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试策问与朝廷时政(第2页)
昔在有虞,伯夷典礼,后夔典乐。逮至成周,宗伯、司乐,悉属春官。周道衰微,礼乐在鲁,韩起得见周礼,季札得观周乐。周之经制,破坏于秦。汉定朝仪,杂采秦制。鲁两生谓礼乐百年而后可兴,故文帝谦让未遑。至于武帝,而后号令文章,焕然可述。然古制不复,君子不无憾焉。天佑国家,光启文治,学校盛,贡举行,礼乐之兴,于其时矣。厥今玑衡历象,太史掌之,舆图职贡,秘书掌之,至精至详,度越千古。独太常礼乐,尚循近代之遗。伊欲大备皇元之典,若之何而为礼?若之何而为乐?必有能明制作之本意者,庶几有补于明时。[39]
吴澄指出,仁宗延祐之治,儒学兴盛,科举复行,礼乐制度的改革也适当其时。元朝太史院制定的授时历,秘书监执掌的舆图职贡,都已经“至精至详,度越千古”,只有“太常礼乐,尚循近代之遗”。不同时间,不同行省,吴澄与孛术鲁翀的乡试策问却不约而同提出礼乐的复古问题,其实并不偶然。元朝肇兴朔漠,朝会燕飨之礼,多从蒙古旧俗。世祖至元八年(1271),始命刘秉忠、许衡制定朝仪。此后,凡皇帝即位,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郊庙祭祀,群臣朝贺等,多用朝会之仪,“而大飨宗亲,锡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为多”。至于乐,则是西夏旧乐、金朝遗制与宋代雅乐兼容并蓄。“大抵其于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盖雅俗兼用者也”。[40]可见,恢复古代礼乐,固然出于儒家以上古三代为理想的传统思维,却也反映了元代礼乐古制与旧俗兼用的现实状况。正所谓“古制不复,君子不无憾焉”。由此,两位考官方异口同声要求诸生,考本末与精粗,“明制作之本意”,以期完善当代的礼乐制度。
吏治是古代皇朝政事的重要方面,尤其在以宿卫近侍和吏业循资为主要入仕途径的元代,官员缺乏正统儒学思想熏陶和长治久安的政治眼光,文化素质较低,无社会责任感、道义感,只知刻薄百姓,聚敛营私,官吏的贪腐成为统治的痼疾。因此,关于吏治的讨论,也是乡试策试的常见命题。黄溍上都乡试策问,即提出“吏治非不严,而未能发奸擿伏”。[41]袁桷泰定三年(1326)江浙乡试策问,则以专策讨论官吏的贪廉。策问指出:“用贤之道,治天下国家先务也。人才之贤否,本乎心术之邪正。邪正者,义利公私之辨,君子小人之所由以分。”袁氏列举儒家经典和汉代历史的诸多例证,探讨官吏贪廉与国家治乱的关系,说明“官吏之贪廉,其于政事之臧否,民生之休戚,所系至重也”。策问将官吏贪廉的讨论归结到本朝:“方今圣明在上,荐绅之士分布中外,封赠足以遂显扬,禄廪足以供事育,而十二章之典又严且密也,刑赏劝惩之道亦至矣。然廉者守法奉公,未必见知;贪者嗜利营私,不为少戢。岂刑赏之外,犹有当加意者欤?”[42]要求考生为吏治的清明提供意见。
同年,江浙士人汪克宽从乡试对策角度,对吏治问题作了全面探究:“执事先生发策秋闱,下询末学,以究时务之实,举昔人论吏治之八计为问。”说明当年江浙乡试的南人策题有两问:其一,时务与经术的关系;其二,吏治八计。汪氏认为,三代以上,经术施于治道,孔子删《诗》《书》,赞《易》象,定《礼》《乐》,修《春秋》,遂使唐虞三代之治道,悉具于《六经》之策。秦汉以后,治道隐于经术,虽有董仲舒、倪宽、刘向等少数儒士能即经术求治道,然不能通治道之大体,故行事亦未能尽善。隋唐科举,明经、宏词分科取士,治道别于经术,章句之徒遂与案牍之吏如冰炭之不侔。惟有“圣朝兴崇文治,取士以德行为首,较艺则以经史、时务兼之,将欲求治道于经术。其中选者,俱授州县之官,使朝廷之行皆合六经,而牧民之职多出儒士,甚盛举也”。[43]汪氏从经学与科举发展的视角,总结经术与治道密不可分的关系,最后归结到元朝的科举程式,可谓切中策题设问的关键。
至于吏治八计,出自唐代名臣陆贽。唐德宗初立,遣使巡行天下,陆贽请以“八计听吏治”,即就户口丰耗、垦田盈缩、赋役薄厚、案籍繁简、囚系盈虚、奸盗有无、选举众寡、学校兴废八项,考核地方官员政绩。[44]汪克宽认为:“八计之策虽不尽出于经史,而圣贤之大意不越是矣。经术而施之治道,不过如此而已矣。”故对策逐条辨析古代户口、垦田等八计的情况,着重说明其在今朝的设施之要:“今求户口之增,不必待十年而生聚也,但轻其徭税,俾安其业,家给人足,无流离转徙之患,则户口丰而抚字称矣。”“今田不可复井也,欲求垦田之多,不必如李悝尽地力,但核劝农之实,加优恤之方,罢妨农之务,则垦田广而本末辨矣”等等。[45]以八计考吏治,是对地方官员的全面考察,实际已突破官吏贪廉的狭隘命题,而涉及朝廷的铨选制度。因此,汪氏将八计与元朝考课官吏的五事相比较:
国朝之典,凡州县之官,以五事为殿最,给由、铨注则验之,即所谓稽抚字,稽本末,稽廉冒,稽听断,稽禁御者也。他如学校、选举之事,则令风宪之司以纠察之。盖如陆宣公之八计,自有吻合焉者,而古人三考黜陟,不外是矣。然愚窃谓:兴崇学校,选举人材,非细务也。宣公所以先户口、垦田,而终之以二事者,所以庶而富、富而教之意也。然学校不修则民不知义,人材不举则吏不称职,二者为政之所当重也。今国家之法,长吏给由而不述其事,吏部铨注而不考其绩,虽曰风宪纠察,而或失其详,得非善政之小疵欤?五事之备,往往未观其成效,得非州县之官未尽出于科举,而政治不本于经术之故欤?抑朝廷千里之远,给由或得以诈伪,恐考绩者犹有未尽其实欤?执事先生欲求设施之要,则愚已粗陈于前,欲其八计之成效,则在考绩之核实而已矣。
学校、选举二计,关系教化的兴衰与官吏的素质,是为政的当务之急。吏治八计始以户口、垦田,终以选举、学校,实际蕴含着孔子既庶而富、既富而教的治国之道。至元八年(1271),元朝“诏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考核地方守令,[46]而不包括选举、学校二项,虽有御史台、廉访司等风纪官员负责纠察,铨选制度仍付诸阙如。而五事之核察,又不见实效,究其根由,则在地方官多不出于科举,以致政治不本于经术,以及官吏考核失实所致。对策于此,已经触及到元代选举制度的根本,即官员选任多出于宿卫与吏员,而非科举之士的弊端。相同见解,又见于黄溍、吴师道的策问。黄溍质疑:“唐之循资”,“迄今以为定格,其果皆无弊乎?”[47]吴师道更尖锐指出:“国家幅员既广,职官亦众,铨衡进叙,专以年劳,由是选法多壅,简拔未精,清浊混淆,贤愚同贯,积久成弊,有识患之。”[48]有鉴于此,汪氏对策特标举学校和选举二项,以求解决之道:“今学校不必复兴也,但能择师儒之官,而讲习无虚日,敦养育之规,而既禀无侵渔,使所养皆在儒生,而儒生尽得其养,则学校兴而教化勤矣。”“今选举之法不必更定也,但核荐举而革冒滥,厚敦遣而公遴选,弃其小以取其大,因其文以观其心,数年之后,人才既盛,又当增中选之额,则选举众而风化行矣。”[49]对策提出的解决方式,是一面由崇兴儒学而培养人才,一面借扩大荐举和科选而任用儒士,逐步改变元朝的官员构成,最终澄清吏治。
汪克宽(1304~1372),字德辅、仲裕,学者称环谷先生,江浙行省徽州路祁门县(安徽祁门)人。泰定三年(1326)江浙行省乡试中举,次年会试下第,遂弃科举,尽力于经学著述与教授。明初与修《元史》,书成辞归。汪氏是元后期江南较有名气的经学家,数与郑玉讲论理学,意气相得,有辅翼程朱经学传注的著述多部。他的对策,代表了当时江南的有识之士,改革吏治与选举,废除朝廷对儒士尤其是南士不平等待遇的殷切期望。
除了礼乐、吏治、铨选诸方面,历法、赋税、财政、刑法等制度,人才、崇儒、风俗、户口、四民等政务,也都是乡试策问中反复出现的热点命题,体现了元代乡试,对朝政的多方面关注与设想。
策试是科举三级都要考察的惟一科目,也是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等级士子都须应对的考试。乡试策试的考试方式、命题原则、对策要求,与会试、廷试并无二致,然而,命题的内容和取向,则与二者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乡试作为国家抡选人才的初级考试,须与会试、廷试相接续,需要士子关注朝廷的大政方针和当务之急;同时,乡试考区面临不同的地方事务和亟待解决问题,应试群体的身份资质又各各有异。因而,较之会试、廷试,乡试策问与对策视野开阔,题材丰富,问题尖锐,特色鲜明,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当时的政治、社会、文化、学术状况,也更适宜各地儒家学者发挥其远见卓识。现存的乡试策问与对策虽然非常有限,仍然是了解和研究元代历史与文化的富于价值的资料,值得认真关注探讨。[50]
[1]宋本:《乡试策问》,见苏天爵:《国朝文类》卷47,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至正西湖书院刊本,1929,第4页。
[2]宋濂等:《元史》卷160《王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757页。
[3]宋濂等:《元史》卷156《董文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672页。
[4]虞集:《跋孟同知墓志铭》,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33,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18页。
[5]虞集:《送刘叔熙远游序》,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21,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9页。
[6]苏天爵:《元故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赠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袁文清公墓志铭》,见《滋溪文稿》卷9,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135页。
[7]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41,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1~40页。参见陈高华等:《元代文化史》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宋辽金三史的修纂》,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第536~547页。
[8]袁桷:《会试策问》,见《清容居士集》卷42,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2~3页。
[9]吴师道:《江西乡试南人策问》,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89页。
[10]宋濂等:《元史》卷96《食货志四·常平义仓》,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8册,第2467页。
[11]吴师道:《拟江西乡试策问》之一,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0页。
[12]宋濂等:《元史》卷91《百官志七·诸路总管府》,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8册,第2317页。
[13]张枢:《元故礼部郎中吴君墓表》,见《吴师道集》附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425~426页。
[14]吴师道:《赠申彦直序》,见《吴师道集》卷14,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289页。
[15]吴师道:《拟江西乡试策问》之二,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0~391页。
[16]蒲道源:《乡试三问》之二,见《顺斋先生闲居丛稿》卷13,清爱日精庐藏影抄元刊本;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21册,第244页。
[17]蒲道源:《乡试三问》之三,见《顺斋先生闲居丛稿》卷13,清爱日精庐藏影元抄本;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21册,第245页。
[18]许有壬:《送冯照磨序》,见《至正集》卷32,清宣统聊城邹氏石印乾隆抄本,1911,第19页。
[19]宋濂等:《元史》卷142《彻里帖木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405页。
[21]揭傒斯:《送也速答儿赤序》,见《揭文安公文集》卷4,南昌,《豫章丛书》编刻局刊本,1920,第5页。