想像的东西如何用独自的方法表现,或者是说:把他独创的主题,如何融合在戏剧化的事件中,或者是说,作者怎样把真实性和现实性,赋给了幻想的、架空的故事,组成一个特别的幻想世界。”[4]

幻想文学构筑起了一个幻想的神奇世界。一旦走进这个魔幻神奇的世界,孩子们就会发现已经超越了自己存在的现实而飞翔在一片想像的天空之上。

在这个幻想的世界中,活跃着妖精、魔女、怪物、怪兽、妖怪和幽灵。这些角色并不仅仅是一些被改造的人形,而是会引领我们走进一个十足的惊异的世界,会给人们带来惊异和惊恐,如E。内斯比特笔下的沙仙、玛丽·诺顿笔下的地板下的小矮人、达尔笔下的女巫,还有托尔金笔下的怪兽等。这形形色色的魔怪角色,是与人类截然不同的种族,他们有着怪异的举止,行为方式也与人类大相径庭,还拥有种种令人惊奇的魔法。这些精灵并不仅仅是我们这个普通世界的异己,他们属于另一个世界,当他们降落在我们身边时,也带来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这个世界就是幻想的世界。

幻想的世界是经由人卓绝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一个与现实世界不同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由与现实世界不同的法则构成。卡洛尔的“镜中世界”是一个颠倒的世界;彼得·潘生活的“永无乡”是一个能让人永远长不大的世界;刘易斯笔下的纳尼亚王国是一个拥有“纳尼亚时间”的独立王国。这些幻想的空间,不仅使作品的人物和情节的表层叙事方式很独特,而且也承载了人物和情节背后的深层哲理。

(二)幻想文学采用了小说的形态,将幻想描写得如同真的一样

幻想文学表现的是幻想的、超自然的世界,这使得幻想文学与现实主义小说区别开来。现实主义小说所反映的是人类能感知到的现实世界;而幻想文学表现的幻想世界则超出了人类五官感受到的现实。

但是,幻想文学也不同于纯粹虚构的文学,幻想文学所构造的绝对不是子虚乌有的世界。幻想文学将肉眼看不到的超现实的幻想世界,采用明白晓畅的语言和平实的写实手法,使幻想世界具有写实的质感,从而,打破人们对于幻想世界怀疑的心态,证实了神秘的超自然现象的存在。

幻想文学作家奉为圭臬的是“不信自发的停止”。这句话被认为是幻想文学的第一法则。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意识主要是科学的、理性的、切合实际的。人类用理性解释一切现象,而神秘和幻想被人们弃置在一边。因此,在人们的意识中,幻想已经与人的意识产生了隔离。但是,来自人类原始思维中的这种信仰的力量,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沉潜在人类心灵的底层,经常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幻想文学中,幻想的世界与现实世界并存,这正反映了现代人的意识与幻想之间隔阂的状态。

幻想文学创造了一种现实感。幻想文学通过写实的手法将幻想世界表现得如同真实一样,这样就打破了人们对幻想世界的“不信”的心理,将存在的神秘性和不确定性“真实地”表现出来。幻想文学往往采用富于个性的细节描写,以及对场面、情节和人物等各个方面进行写实性表现,从而达到将幻想表现得如同真的发生过一样的艺术效果。

“幻想小说为我们看待事物、理解所见所闻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它使我们暂时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并且通过这种沉浸,我们能够发现或者重新审视我们自己的世界。”[5]幻想文学赋予人们审视自身种种缺憾的“第三只眼”,使人们能时时窥视到现实背后的一种超自然的真实存在,一个为惯常思维所不能理解的“第二世界”,一个具有无限的艺术创造可能性的心象世界。而所有的故事都在这个被架空了的超越一切现实法则和人性羁绊的心灵世界中展开,无比真实、细腻。这样的故事类似于幻觉,但是它却比幻觉更真实可信,其原因就在于它与现实不是一种单纯的交叉关系,而是一种平行,一种相互渗透、相互支撑,乃至相互剥离的关系。这正如沼泽、密林之于妖精的存在,冤屈、仇恨之于幽灵的存在一样。所以说,幻想小说对客观现实而言,显示的不是一种虚构,而是一种真实、一种想像的真实、一种艺术逻辑的真实。这份想像的真实图景在将现实中的孩子带入幻想世界的同时,无疑也将激活他们心灵的创造力,拓展他们心灵的自由空间。这样的拓展和激活对少年儿童的精神成长将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幻想文学创造的幻想世界具有二元次性

约翰·洛威·汤森认为幻想文学是现代的形式,是小说时代的产物。[6]显然,这正是幻想文学与童话之间的区别。童话是一元次的,它呈现一个幻想的世界;而幻想文学则是多元次的,其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人物性格也更加丰满,故事的叙述形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关于幻想文学的二元次性,将在以下部分展开论述。

二、幻想文学与童话的区别

童话是儿童文学幻想体的一个重要类别,其表现的也是超自然的,即幻想的世界。那么,童话与幻想文学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两者究竟有没有界限,如果有,又该如何确定呢?20世纪末,中国儿童文学界围绕着幻想文学是否可以作为与童话相区别的文体成立这一问题曾展开热烈的争论。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幻想文学与童话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幻想文学只是现代童话发展中的一种新的艺术表现手法,是一种新的书写方式,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类存在。

但是,幻想文学是现代小说兴起后,借助小说的叙事特征表现幻想世界的一种文体,与童话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童话和幻想文学在表现形态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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