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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现实主义的理论及相关的两种偏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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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现实主义的理论及相关的两种偏颇

现实主义理论奠基于古希腊时期的“摹仿说”。亚里士多德在其经典著作《诗学》中,首先阐述了文艺与生活的关系,他发扬了古希腊传统的“摹仿说”,认为现实世界是艺术的蓝本,文艺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但摹仿并不是消极的抄袭,而是通过观察和认识,来反映现实世界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事物。在《诗学》第九章中,他写道:

真正的差别在于历史家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而诗人却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因此,诗比历史是更哲学的、更严肃的:因为诗所说的多半带有普遍性,而历史所说的则是个别的事。所谓普遍性,是指某一类型的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在某种场合会说些什么话,做些什么事——诗的目的就在于此,尽管它在所写的人物身上按上姓名。

就是说,“历史”所写的只是个别的、已然的事,事的前后承续之间不一定有必然性,“诗”所写的虽然也是带有姓名的个别人物,但他们的言行却绝不是个别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合乎可然律或必然律。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已经点出了现实主义的基本要义:“诗”(文艺)不能只是摹仿偶然性的现象,而要揭示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要在个别人物事迹中见出必然性与普遍性。这便是现实主义关于“典型化”的最精微、也是最早的释义了。

亚里士多德关于文艺与现实关系的理论,两千年来,一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一代又一代现实主义作家与理论家均忠实地秉承并发扬着这种方法、理论。如莎士比亚的观点:“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人生,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1]

巴尔扎克更是身体力行,将现实主义文学推向又一高峰。在论及文学家的社会职责时,他讲道:

法国社会将要作历史家,我只能当它的书记,编制恶习和德行的清单、搜集情欲的主要事实、刻画性格、选择社会上主要事件、结合几个性质相同性格的特点糅成典型人物,这样,我也许可以写出许多历史家忘记了写的那部历史,就是风俗史。

在《〈夏娃的女儿〉和〈玛西米拉·道尼〉初版序言》中,巴尔扎克更具体地讲述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作者需要做的事情主要是用分析求得综合,刻画和搜集我们生活的各种成分,提出一种主题并且对它们全体加以论证,最后,描写一个时代的主要人物以绘写出这个时代的广阔的面貌。

高尔基对现实主义的论述更为充分:

现实主义到底是什么呢?简略地说,是客观地描写现实。这种描写是从纷乱的生活事件、人们的相互关系和性格中,攫取那些最具一般意义、最常复演的东西,组织那些在事件和性格中最常遇到的特点和事实,并且以之创造成生活画面和人物典型。

……现实中未必会有这样的人,他一身兼备普希金所安排于奥涅金(普希金作品中的人物)身上的一切特点,可是,毫无疑问,奥涅金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那个时代成千屡百人所具有的特点。

现实主义作家倾向于综合、归纳他的时代一切人们所特有的、具备一般意义的特点,使之成为唯一完美的形象,而且除了它的和谐、它的美这些美学价值以外,它对于我们还具有无可争辩的历史文献之价值。[2]

恩格斯的那句名言,更是极具权威性地指导了相当一批作家、理论家,它如是说:“照我看来,现实主义是除了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3]

关于现实主义的理论论述,还可举出很多。归纳之,现实主义具备以下特点,或曰要旨:

其一,它可以虚构,但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现实生活。

其二,它不能机械地对客观世界进行“照相”,而要展示出生活的本质或带有必然规律性的东西。

其三,它应该具有高度的艺术形象性,包括宏观的艺术形象与微观(细节)的艺术形象。

其四,它的形象必须是典型化的艺术形象。

简言之,可以是一句话:以典型化的艺术形象,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中某一层面的本质。

从全部艺术发展的历史来看,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影响最大、生命力最强的创作方法,毋庸置疑地始终或显或潜地居于艺术创作的积极主导位置。

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在不同时期、因不同的背景原因与自身本存的潜因,也曾发生过内部的理论论争,也曾产生过实践方面的偏颇乃至病态。

这便是来自“自然主义”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两种方向上的对现实主义主脉的“反对”。

先看“自然主义”对现实主义的“反对”——

“自然主义”是19世纪末期出现在法国的一个文学流派。它不满于“浪漫主义文学的矫揉造作”,也摒弃“批判现实主义的典型归纳”。其要点有三:其一是否认典型化原则,认为那样不真实、不客观,因而反对艺术家对生活进行选择与概括;其二是把遗传作为人性的根本原因,只承认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其三是主张文艺要脱离政治与道德,认为文学只应是一种科学实验。“自然主义”认为只有自己才能最真实地再现现实,因此,也才最具“现实主义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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