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代道德中的怨恨及其价值位移(第2页)
这一事态不仅出现在近代的道德观之中,也出现在这些价值观之理论上的世界观[20]和科学之中。这种情况的结果是:近代道德可与同时代的“科学”相关而且一致,甚至被“科学”事实和理论掩盖,在这一知识观念的范围内得到“证实”,即使这种“知识”观念本身——可惜——基于怨恨评价。一种理论就这样在支持一种实践,而实践本身就是该理论的源泉!
这整个过程基本上是统一的、具体的;现在,我们从这一全过程的道德与实践方面开始探讨。
在种种本质价值(Weseen)中,有两种属于中间价值领域;在这两种本质中,必有一种明证地优于另一种:这便是有用价值和生命价值。我们也可以说:“维持”的价值和“展开”的价值;“适应”的价值和“获取”的价值;“工具”价值和“器官”价值。[21]
这一优势在于这两种价值的本质。有用价值由生命价值奠定基础,就是说,只有生命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了,有用价值才可感受到。每一有用价值都是“对”一种生物“有用的”价值。倘若某种“善”具有令感官惬意的价值,而实现这一“善”同一种可支配的原因有关系,则具有这一关系的事物便是“有用的”。对一惬意事物的感觉不仅以某一精神的本质为条件,而且仅以一种特定的精神为条件:这种精神由生命的某种形式和组织而显出活力,生命组织本身又体现为某一生命价值的整体。这一生命价值并不依赖于惬意事物的价值类别,因为减少生命价值的行为和事物也可能是“惬意的”。[22]
不带惬意的生命价值,是完全可以想象的,反之则不然。惬意事物对不惬意事物的优势价值是明证的。但是,惬意事物和不惬意事物的价值本身乃根据它们是否同时可以提高生命价值来确定。若一件惬意之事同时是不利于生命的事,它就是坏事,就没有生命价值。惬意事物的价值与其惬意程度无关,由感到惬意的生命体自身是否具有价值以及具有何种价值来决定。所以,对生命体有较充分价值的惬意事物,与价值较不充分的惬意事物相比,必然处于优势地位。每一种濒于灭亡的生命也可表现为:在生命的灭亡过程中促成一种进步(这样的事物和行为令人感到惬意);这种进步是该生命意向所指,与其明确意愿无关。欲望和感觉若产生反常,“正常情况下”不惬意的就变得似乎惬意;这种反常是感到生命走向灭亡的结果。因此,惬意事物的价值,确切说,具有这种价值的事物、状况(比如财产状况),作为惬意的源泉并不应该依“公义”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人,而应据其生命价值按大小不等的需求进行分配。惬意价值的任何“平均”分配(甚至任何这种意向)都会“不公正地”伤害较高生命价值;所以是“糟”的,这种分配会伤害生命本身,使不断增强的意向转为感官感觉的反常,使本质上对生命有害的事物和行动被视为惬意的东西。
事物之所以“有用”,是由于它与惬意相关;惬意本身在其优势值上取决于生命力的价值。倘若如此,则可以说,事物之所以“有用”,并非因为导致惬意的每一个原因都有用,而是因为只有可受意愿支配的原因才有用。但是这一支配只能由生命体施行。受生命支配的程度部分地是惬意原因的有用程度。这就是说,为产生惬意原因(手段)的活动基本上用来为这些手段服务,结果,这种活动的范围和方式便与(用于某些充满生命活力价值的目的的)手段之可能的支配无关;倘若如此,这种活动本身就是“糟的”,这种活动构成的整个系统就是生命走向灭亡的一种反映。因为,惬意原因的每一增长如果在生命力上不再可支配,也不依原因的支配性的程度,由其具体支配者之力而分配给这些支配者,那它就是坏的;这是首要的优先法则的一个结果。
总而言之,生命只“应该”在生命位于生命价值系列中的更高位置时,并在能自由支配有用事物的程度上制造有用事物,享受惬意事物。
但是,现代道德不仅从一种关系上,而且从整个系列的关系上推翻了这一自在地有效的价值序列,使其朝反面转化。[23]
(1)有用的和惬意的
一切可有意义地称为“有用的”东西,都只成了产生舒服的手段。惬意事物是基本价值,有用事物是导出价值。只要文明在产生有用事物,该文明的意义,每一使用这一文明的意义,就是享用惬意事物。所以,有用事物的最终价值也由它们的占有者的享受能力来决定。生产这些事物的劳动倘若使享受能力降低,则是不“值得”的。能够且必须使享受从属于更高的价值,从属于与生命相关的价值,从属于精神文化价值,从属于“神圣事物”;将享受从属于使用是荒谬之举,因为这意味着使目的从属于手段。[24]
有用劳动胜于享受惬意事物,成了现代道德的一条优先法则。
但是,一种现代特有的禁欲主义在这里显露出来了,中世纪和古代都对此陌生;它的推动力是导致了现代资本主义产生的内在力量的一个极为本质的组成部分。[25]它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另一种“禁欲主义”生活方式的反面,即新教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目标正是提高生命功能,其中包括提高享受能力。
现代禁欲主义表现在:与一切有用事物相关的惬意事物,一旦终归隶属于有用事物,就会一延再延对它的享受。对较高享受能力和艺术享受的怨恨,对较丰富、要求享受能力较强的生活的嫉妒和仇恨,亦是现代劳动者和有用者的动因。在有用事物——对惬意事物的单纯“指示”——面前,这种人彻底翻转对惬意事物及其享受的评价:说它们“坏”。由此制造出一种极为复杂的、用于产生惬意的机理;一种无止境的劳动缠上了他——最终根本谈不上享受这些惬意。在心理上已从一种较低的享受能力中产生出无束缚的欲望——有用事物所需的劳动。此外,既有的享受能力因这种欲望而日渐扭曲;于是,有用劳动干得越多,就会越加强对外部手段的享受,因而能享受的就越少。相反,为了实际的享受,生活较为丰富的人日益缺乏增进享受能力所需的手段,因为他们不允许自己同他人的劳动竞争,以便充分地享受。由此,现代文明面临这种趋势:最终谁都得不到现代文明生产的不计其数的惬意事物的好处。人们要问:渴念惬意事物,为之憔悴,并占有惬意事物的那种人,其实就是不能享受它们的人,本可享受它们的人又并未占有它们,那么,无休无止地生产这些惬意事物到底有什么意思?
带着劳动狂热,人们不断重新生产出惬意事物;在这种生产活动中,态度日显认真,精力投放日多,生命力的牺牲日增。享受如此艰辛地生产出来的事物,却被斥为“坏”,以同样猛烈的狂热弃置它们。这使现代文明显得特别“可笑”和“滑稽”。
古代禁欲的理想是:以最低限度的惬意事物,然后才是有用事物去获得最大的惬意享受。应该提高从最单纯的、随处的事物中(如大自然中)获取最高享受的能力——这种提高带来安贫、顺从、贞洁、冥思世界和神性事物的诫命;这样一来,借助于惬意事物,尤其是有用事物——“舒适机理”的一个颇小的尺度,就获得享受的程度,较弱的生命只有借助于同样事物的更大尺度才能获得同样的程度。正如有用事物在此只作为享受的一个辅助手段,用最少惬意事物就能获得别人要用较多惬意事物才能获得同样享受的人,就具有最大的享受能力。不管古代的禁欲是否本身情愿,它事实上提高了享受能力,从而也提高了生命。[26]
现代禁欲塑造出另一种理想,就理想之伦理意义而言,它恰恰是古代理想的反面:在惬意和效用达到最大程度时获取最低限度的享受!所以,我们看到,哪里劳动强度、劳动量最大(比如在柏林以及北德的其他大城市),[27]享受能力和享受艺术就降到可以想见的最低程度。不计其数的惬意刺激恰恰在扼杀享受的功能及其文化;周围环境越是五光十色、活泼欢快、嘈杂喧闹、充满刺激,人显得越少欢乐。面对快活事,悲戚戚的人根本不知从何快活。这便是我们大城市的娱乐“文化”的“意义”。
(2)有用价值与特殊的生命价值
在现代道德中价值有一定的序列。价值序列最为深刻的转化是生命价值隶属于有用价值;在转化过程中,这种隶属的程度日增,随工业精神和商业精神战胜军事和神学—形而上学精神日益深入到最具体的价值观中。或者,如我们在马上要总结的“高贵”概念中的品质(它构成活机体中的生命价值)时谈到的:“高贵”隶属于“有用”。13世纪以来,市民阶层不断涌上政治舞台;在法国革命中,第三等级要求解放,由此展开了政治民主运动——在这一系列历史事件中形成的社会的新结构,是价值位移的外在的政治经济的表现形式;价值位移植根于由若干时代,尤其是权威性的生活支配的时代聚积起来的怨恨(并因怨恨价值的取胜和扩展)的爆发。随着商人和工业家掌握国家政权(尤其在西方国家),随着他们的本质和判断、他们的趣味和爱好变成选定的规定理由(包括精神文化生产的理由),随着他们关于终极事物的形象和象征(这必然随其活动出现)战胜古代宗教的象征形象,他们的价值样式变为形构“道德”的样式。[28]
怨恨也是这一巨大过程的一个根本原因。
价值评价的颠倒首先表现在:商人和企业家的职业价值,这一类人赖以成功并搞事业的禀性价值,被抬高为普遍有效的道德价值,甚至被抬高为这些价值中的“最高价值”。机敏、快速适应能力、计算型智力、对保障生命“稳妥”和八面玲珑的意识——确切地说,能够创造这些条件的特有能力,对各种情况的“可测性”、对连续工作和勤奋、对签订和遵守合约的详略等的意识,现在都成为基本品德;勇气、英勇、牺牲精神、冒险乐趣、高贵意识、生命力、征服意识、对经济财富的等闲视之态度、家乡恋情、对家庭与家族的忠心、对领主的忠诚、统治力、恭顺等都隶属于上述基本品德了。可是,当它们仍然沿用原有名称时,则概念上的重构就更为深刻。[29]“仁爱”表明了这一点。诸如“公义”、“涵养”、“忠诚”、“真诚”、“节俭”这些词语也获得了新的意义。过去的公义观是:人人都一样才会有权利;只有人人平等,才会如古代日耳曼格言所述,“让人得其所应得”、“两人做同样的事,已经有所不同”;所以,只有同样的人才可能公正地裁判同样的人。现代的公义概念与事实上的“人人平等”的新观念结合;此一概念使每一立法对某一特定的集团本身成为“不公正的例外立法”,要求在外在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一律平等对待一切人和集团,在利与害、财与灾上对谁都一视同仁——根本不考虑他们在天性和禀赋方面的价值差异。[30]由于这种公义概念,“同样的人只应由同样的人来裁判”这一原则,在立法中自然日益见弃。“涵养”本来的意思首先是:人的精神对感性冲动混乱的控制;有涵养还表现为骑士般的对“偏爱”的支配意志,以对上帝和在上帝“之中”的恭顺为主导的浩然之气概,感到自己一无所“憾”,对有用目的方面的要求并不计较。如今,涵养变成一种纯粹手段:人靠“明智”、“踏实”、“有分寸”成功地搞业务,尽可能击败竞争对手;倘无这一目的,涵养就得不到肯定评价。以前,“忠诚”是爱与信任伦理的自然延伸;其承担者视一切约束性的“诺言”和需接受的“契约”的要求为一种侮辱,因为那无非是对忠诚的怀疑,要求提出人为的保证。现在,“忠诚”纯粹变成恪守诺言和契约的素质。以前,对“真诚”的评价首先是:认信的勇气、不屈从他人价值评价和利害关系,说谎者至少是暂时屈服于他人的价值评价和利害关系。现在,真诚日益具有这样的意义:在社会道德和公共舆论面前所不能说的,也不应想、不应作!“节俭”原本被视为体现“自愿清贫”——出自牺牲观——的福音理念中的倾向的表露,亦是为穷人的一种生活才干(不是“德行”)的形式,并被这些穷苦人所看重;现在,节俭被抬高为“德行”,不再与牺牲观和福音理想相关;至关紧要的是:节俭被抬高为富人的德行——自然,基督教的热情在字面上仍保留下来。桑巴特在论述阿尔贝蒂时尖锐地指出:
这真是闻所未闻:某人有了手段,却将之存而待用!节俭观已然入世。但并非被迫的节俭,而是自愿的节俭,不是迫不得已的节俭,而是出于德行的节俭。富人一旦成为“市民”,节俭的小店东就变成他们的理想。[31]
我只以公义、涵养、忠诚、真诚、节俭为例。但所有类型的德性在名称上都发生了一种类似的变化。即使有价值的特性看起来依然如故。旧词语所指的意涵已截然不同了。在财富序列方面也出现了类似的重构。
个人、家庭、家族、民族的生活,他们的纯粹生存,应首先由为一更大的群体带来的利益获得正当性。单纯的此在不足以充当由此利益所体现的更高价值的载体,这一此在本身先得去“事奉”。古代道德在“自然法”下领受了生存与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现今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被否定了。实际起作用的是:谁不能适应效益文明的机理,不能适应效益文明对人类活动的各种“需要”,无论他代表了何种具有生命力的价值,他都“应当”灭亡。在生命的无目的的表达活动及其种种形式中,在生命的纯粹“呼吸”及其特有的内在过程中,生命已在体现诸多自身蕴藏着的价值;所有的效益行动都注定是为这些价值服务的;通过种种机理,这些价值的实现只应是越来越自由的;对死亡世界而言,生命是天生的主人和国王,生命并非先凭借靠适应死亡世界而得的益处,凭借它创造效益能力才上升为生命。这种观念在现代人的感觉和观念里变为:生命的纯表达只是累赘和糟糕的奢侈,是原先有用的活动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种“返祖现象”。
按照这一基本观念,一种对待生活的感觉——自身价值在理论和实践中便告消失;随之,生活技艺的意识也告消失——无论是繁殖技艺,还是社会和个人用以提高生命力的技艺,这些几乎是贯通了所有古代文明的技艺:用以择优,用来提高德、智、体诸方面遗传价值的社会等级制度,具体方法是通过一种固定的、看似自动起作用的文化财富的分配制度,通过禁欲和训练的各种形式,通过比武和骑士训练的各种形式。无论印度的苦行和种姓制度,希腊的等级制度、赛马场、竞赛和竞技训练场,中世纪的等级制度、禁欲、骑士竞技和比武,日本的武士教育,还是古代中国的等级制及其教育方式,都有这一观念在起作用:无生命的机械的技艺须紧随于生命活力的技艺之后,生命本身(与一切有用的职业工作这一意义上的“为何”、“为什么”毫不相干)就值得形成,更何况生命有着巨大的力量!现代文明不仅实际上缺少这种生命力的技艺,而且连这一技艺的纯粹观念也已经丧失![32]为了能改善生计,为了自由地发挥此处所需的力量,作为有意义地取精择优的社群等级秩序的最后残余,这一在整个活生生的自然界中占支配地位的贵族体制的影像被铲除掉,社会原子化了。身份等级概念意味着:高贵的血统决定着群体的统一;现在,“阶级”(通过财富和某些外在时髦道德和所谓“教育”而统一起来的集团)取代了等级。身体及其力量的一切形式的训练都只被视为工作之余的“休息”,或为了重新干有效益的工作而积蓄力量;身体训练本是对生命有益的力量运动,是本身就有价值的纯粹游戏,如今不再被认为本身有价值。为生命而训练生命机能(如古人辩证地认为,为了思维而训练思维),不是为了工作而训练。这种训练生命与精神的一切形式的禁欲,按群体禀赋有目的地分配传统教育资源和已获得的精神财富,在现代都丧失了意义。这一切都受机理性的偶合支配。这一切都不过是“玩耍”而已;业务和工作才是“正经事”。现代“体育”只是工作之余的休息,而不是生命力的自由表现——其实,工作才应视为为此表现服务。[33]
我在此不能论及这些生物学观点的原则性错误,需要指出,这些观点在文明和文化之形成的理论中也有影响。因此总是有用动机导致了工具的产生,导致了科学、语言的产生,导致了艺术、宗教的产生。[36]
生活实践与理论就是如此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理论似乎在证明生活实践的正确,而实际上理论又取决于生活实践的价值位移。
现代生命观有四个基本特征,它们(尤其在英国)并非如人们误认为的那样,是自培根以来的功利主义哲学和机械论哲学的根源,而是这种哲学的一个可证实的分支,并占据主导地位;而且,或多或少征服了文化世界。
第一,在现代生命观看来,每一个生命整体(无论是个体、器官、种、类等)都是部分之和;部分才在其共同作用中产生生命过程,比如个体就是个“细胞王国”。
第二,现代生命观一开始就从“工具”的图像来考察“器官”;这是由死物构成的图像,起初才称得上“有用”;所以,现代生命观在技艺性的工具构成中看到了器官生成过程的“直接延续”(斯宾塞的看法就是一个典型)。
第四,现代生命观把“生命”和“机体”的概念带入如下关系之中:不仅身躯机体是生命现象的载体和场所(生命现象本是由独立而统一的力量产生出来的),而且“生命”也只是人体固有的一种综合特性,它组合成机体的材料和力量,并随由材料和力量组成的机体的消失而消失。因此现代生命观大谈所谓的“生命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