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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选择适当的社区服务方式(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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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策划评估:采取征求民政部门和居民意见等方法进行。

2。过程评估:观察社工的活动记录与服务对象每次的活动评语,或是通过现场的观察进行评估。

3。成效评估:督导对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人力、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直接采访或者问卷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等。

八、预测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六、开展具体服务

社区工作一般可分为发展性青少年服务、预防性青少年服务、治疗性青少年服务。

(一)发展性青少年服务

发展性青少年服务是指能够发展社会资源和青少年潜能,使青少年的生活能力得到增强的社会工作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青少年休闲场所。

2。举办并设计各种活动,使青少年学习并建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做事负责任的态度、领导及创造能力。

3。提供国内外时事信息的服务,使青少年了解世界发展的趋势,明确自己应扮演的角色。

4。提供青少年发展中的生理、心理、情绪、行为、人际交往、社会适应等各方面的知识性辅导服务,拓展人际关系、法律常识、性教育、生理保健的相关知识与能力。

5。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辅导服务,拓展青少年的就业能力等。

(二)预防性青少年服务

预防性青少年服务是指通过社会工作的各类服务,对一些潜在的,阻碍社会功能有效发挥的条件和情境进行早期发现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青少年家庭生活环境,为青少年提供服务,提供对青少年父母亲的教育服务,提升父母教导青少年的技巧。

2。改善青少年学校生活环境,加强学校对不适应学业的学生的课外辅导、技艺训练、发展补充性课程及相应活动。

3。改善青少年社区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各组织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合作,整合各类社区资源,为青少年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

4。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良性互动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5。倡导有效的青少年服务和发展政策等。

(三)治疗性青少年服务

治疗性青少年服务是指运用各类专业方法,协助青少年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就学或生活补助,帮助有困难家庭的青少年健康成长。

2。提供对被忽略或受虐待的青少年的保护服务。

3。提供安全保护、收容服务及不适合家庭居住的青少年安置服务。

4。提供在身体、情绪、精神等方面功能失调,以及社会人际适应不良等方面的治疗性服务。

5。提供犯罪青少年及过失青少年的矫正服务,尤其注重社区层面的服务。

社区最开始的任务属于治疗型服务(如,针对失足青少年、失业青年等展开的服务),随着社工理念的引入,社工专业方法的推广,逐渐扩大到补救型(课余托管服务、接送孩子上下学)和预防型的服务(青春期生理及心理教育咨询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青少年服务不仅可以进一步满足青少年的多种需求,也能更好实践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工作初期,可进行一些尝试性的服务,再逐渐发展为专业化青少年服务。在政府对社工投入很大的背景下,可以引入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由专业的社工机构完成对青少年的服务。此外,社区工作者也应该进修学习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将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助人自助的理念应用于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中。在社区建立青少年成长档案,关注每个青少年的需求和情况,让青少年面临的问题得到最佳的解决和补救。

七、项目的执行

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方法,开展具体服务。社会工作者着重在提升青少年的能力、改善支持关系、优化同辈群体、整合社区资源、优化社会环境等方面开展各类介入和行动。这几个方面基本上是遵循人与环境互动的视角而开展的服务介入。对青少年来说,其家庭、同伴、社区、社会等各方面给予的支持越多,青少年就越容易建立各类社会联结,其抗逆力及适应社会的能力也就越容易提高。为达到青少年服务的有效介入,个案工作的主要模式的运用就成为社会工作的基本要求。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认知行为模式、家庭治疗模式、任务中心模式、生态系统模式、增权模式等都在青少年服务中有非常广阔的运用空间。

八、及时进行服务评估和反馈

无论是社区工作者为青少年提供服务还是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要对现在已进行的活动和服务做效果评估,不仅要考察现有工作是否有效,是否满足青少年的需求,还要看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备及时修正和补足。

必备知识

一、青少年研究相关理论

(一)社会次文化理论

社会次文化理论认为某些人认同团体或小团体的特有的价值体系,这些价值体系可能与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价值体系不仅有异而且不相容。若一些青少年的言行无法符合一般社会标准,他们会被社会排斥,成为社会适应困难者。他们慢慢聚集起相同利益和命运的小团体,且认同他们共同能接受的价值体系,渐渐形成次级文化,并合理化其偏差行为,共同以反社会行为来应付和解决其遭遇的适应困扰问题。

(二)社会互动理论

社会互动理论是运用社会学的互动理论解释犯罪原因的一种理论。社会互动论者认为,当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共同具有某些象征时,相互作用中的矛盾和问题就会少一些;反之,当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象征时(如警察和罪犯、非越轨者和越轨者之间),就会造成问题和冲突。这一理论关注越轨者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形成自我印象,并发现人们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可以学会解释自己活动的方式,而这种方式对他们今后的行为有深远影响。社会互动论者布卢默然尔就相互作用的过程提出了三项基本前提:一是人们根据事物对自己所具有的意义,采取相应的态度;二是意义不是一种事物内的性质,也不能在一个人的思想或心理组织中测定意义的来源,意义来源于人际的相互作用;三是意义在一种相互作用过程中得到应用。将这一理论运用于犯罪学,社会互动论者认为:年轻人变成了犯罪人,是因为他被认定为坏人,也因为人们不相信他是好人。这就从社会互动论引申出“标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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