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的历史与制度遗产(第3页)
第一,实施了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每个人必须接受的一定程度的教育,带有强制性特点。义务教育法最早是从德国开始,于1754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到20世纪初,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实施了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年限也逐渐延长。
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在人类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第一次从法律上规定每个人有接受一定程度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标志着人类社会对学校教育的需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现代教育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公共事业,是面向全体人民的、为全体人民服务的,而不再是为一小部分人服务;接受初等义务教育不仅成为每个人的权利,而且成为每个人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种从少数向全体、从权利向义务、从家庭的私事向社会的公务的转化意味着人类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学校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与重要性提高了。
第二,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19世纪以前,西方国家的学校教育大多为教会或行会主持,国家不重视教育。19世纪以后,政府认识到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于是逐渐建立起公共教育系统,19世纪末,公立学校教育制度已经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了主导地位。政府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和干预主要是通过拨款和立法等形式实现的,教育的每次重要的改革与重大措施,基本上都是以法律的形式给予规定与保障。
第三,教育的世俗化。在中世纪和近代初期,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学校教育基本上由教会学校占主要地位,19世纪开始,与国家重视学校教育及公立教育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教育逐渐与宗教发生分离,开启了世俗化发展方向。有些国家曾经明确规定,教会不得干预学校教育。英国,1882年颁布的《费里法案》,确立国民义务教育、免费、世俗化等三原则,规定学校可以不进行宗教教育,允许学生不参加学校的宗教教育和宗教活动。法国,在大革命开始的前几年,政府宣布教会学校一律被取缔。后来,政局屡经变动,教会学校重新获得发展机会。拿破仑上台后,实行了教会教育世俗化政策,包括教会学校世俗化、从教神职人员世俗化、教学内容世俗化等。
2。中国现代学校及其遗产
中国现代学校产生于清末,是学习西方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产物。第一所官办现代新式学校是京师同文馆,创建于1862年。当时是洋务运动时期,共计创办了30多所语言、军事、实业等类型的现代学校,但是,这些学校并不成系统。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该学制是通过日本学习欧洲的双轨制,主系列分为三段七级:初等教育(含蒙养院、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含高等学堂、大学堂、通儒院);支系列为各类实业与师范学堂。癸卯学制颁布后,各级各类现代学校相继在各地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新式学堂是由原来的旧私塾、旧书院经过改良而成的。1912至1913年,民国初等教育部公布一系列学校法令规程,称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仍然为双轨制,主系列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包括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支系列仍然是各级各类实业、师范学校。1922年11月,北洋政府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叫“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该学制主要是借鉴美国的单轨制学制,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规定小学6年(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2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
经过以上三个学制,从而把欧美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引入中国,这种学制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官学、私学、书院的学制模式,而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三级学制模式,并且在1922年的“壬戌学制”时,明确以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依据,从而把西方心理学引入中国学校教育制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第一次;把初等小学堂规定为强迫教育(或义务教育),从而使普通民众的子女破天荒地有了接受一定程度的学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特别是女子获得了入学的机会,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思想束缚。这些学制的颁布不仅推动了中国现代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与发展,而且它的基本模式和原则(特别是“壬戌学制”)一直影响或延续至今。
20世纪3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也非常重视学校教育,建立了干部教育、群众教育(儿童教育、成年教育)等学校系统,这种学校教育制度与思想影响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学校教育。
三、当代的学校
1。当代世界学校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世界教育造成了空前的打击,在德、意、日等法西斯统治和占领的国家,教育制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学校被征用、关闭、摧毁。因此,战后世界教育面临紧迫而艰巨的恢复和重建、对教育体制和结构进行改革等任务。
当代世界教育的体制和教育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教育体制上来说,双轨学制向分支型学制和单轨学制方向发展,即通过小学和初中并轨的办法,建立起统一的、具有多种职能的、相互沟通的单一学校系统,以取代筛选性强、互相分立、互不沟通的学校系统。尤其是中学教育的变化,英、法、德等传统的双轨制国家采用综合中学的形式把初中的两轨并在一起。这样,由于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并轨,原来的双轨学制事实上已变成分支型学制了,即小学、初中单轨,其后多轨。英国发展最快,到20世纪80年代初综合中学的学生已超过中学生总数的90%以上。[15]教育结构的变化表现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的学校教育。在初等教育上,一些国家设立了覆盖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贯制学校”,一些学校设立了通常与中等教育相联系的“中间学校”、“初级中学”;在中等教育上,第一阶段,即初中阶段开始实施定向教育,实行升学、就业指导。如法国初中为四年制,前两年为观察期,后两年为方向指导期,第二阶段即高中阶段趋于专业化,实行分科教学,成为高等教育的底层。在高等教育上的变化,一是层次结构多样化,本科教育上下延伸,形成了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级结构模式。二是类型结构多样化,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本科大学外,培养工业、商业和农业人才的学院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大量涌现。三是形式结构多样化,在正规全日制教育形式外,出现了非正规高等教育,如英国的开放大学、美国的社区大学、日本的广播大学等。
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局局长、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提出“终身教育”的理念。所谓终身教育,是指人们在一生中都应当和需要受到各种教育培养,整个社会变成有体系的教育场所。终身教育理论一经提出便很快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而形成和发展为一种国际性的教育思想。终身教育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制定教育政策的主导思想,对全世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终身教育的观点来看,教育包括了各种方式的教育,既有学校教育,也有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既有正规教育,也有非正规教育。学校教育不是教育的全部,但也不排斥学校的存在与价值。终身教育既是贯穿现代一切教育的理论,又是构建未来教育体系的全面组织所根据的原则,“这个原则又是贯穿在这个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的。”终身教育理论主张人的整个一生都处于不断的学习过程之中,整个社会变成有体系的教育场所,以此为基础所构建的终身教育体系,将会形成一个人人皆学、终身学习的社会,一个学习化的社会。在学习化社会里,学习将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所有公民,不论其出生、性别、种族、收入或居住地区等,一生之中皆应有接受教育、获得学习机会的权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教育经历了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初17年(1949~1965年)、“文革”十年(1966~1976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教育改革(1977年至今)。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基本照搬了苏联的基本经验,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对学校进行了改革。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决定废除旧学制,颁布新学制。新学制由幼儿教育(幼儿园)、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普通中学——分初级和高级中学、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教育(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等组成。这一学制的显著特点是实行全日制学校、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同时并举的“三轨制”,将各种形式的干部学校、业余学校(成人文化实习学校和工农速成学校)置于重要地位,为工农特别是工农干部提供受教育的机会。这个学制是新中国惟一颁布的学制,50多年来只是作过部分变动和调整,但基本框架没有变化。50年代,政府对旧的学校进行了接管和改造,私立学校由此消失,使中国教育步入了单一地由政府办学的时代,很快形成了全国一盘棋的教育模式。
“**”十年,教育领域成了重灾区,以往学校教育招生、升学、选拔、分配制度、培养方式被彻底否定,教育秩序被破坏。高等教育事业陷入瘫痪,基础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自1977年开始,教育领域与全国各条战线一道进行了拨乱反正。1977年,教育部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1980年、198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的办法》,正式建立学士、硕士、博士等学位制度。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我国教育目的是“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同时指出:“中央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决定》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第二,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第三,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决定》成为指导全面进行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奠定了重要基础。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纲要》从战略的高度对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为新时期教育发展规模、速度设定了目标,对教育结构、质量和效益作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方针和任务,从而为实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构建起了面向21世纪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6~27页。
[2]苏美尔人把黏土和水调匀以后,制成大小不等的泥板,把字刻写在上面,然后再把它晒干或烧干,就成了“泥板书”(tabletwriting)。
[3]在发掘的泥板书中,有父亲训子的记录,说别人叫子弟从事体力劳动,“我却叫你用手执笔而不作耕田、掘地、辛苦工作”;别人叫子弟从幼年开始就靠劳力养家糊口,“我为了使你成才而终日受尽熬煎”,充分反映了当时存在着父亲望子成为文士的心理这一社会风气。
[4]“纸草”(paperus)原是生长于尼罗河边沼泽地的一种长茎植物,古埃及人把它的茎层层剥开,将薄片连接粘连起来,使之成为正方形,然后再把两张正方形的薄片按纤维的垂直方向重叠,并用木锤敲打,使之黏合坚固、变薄,再压平晒干,这样变成了可用于书写的纸草。
[5]对于夏代的社会性质,学术界存在非常大的分歧,有的认为它是奴隶制社会,有的认为它是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有的认为它是原始社会末期,等等。
[6]东汉学者郑玄注云:“东序,东郊,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西序,虞庠,亦小学也,西序在西郊。”(郑玄:《礼记·王制》注)。
[7]周天子所设大学,分为五学:辟雍(太学)、成均(南学)、上庠(北学)、东序(东学)、瞽宗(西学)。诸侯所设大学仅有一学,名叫頖宫,又名泮宫。
[8]当时的私学有两层含义,一是私学教育形式,二是私家学派。诸子百家,实则只有“九流十家”:儒、墨、道、法、名、阴阳、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
[9]修道院,又称隐修院,为基督教信徒集体修行之所,后来逐渐形成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场所。有祈祷、读经、生产劳动,设有图书馆、阅览室,集宗教活动、生产活动、学术活动、教育活动于一体。
[11][美]E。P。克伯雷选编:《外国教育史料》,任宝祥、任钟印主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14页。
[12]公学虽然称为“publicschool”,却不表示是由政府设立的,只是表示学校可以公开招生,而不只限于特定宗教、种族或地区的学生。英国最早的公学是1382年创立的温切斯特公学。公学最早是为比较贫穷人家的子弟提供教育的场所,但是,到了18世纪,它逐渐发展成为贵族化了的私立学校,实行精英教育,学费非常昂贵。由公学培养出的学生大多学术成绩优异,毕业后大多进入牛津、剑桥等一流大学。至今英国仍有100多所公学存在,其中于1440年创立的伊顿公学(EtonCollege),位于伦敦泰晤士士河畔的温莎镇,发展至今,已经成为全世界最显赫的贵族子弟学府,而且被称为“世界级精英人才的摇篮”。
[13]黄济、王策三主编:《现代教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72页。
[1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2000》,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年,第112~113页。
[15]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3月,第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