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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代道德中的怨恨及其价值位移02(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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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现代特有的劳动欲(其结果是毫无限度、不受任何需要约束的盈利欲)绝对不是肯定世界和生活的思想与感觉方式(大约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出现过)的结果;它首先在阴郁的、敌视享受的卡尔文主义的土壤里形成。卡尔文主义为劳动定下了一个超验的、因而绝对无法达到的目标(“为荣获上帝而劳动”),同时,又麻醉信徒,竭力消除他们的犹豫和怀疑,让他们相信自己“受呼召”,是“主拣选的人”。

韦伯和特洛尔奇论述现代资本主义起源于卡尔文主义的著作已指出这一点。参见我论述资本主义精神的文章,亦参见《论德意志仇恨的原因》。

桑巴特视“犹太精神”为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方式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亦是怨恨这块土地的最早的世袭佃户,它也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与我的论题完全相符。

[26]P。W。v。Keppler主教在《更多的欢乐》一书中极为机智地表达出这种对立。对“我怎样才获得更多欢乐?”这一问题,他的回答看起来像同语反复,实际上意味深长:“你欢乐吧!”这里显明的是:自我欢乐、享受的功用与惬意,与非惬意的感性数量,以及相应的刺激完全不相干,因而得以归于一种特殊的文化和教养。靠寻求和制造新刺激手段不仅不能促进这种文化和教养,还使其转化为对立面。

[27]大城市的特征从“消费城市”[照桑巴特的看法(参见《奢侈与资本主义》),一切古代大城市共有这一特征]过渡到“生产城市”的过程是长期的、最根本的因素;在这一过渡中,惬意价值转为替有用价值效力的过程便告实际完成。

[28]盈利欲原本受与身份等级相应的生计观引导;如果自动增长的“业务”趋势令人满意,这种获利欲就过渡到另一种盈利欲——一种本身漫无边际、毫无目的的获利欲,它最终只不过要使“生计”得到剩余的所获财富。这一过渡即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形成,它只是重构主导性的伦理的一个局部过程。参见拙文《资产者》。

[29]请参见拙著《战争天才与德意志战争》,第二版,1918。

[30]与之完全相似,支配着现代国际法的公正观可能使法庭仲裁书的公义变得同各参与国的价值无关。

[31]桑巴特:《资产者》,139页,Mün,1913。

[32]但需指出,我们的“青年”正重新赢回这一观念。在这里,我看到逐步克服现代市民观念的一个确切的特征。

[33]请见前注。

[34]参见H。S。Jennings:《论低等动物的灵魂生活》,Leipzig,1910。

[35]参见O。Kohnstamm:《目的活动与表现活动》,载《心理学文献全集》,第29卷,1913。

[36]对这一看法的原则性错误的批驳,请见拙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Ⅰ和第Ⅱ部分,尤其第Ⅰ部分中的意志理论。

[37]参见拙著《战争天才与德意志战争》,第一章。

[38]拟人论(Anthropomorphismus):把人类的特性和特点加于自然界事物,使之人格化。——译注

[39]在这些问题上,柏格森的《创化论》看到了极其正确的东西。只是,我们相信能够指出:他在理智的推导时犯了错,没有区分纯逻辑学的原理与应用于机械物理学的逻辑学原理。这样,他就必然会去进行无谓的尝试,要从生命趋势中推导出“纯”逻辑学的原理。然而,纯逻辑学原理还远没有给出力学原理和力学的因果原则。参见《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最后一章。

[40]拙文《现象学与认识论》详论了上述情况。

[41]我不把这个词理解为某一时代的政治上的民主。政治上的民主有可能是某种价值贵族论(Wertaristokratismus)的载体。参见拙文《资本主义精神三论》,第三部分。亦参见拙著《战争与建设》中“论伟大民族的民主精神”一章。

[42]在生物学的基础上,与休戚与共原则相应的基本观点是:从原则上讲,一个受精细胞的每一部分都可能变为任一器官,而且,只要这一部分还没有因已然成形的器官而获得某一特定的任务,它就有可能接受任何的任务。关于伦理学的休戚与共原则,请参见拙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以及《同情现象学》。

[43]我在托尼斯(F。T?nnies)的《社群与社会》一书(第二版,1912)的意义上运用这些术语。在他我(fremdesIch)的实际的种种现象的给予性基础上,重新解释人际联系的基本样式如“群体”、“社会”、“群众”是拙著《同情现象学》力求完成的任务。亦请参见拙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

[44]谁想了解这一论题的历史证据,请见桑巴特的《资产者》。他提出了多得惊人的证据。他指出:海盗、冒险家、设计员、犹太人、殖民者、外地人、异教徒等的基本态度日益规定着正常经济的经济伦理。

[46]J。vonüxküll在《一种生物学世界观的建筑材料》(1914)中对此作了绝妙的讲解。

[47]的《遗传学论集》提出了一个同样重要的原理。亦请参阅H。Driesch《有机体的哲学》(1908)为生命过程的非机械性提供的证据。不过,我们不能同意他的实证结构。

[48]参见柏格森:《创化论》。在组织和环境的关系方面,J。v。üexküll的《动物的环境和内部世界》一书提出了较为中肯的见解;请参见他在《一种生物学世界观的基石》中提出的“特征世界”的学说。关于器官与工具,请参见Llan在《本能与习惯》一书中的阐述。

[49]在我看来,文化价值“高于”生命价值。不过,这里不拟考虑整个的价值领域。请参见《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第一、第二部分。

[50]这里当然不是怀疑机械自然观的价值本身;我只是认为:倘若机械的自然观被形而上学地接受,或者被还原到一种“纯”理智的先天性,则该观点的错误认识论的尊贵性值得怀疑。关于这一自然观的真正意义,请参见拙著《现象学与认识论》一文。

[51]怨恨在近代的最大功绩(法国革命与机械世界观的空前势力同时出现)是偶然的么?在德意志仇恨的形成过程中怨恨也起了作用,拙著《论德意志仇恨的原因》(1917)与此文衔接,并分析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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